?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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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將為大家具體講講關于株洲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及管理辦法!具體包括認定條件材料和補助等內容,詳情如下,需要咨詢申報的企業單位可以免費咨詢小編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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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貫徹落實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辦法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完善我市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促進我市中小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株洲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是指以服務全市各類中小企業為宗旨,以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為目的,為中小企業的創業創新和發展提供多層次、多渠道、多功能和全方位服務的社會化公共服務網絡,主要包括各網絡窗口服務平臺以及專業服務機構等。
第三條本管理辦法所指的管理主體,主要包括:
(一)經省、市工信部門認定的全市公共服務平臺、特色產業窗口平臺、縣(市、區)公共服務平臺。
(二)經省、市工信部門認定的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孵化與培育功能的創業創新基地。
(三)經省、市工信部門認定的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服務的各類綜合性和專業的核心服務機構。
第四條管理職責:
(一)株洲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全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與運營的統籌指導、監督檢查以及考核評價。
(二)縣市區工信部門負責指導和統籌縣市區服務體系建設、管理及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的建設與運營。
第五條株洲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與運行要圍繞工信系統重點工作,力爭引進和培育壯大一批服務機構。
第六條對全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與運營管理中表現突出或績效顯著的各類服務平臺以及經認定的核心服務機構,予以以下支持:
(一)評優評先表彰。根據服務平臺和機構的業務方向 實行分類管理,對為制造業企業在咨詢管理、檢驗檢測、共 享制造、產權交易、人才招引、升規入統、爭資引項、技術 創新、融資擔保、上市輔導等十個方面提供優質服務、成效顯著的,在全市各類評優評先活動中予以支持。
(二)專項資金支持。推薦申報省和國家中小企業發展 專項資金和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資金項目;市級中小 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每年安排專項資金,采取年初建庫入圍定 機構(平臺)、年末考核給獎勵方式,選取一批專業化社會 機構,按照服務實效實施獎勵,推動全市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路子。
(三)業務宣傳推廣。在媒體上公布市級核心公共服務 示范平臺或機構名單,征集發布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服務等產 品目錄并組織推介宣傳活動,提高服務機構知名度和社會責任感。
(四)支持優秀服務平臺或機構參加各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組織的服務對接活動。
(五)及時總結示范平臺、機構的成功經驗,推廣有效做法,培育示范和服務品牌。發揮網絡、報刊等媒體的作用, 加大對優秀示范平臺的宣傳,幫助中小企業更好地利用示范平臺加快發展。
第七條本辦法由株洲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
第八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株洲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運營管理績效評價實施細則
為充分發揮全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的樞紐功能,進一步規范服務流程,提高我市各類平臺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一、制定依據
《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關于推動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有效運營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企業〔2017〕187號)、 《湖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運行管理辦法》(湘經信〔2015)33號〕、 《關于加快推進全省中小企業公共 服務平臺網絡建設運營的通知》 (湘經信中小服務〔2017)711號)。
二、評價主體
已通過省工信廳驗收認定的市中小微企業窗口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市平臺)、產業集群窗口平臺、縣(市、區)綜合窗口平臺。
三、評價內容
窗口平臺評價內容包括常規考核與年度重點工作考核兩部分,分別占比20%和80%。其中常規考核包括:
1.平臺活躍度: (1)及時發布通知公告、優惠政策并進行解讀及各窗口平臺原創新聞信息;引導區域內中小企業 在省平臺網絡發布需求,尋找服務; (2)服務企業數(家 次),并抽取20%以上服務對象進行滿意度調查; (3)通過平臺網站、微信公眾號等為中小企業提供在線服務。
2.服務協同: (1)積極協同工信部門、省市平臺開展 各類重點工作的宣傳、發布、組織、服務效果跟蹤工作;(2)配合省市平臺做好日常調度。
3.資源品牌聚集培育: (1)培育區域內優質服務資源;(2)加大平臺宣傳推廣力度,積極爭取獲得國家、省級、市級相關的榮譽資質。
4.服務績效:服務對象成為國家、省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或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產品)等。
年度重點工作考核由市工信局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年度重點工作內容確定。
各類型窗口平臺常規考核評價指標體系見附件。
四、評價流程
1、 評價程序。市工信局對市平臺的運營管理績效進行 監督、指導和評價。各產業集群窗口平臺及縣(市、區)窗
口平臺的運營績效評價由市平臺牽頭組織實施。
2、評價方式。市平臺對全市產業集群窗口平臺、縣(市、區)窗口平臺進行“季通報、年評價”。
(1)季通報:市平臺結合省樞紐平臺調取的運營數據,將上季度各產業集群窗口平臺、縣(市、區)窗口平臺指標運營情況總結報送至市工信局,由市工信局下發文件予以通報。(四季度通報與全年通報一并發文。)
(2)年評價:市平臺結合省樞紐平臺調取的各平臺運 營指標數據和報送的年度總結,依照評價指標要求,對各平臺進行評分,并將排名情況在市工信局門戶網站公示。
各產業集群、縣(市、區)窗口平臺于每年的12月10日前,將《**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年度工作總結》電子文檔(總結提綱見附件2),發送郵件。
五、結果應用
1.評價結果作為申報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 和相關評優評先活動的重要參考依據,對年度考評綜合達到標準給予一定市級財政獎勵;
2.各類型窗口平臺排名最后的平臺,由市平臺予以黃牌 警告;對連續2年排名最后的縣(市、區)平臺將建議當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更換平臺運營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