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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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蘇州市、無錫市、徐州市、常州市、南通市、連云港市、淮安市、鹽城市、揚州市、鎮江市、泰州市、宿遷市申報江蘇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申報的條件是什么?需要準備什么申報材料?申報需要經過哪些程序?什么時候開始遞交材料?截止時間是什么時候?以下內容涵蓋以上問題?準備申報該項目的企業歡迎咨詢小編解答。為您高效的準備好申報前的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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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江蘇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申報組織要求
1.項目申報單位須嚴格按照《省成果通知》中規定的申報基本條件、組織方式及要求進行申報,不得重復申報。
2.申報項目按屬地化原則上報。各縣級市(區)科技局具體負責本地(含省級以上高新區)項目的組織和受理工作,對企業申報資格和材料進行現場審核,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知識產權的有效性以及申報單位的社會信用嚴格把關,并出具推薦意見。因知識產權存在糾紛的或不良信用記錄正在接受處罰的不予推薦。
3.本年度項目申報材料須同時在江蘇省科技計劃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報送,書面材料內容和網上申報的內容必須完全一致。項目申報材料經各縣級市(區)科技局網上確認后提交。
二、2023年江蘇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申報限額要求
本年度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按重大戰略產品創新(A類)、成果轉化產業技術創新(B類)和創新型產業集群培育試點(C類)三大類進行組織,并設立集成電路產業創新專題。A類項目不限項申報;B類項目實行擇優推薦、限額申報,結合2022年度項目獲批立項情況,各地推薦限額具體詳見附件1。以上項目,各地所推薦企業中高新技術企業占比不低于80%,高新區申報項目占比原則上不低于60%。
三、2023年江蘇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工作進度
1.12月5日(星期一)前,各縣級市(區)科技局匯總報送以下材料:項目的匯總表(電子版、蓋章紙件一式一份)、股權結構證明(一式一份蓋章)、各高新區管委會出具的推薦公函(蓋章紙件一式一份)。
2.12月12日(星期一)前,各縣級市(區)科技局匯總報送以下材料:項目申報書及附件材料(含項目現場審核情況表,紙件裝訂、一式二份蓋章,并同步提交PDF版本)。
3.12月22日(星期四)前,項目申報單位完成網上申報,待各縣級市(區)科技局審核后打印、裝訂材料。
4.12月26日(星期一)前,各縣級市(區)科技局審核、匯總后統一報送以下材料:(1)文件類:所有項目推薦意見、匯總表(電子版、蓋章紙件一式兩份);(2)材料類:項目申報書正稿、項目附件審查表、項目現場審核情況表及相關附件證明材料(一式三份簽字、蓋章并裝訂)。
四、2023年江蘇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名額
張家港市:最多推薦名額11項
常熟市:最多推薦名額5項
太倉市:最多推薦名額10項
昆山市:最多推薦名額5項
吳江區:最多推薦名額13項
吳中區:最多推薦名額11項
相城區:最多推薦名額10項
姑蘇區:最多推薦名額5項
蘇州工業園區:最多推薦名額15項
蘇州高新區:最多推薦名額11項
五、成果轉化產業技術創新項目推薦名額
南京市40項
蘇州市40項
無錫市32項
南通市28項
常州市24項
徐州市18項
揚州市18項
泰州市18項
鹽城市15項
鎮江市12項
連云港市12項
宿遷市10項
淮安市7項
昆山市3項
常熟市3項
海安市3項
泰興市3項
沭陽縣3項
六、2023年江蘇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支持重點
(一)聚焦重大戰略產品創新。
堅持需求導向和目標導向,圍繞國家戰略急需關鍵技術,設立集成電路專題,加快重大科技成果轉化,打造一批標志性“拳頭產品”;聚焦高端芯片、高技術船舶、基礎工業軟件等重點產業技術方向,瞄準重大戰略任務和關鍵技術瓶頸,面向省內外創新力量“揭榜掛帥”組織攻關,鼓勵龍頭骨干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加快推動一批具有戰略意義和引領作用的重大戰略產品產業化,為高質量發展提供科技支撐。
(二)突出自主知識產權成果轉化。
圍繞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發展需求,聚焦信息技術、生物醫藥、智能制造、數字科技、先進材料等重點領域,重點支持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新藥創制、高端裝備等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業關鍵技術研發及產業化,強化產學研協同創新,努力在產業鏈薄弱環節取得重大突破,推進產業強鏈補鏈,加快構建自主可控的現代產業體系。
(三)加強創新型產業集群培育。
充分發揮地方主動性和創造性,支持有條件的高新區圍繞“一區一戰略產業”細分領域,著力集成轉化一批關鍵核心技術成果,形成一批關鍵標準和戰略產品,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骨干企業,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加速形成企業創新整體性優勢,努力通過重大科技成果有效、快速轉化,培育和發展創新型產業集群。
七、2023年江蘇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條件
(一)申報企業的基本條件
1.申報企業應是在江蘇省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可作為技術依托單位參與項目申報。
2.申報企業應具備良好的研究開發能力和產業化條件,有穩定增長的研發投入,大中型工業企業和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須建有研發機構。2020、2021年研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以下標準:銷售收入為5000萬元以下企業,比例不低于5%;銷售收入為5000萬元—2億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銷售收入為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3.申報企業資產及經營狀態良好,具有較高的資信等級和相應的資金籌措能力。除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能等重點產業外,原則上企業2021年度實現盈利。
(二)申報項目的基本條件
1.項目符合本計劃定位要求,技術成熟度高,有明確的研發任務和創新目標,符合國家和我省的產業、技術政策,屬于指南支持領域方向、符合相關要求。
2.項目須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含量高、創新性強、產業帶動性好,目標產品明確,附加值高、市場容量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
3.新藥類項目原則上須完成Ⅱ期臨床研究,并已啟動III期臨床;醫療器械項目已完成樣機(樣品)檢驗,需經臨床試驗的已啟動研究。
4.研究涉及人體研究、實驗動物、人工智能的項目,應嚴格遵守科技倫理、實驗動物、人類遺傳資源管理等有關規定的要求。涉及農業種業、安全生產等特種行業的,須擁有相關行業準入資格或許可。
本計劃不支持無實質性創新內容、現有產能擴大或技術改造的項目。
八、2023年江蘇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組織方式及要求
2023年度專項資金項目按重大戰略產品創新(A類)、成果轉化產業技術創新(B類)和創新型產業集群培育試點(C類)三大類進行組織,并設立集成電路產業創新專題。具體項目指南詳見附件1。
項目采用無償撥款、貸款貼息兩種方式支持。無償撥款主要用于項目中試或產業化過程中研發投入的補助;貸款貼息主要用于項目實施中向銀行借貸所發生利息的補助。本專項資金結合年度計劃財政資金預算,根據項目申報及評審情況確定立項項目,單個項目的政府財政資金投入不超過項目新增總投入的1/3。除C類項目、省市聯動項目外,鼓勵地方財政資金給予支持,但不作硬性要求。
(一)地方組織方式及推薦要求
1.申報項目實行屬地化原則。
設區市科技局作為本專項資金項目主管部門,統籌組織本地項目申報工作,對企業申報資格、申報材料進行現場審核,并行文推薦報送。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常熟市、海安市(含上述各地的省級以上高新區)的項目,均由當地科技部門進行現場審核,并行文推薦報送。
2.A類項目采取揭榜掛帥的項目組織方式,由各設區市科技局根據指南確定的重大項目任務目標導向,充分發動、積極組織轄區內龍頭骨干企業有針對性地揭榜,鼓勵研發企業、高校院所、應用單位等組建創新聯合體開展協同攻關。其中,指南代碼1002項目實施“賽馬制”,根據專家意見支持不同團隊圍繞同一個目標,采取不同技術方案開展技術攻關,項目實施過程中,采取“里程碑”考核,對項目執行情況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確定后續支持方式。指南代碼1003、3102項目由省市聯合發榜,按照省市聯動方式組織實施,地方財政須按1:1的比例進行聯合資助,并探索實施“項目監理人”制度。A類項目實行不限項申報,單個項目省資助經費原則上不超過3000萬元,省市聯動項目省資助經費原則上不超過2000萬元。
B類項目實行擇優推薦、限額申報,由各設區市科技局根據指南確定的產業專題技術方向,組織項目申報和推薦,單個項目省資助經費原則上不超過1500萬元。各地推薦限額詳見附件2。C類項目按照省地聯動、地方主導、共同支持的思路,實行項目、基地、人才、資金一體化配置,由省級以上高新區圍繞指南明確的重點領域開展組織,優先支持科技部創新型產業集群培育試點和省創新型產業集群,培育2-3個聯動優勢突出、發展基礎較好、創新潛力大的創新型產業集群。創新型產業集群培育試點項目由高新區管委會與省科技廳按不低于1:1比例共同出資,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對單個項目的支持強度原則上不超過600萬元。具體申報指引詳見附件3。
進一步加大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力度,優先支持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能、高技術船舶及海工裝備等重點領域的轉化項目;優先支持企業牽頭實施、成果來源于高校院所的高水平產學研合作的轉化項目,優先支持我省企業與長三角地區高校、科研機構協同創新的轉化項目,優先支持國家和省有關科技計劃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接續實施的轉化項目。A、B、C三類項目,各地所推薦企業中高新技術企業占比不低于80%;各地應重點圍繞高新區“一區一戰略產業”加強項目組織,高新區申報項目占比原則上不低于60%。高新區的項目須由各高新區管委會向設區市科技局出具推薦公函,確認申報企業屬于其管理范圍,并對其負有管理責任。
(二)企業申報要求
1.項目實行法人負責制,企業法人代表承擔項目管理和經費使用的主體責任。申報材料中須附法人代表證明或法人代表委托書。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主體責任,項目申報書經項目負責人和參與人員簽字確認后方可報送。
2.同一企業原則上限報一個省碳達峰碳中和科技創新專項技術研發或成果轉化項目、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和省科技創新專項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含在研項目),有上述計劃在研項目的省創新型領軍企業、研發型企業可再申報1個本專項資金項目,有上述計劃在研項目的其他企業可以申報本專項資金A類項目,但已牽頭承擔本計劃揭榜掛帥項目且在研的企業,原則上不得牽頭申報A類項目;省創新型領軍企業、研發型企業可將不同目標產品或處于不同技術研發階段的項目,分別申報省科技創新專項重點研發計劃產業前瞻與關鍵核心技術重點項目和本專項資金項目;累計承擔本專項資金項目3項以上的企業,只能申報A類項目。
3.同一企業不得將同一項目(依托同一建設內容、同一關鍵技術等同一核心內容編制的不同項目,視為同一項目)重復申報省科技計劃、省科技成果轉化、省碳達峰碳中和科技創新、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省現代服務業發展、省工業和信息產業轉型升級等涉企專項資金。凡屬重復申報的,取消立項資格。
4.同一項目負責人限報一個項目;項目負責人作為項目骨干最多可再參與申報一個項目。同一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申報省碳達峰碳中和科技創新專項技術研發或成果轉化項目、省科技創新專項重點研發計劃和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除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創新能力建設計劃項目、創新支撐計劃項目外,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本專項資金項目;同一項目骨干的申報項目總數不超過2個;同一項目參與人員的申報項目總數不超過3個。
5.項目研究要克服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傾向,按照《關于改進科技評價破除“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措施(試行)》(蘇科監發〔2020〕135號)要求,注重標志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和影響。
6.項目的實施期限一般為3.5年(2023年1月至2026年6月),新藥類和3類醫療器械項目實施期限可適當延長。
(三)誠信承諾及廉政工作要求
1.全面實施科研誠信承諾制。
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科研誠信建設的實施意見》(蘇辦﹝2019﹞39號)、《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全省作風和學風建設的實施意見》(蘇科監發〔2019〕336號)和《關于進一步壓實省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任務承擔單位的科研作風學風和科研誠信建設主體責任的通知》(蘇科監發﹝2020﹞319號)有關要求,項目負責人、項目申報單位和項目主管部門均須在項目申報時簽署科研誠信承諾書,大力弘揚科學家精神,嚴禁剽竊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偽造材料騙取申報資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為。因科研失信記錄和社會信用嚴重失信記錄正在接受處罰的單位和個人,不得申報2023年度計劃項目。在項目申報和立項過程中相關責任主體有弄虛作假、冒名頂替、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不良信用行為的,一經查實,將記入信用檔案,并按《江蘇省科技計劃項目信用管理辦法》作出相應處理。
2.嚴格落實審核推薦責任。
項目申報單位和主管部門按照《江蘇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管理辦法(試行)》(蘇科技規〔2018〕353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省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審核工作的通知》(蘇科計函〔2017〕7號)等相關文件要求,嚴格履行項目審核推薦職責。項目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有法人主體責任,嚴禁虛報項目、虛假出資、虛構事實及包裝項目等弄虛作假行為。項目主管部門切實強化審核推薦責任,會同同級社會信用管理部門對項目申報單位社會信用情況進行審查,并對申報材料內容真實性進行嚴格把關,嚴禁審核走過場、流于形式。省科技廳將會同駐廳紀檢監察組對項目主管部門審核推薦情況進行抽查。
3.切實落實廉政風險防控要求。
按照管行業就要管黨風廉政建設的要求,嚴格落實省科技廳黨組《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科技管理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意見》(蘇科黨組〔2018〕16號),嚴格遵守“六項承諾”“八個嚴禁”規定,把黨風廉政建設和科技計劃項目組織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切實加強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嚴格執行省科技廳《關于轉發科技部〈科學技術活動評審工作中請托行為處理規定(試行)〉的通知》(蘇科監發〔2021〕44號)要求,對因“打招呼”“走關系”等請托行為所獲得的項目,將撤銷立項資格,追回全部省資助經費,并對相關責任人或單位進行嚴肅處理。
(四)申報材料及要求
1.項目申報材料包括:江蘇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書和附件。相關附件材料: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代表證明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具有資質中介機構出具的2021年度審計報告,2022年1-10月份企業財務報表,與技術依托方的合作協議,能反映創新水平的佐證材料,能反映知識產權權益的證明材料等。所提供的附件材料須清晰可辨,并由項目主管部門統一審查和填寫《項目附件審查表》。
2.本專項資金不受理涉密項目,申報材料中有涉密內容的需作脫密處理后再申報,并由項目主管部門負責按有關規定組織審查。
3.申報企業須對照指南明確的項目類型和指南代碼進行申報,一個項目填寫一種項目類型和一個指南代碼,受理后不再調整。
4.項目名稱須科學規范,其中應包含技術創新點和目標產品,用“×××研發及產業化”作為后綴,字數控制在20個字左右。
5.申報材料統一用A4紙打印,按封面、項目信息表、項目申報書、相關附件順序裝訂成冊,一式兩份(紙質封面,平裝訂)。6.項目申報材料均須同時在江蘇省科技計劃管理信息系統提交,紙質材料和網上提交的內容須完全一致,網絡評審以網上提交內容為準。項目申報材料經項目主管部門網上提交后,不予退回。2023年度擬立項項目將在省科技廳網站進行公示,未立項項目不再另行通知。項目指南和相關申報材料格式請在省科技廳網站查詢和下載。
九、2023年江蘇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其他事項
1.各項目主管部門將項目匯總表(紙質一式兩份),隨同項目申報材料統一報送至省科技計劃項目受理服務中心,地址:南京市成賢街118號省技術產權交易市場。
2.2023年度項目申報材料網上填報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28日17:30,主管部門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29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項目申報紙質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30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