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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正在開展中!以下是小編給大家梳理的申報指南,包含申報條件、材料及獎補好處,看完之后對于該項目還有疑問,或是想要尋找專業的代理機構,可以直接致電咨詢小編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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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市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流程
(一) 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程序:
1. 申報機構向所在地省級科技廳(委、局)提出申請。
2. 省級科技廳(委、局)負責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并實地核查,評審結果對外公示。對公示無異議機構書面推薦到科技部。
3. 科技部負責對推薦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公示結果,合格機構以科技部文件形式確認為國jia科技企業孵化器。
(二)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含國家備案眾創空間),按照國家政策和文件規定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三)科技部依據國家統計局審批的統計報表對孵化器進行規范統計,國jia科技企業孵化器應按要求及時提供真實完整的統計數據。
(四)科技部依據孵化器評價指標體系定期對國jia科技企業孵化器開展考核評價工作,并進行動態管理。對連續2次考核評價不合格的,取消其國jia科技企業孵化器資格。
(五)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發生名稱變更或運營主體、面積范圍、場地位置等認定條件發生變化的,需在三個月內向所在地省級科技廳(委、局)報告。經省級科技廳(委、局)審核并實地核查后,符合本辦法要求的,向科技部提出變更建議;不符合本辦法要求的,向科技部提出取消資格建議。
(六)在申報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國jia科技企業孵化器評審資格,2年內不得再次申報;在評審過程中存在徇私舞弊、有違公平公正等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二、合肥市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獎補好處
1、合肥市對年度考核優秀的市級以上(含)科技企業孵化器,給予50萬元的獎補。市級以上(含)科技企業孵化器每孵化一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2、對國家、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或眾創空間,按照入駐的小微企業和創客數以及孵化畢業的企業數、創客數、融資數等績效情況,結合稅收貢獻度和運營成本,市(縣)先行獎補,省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
3、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備案眾創空間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在孵對象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其向在孵對象提供孵化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4、推進20億元的省級種子投資基金投資,重點對接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和眾創空間項目,培育種子期、初創期前端企業。省級種子投資基金投資失敗容忍度按照50%執行。
5、支持大院大所在我省設立科技企業孵化器并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活動,省及落戶市依法依規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并在土地供給、績效獎補等方面給予優先優惠支持。對被認定為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依據績效情況,省從創新型省份建設專項資金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
6、合肥市各區設立了不同的獎補政策,如高新區20萬、經開區10萬,瑤海區5萬等(具體政策可以咨詢小編了解)。
三、合肥市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條件
(一)申請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應具備以下條件:
1. 孵化器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發展方向明確,具備完善的運營管理體系和孵化服務機制。機構實際注冊并運營滿3年,且至少連續2年報送真實完整的統計數據;
2. 孵化場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場地面積不低于10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業使用面積(含公共服務面積)占75%以上;
3. 孵化器配備自有種子資金或合作的孵化資金規模不低于500萬元人民幣,獲得投融資的在孵企業占比不低于10%,并有不少于3個的資金使用案例;
4. 孵化器擁有職業化的服務隊伍,專業孵化服務人員(指具有創業、投融資、企業管理等經驗或經過創業服務相關培訓的孵化器專職工作人員)占機構總人數80%以上,每10家在孵企業至少配備1名專業孵化服務人員和1名創業導師(指接受科技部門、行業協會或孵化器聘任,能對創業企業、創業者提供專業化、實踐性輔導服務的企業家、投資專家、管理咨詢專家);
5. 孵化器在孵企業中已申請專利的企業占在孵企業總數比例不低于50%或擁有有效知識產權的企業占比不低于30%;
6. 孵化器在孵企業不少于50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業不少于3家;
7. 孵化器累計畢業企業應達到20家以上。
(二)在同一產業領域從事研發、生產的企業占在孵企業總數的75%以上,且提供細分產業的精準孵化服務,擁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務平臺,能夠提供研究開發、檢驗檢測、小試中試等專業技術服務的可按專業孵化器進行認定管理。專業孵化器內在孵企業應不少于30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業不少于2家;累計畢業企業應達到15家以上。
(三)本辦法中孵化器在孵企業是指具備以下條件的被孵化企業:
1. 主要從事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發、生產和服務,應滿足科技型中小企業相關要求;
2. 企業注冊地和主要研發、辦公場所須在本孵化器場地內,入駐時成立時間不超過24個月;
3. 孵化時限原則上不超過48個月。技術領域為生物醫藥、現代農業、集成電路的企業,孵化時限不超過60個月。
(四)企業從孵化器中畢業應至少符合以下條件中的一項:
1. 經國家備案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
2. 累計獲得天使投資或風險投資超過500萬元;
3. 連續2年營業收入累計超過1000萬元;
4. 被兼并、收購或在國內外資本市場掛牌、上市。
(五)全國艱苦邊遠地區(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艱苦邊遠地區范圍和類別規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孵化場地面積、在孵和畢業企業數量、孵化資金規模、知識產權比例等要求可降低20%。
四、合肥市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材料
2022年度申報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推薦表(附件2)。由“科技創業孵化機構信息服務系統”自動生成,省級科技廳(委、局)下載打印并加蓋公章;
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書(附件3)。申報機構在線填報完成后,下載打印并加蓋公章;
專家評審意見、實地核查意見、專家信息表(附件4)。
四、合肥市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要求
1、參加本年度申報的孵化機構注冊成立和實際運營起始時間須在2019年10月31日之前。申報機構通過統一身份認證與單點登錄平臺中的“科技創業孵化機構信息服務系統”)進入,在線填報相關信息,具體操作見附件1。
2、省級科技廳(委、局)負責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并實地核查。應嚴格按照《科技企業孵化器管理辦法》有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并建立相關廉政風險防控機制。評審結果應對外公示,公示內容包括孵化器的法人主體名稱、孵化場地地址及面積、在孵/畢業企業數量及名單。
3、請各省級科技廳(委、局)于2022年12月15日前來函,將公示無異議機構推薦到科技部火炬中心,并附推薦材料(紙質原件)一份。相關專家評審及實地核查意見須上傳至“科技創業孵化機構信息服務系統”,逾期不再受理。推薦材料包括:
2022年度申報國jia科技企業孵化器推薦表(附件2)。由“科技創業孵化機構信息服務系統”自動生成,省級科技廳(委、局)下載打印并加蓋公章;
國jia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書(附件3)。申報機構在線填報完成后,下載打印并加蓋公章;
專家評審意見、實地核查意見、專家信息表(附件4)。
(二)科技部火炬中心將組織專家對推薦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公示結果,合格機構以科技部文件形式確認為國jia科技企業孵化器。對申報材料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機構,將取消其國jia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資格。
(以上政策根據往期通知整理,具體獎補信息根據當年政策通知為準,也可聯系小編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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