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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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南京市江寧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及申報的條件和獎補政策簡述如下,另分享企業在申報高企的過程中經常會混淆的幾個問題誤區及相應解析說明。
南京市江寧區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代辦流程及費用
(一)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代辦流程
1.對預申報企業進行前期評估
2.與預申報企業對接,收集申報所需材料
3.對收集的資料進行分析并進行相應的規劃
4.預申報企業確定審計公司
5.確定企業人員花名冊或科技人員
6.根據預申報企業客觀情況完成必要的知識產權申報工作
7.為預申報企業與高校或研究所搭建產學研
8.對預申報企業前兩年研發費用進行分析
9.對預申報企業前兩年的所得稅進行分析
10.再次核查預申報企業財務成長性數據
11.對預申報企業研發人員與成果轉化進行分析
12.對預申報企業當年研發費的歸集與高企研發費&高品收入輔助臺賬進行分析
13.輔助預申報企業申報下個年度的所得稅
14.輔助預申報企業出具近三年年度審計及專審報告
15.高企申報材料的編寫以及國網系統的填報
16.國網系統提交
(二)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代辦費用類別
1.申報代辦咨詢費用
2.知識產權費用
3.科技查新費用
4.產品檢測費用
5.高新企業專項審計費用
【詳情咨詢服務熱線解答:15005600923】
南京市江寧區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獎補政策
1.著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對通過評價的企業,根據企業研發費用情況,給予高10%普惠獎勵。
2.對進入市培育庫的企業給予高20萬元獎勵,進入省培育庫的再按省支持標準給予1:1共同支持。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對首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
4.建立“瞪羚”和“獨角獸”企業培育制度,對列入培育目錄企業,在創新投入、發展空間、示范應用、人才引進、融資上市等按照“一企一策”原則給予全方位保障。
5.獎勵可以累加享受,成功申報高新技術企業高可享80萬元獎勵。
南京市江寧區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條件
1.企業需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2.技術領域滿足《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
3.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
4.企業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5.企業從事研發的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10%;
6.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要求:
①.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②.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③.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④.企業在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7.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8.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的要求;
9.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南京市江寧區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時的問題誤區
(一)企業申請認定高企時注冊成立時間問題誤區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第十一條“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是指企業須注冊成立365個日歷天數以上。“申請認定時一年內”指的是申請前的365天之內(含申報年),即申請企業營業執照上冊注冊日期與認定通知文件規定的申報截止日期間隔必須大于365個日歷天數。
(二)知識產權的取得問題
知識產權相關方面的指標主要是對技術先進程度、在主要產品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知識產權數量、獲得方式及企業參與編制國家標準等情況進行考核,這個指標并沒有排斥外購、受讓等方式獲得知識產權。
科技成果轉化是對科技成果所進行的后續試驗、開發、應用、推廣直至形成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發展新產業等的活動,其成果來源包括了自有技術、受讓技術、輸出技術、合作轉化,技術要素參與利益分配等五方面。知識產權相關方面的指標在科技成果轉化層面,一個是開端,一個是終點;一個是定量指標,一個是定性指標。
(三)知識產權有效性問題
專利等知識產權以經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主管知識產權的行政部門作出授予專利權等知識產權決定,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沒有按規定繳納年費,專利權期限屆滿會終止。繳費收據為載有“年”費標識的“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收費收據”(黃色聯),也可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查詢專利標記和專利號,確認其繳費狀態。企業務必要要確保參與認定專利的有效性,以免影響認定指標評價。
(四)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領域問題
申請高企的前提條件之一是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以下簡稱“《領域》”)規定的范圍,也就是說,關鍵看主要產品(服務)使用的技術是否屬于《領域》規定范圍當中的那一項,而不是看技術產出的產品屬于《領域》。所以,有些傳統行業,比如,冷凍奶,建筑業,經營范圍上看似不適合申請高企,但如其提供產品(服務)采用的技術過硬,一樣有可能符合認定申請的資格。
(五)關于企業只做產品研發、產品OEM定制情況的申請資格問題
產品研發、產品OEM定制的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領域》規定的范圍,就有申請認定資格的可能。銷售的產品(服務)是否屬于高新技術產品(服務),需要看對其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是否屬于《領域》規定范圍。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科技成果轉化形式表現為以該科技成果作為與他人共同實施轉化合作條件等方式,科技成果轉化是對科技成果進行后續試驗、開發、應用、推廣直至形成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發展新產業等活動。產品研發,產品OME定制,屬于科技成果轉化的一類,不會影響評定分值。
(六)科技人員占比問題
科技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以及專門從事上述活動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術服務的,累計實際工作時間在183天以上的人員,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
評審認定要求標注科技人員工資崗位,來判斷該人員是否屬于科技人員,科技人員的崗位填寫可按市場調研和數據采集、樣品圖紙設計、樣品測試等按科研活動過程設定的崗位。
科技人員占比是企業科技人員數與職工總數的比值,該占比按照全年月平均計算作為科技人員的統計依據,比例不低于10%;統計時,外聘科技人員累計不滿183天將被剔除出去。而研發費用歸集的人工是“科技人員”發生的“人員人工”,科技人員占比的統計口徑不影響按項目歸集的科技人員人工費用。
(七)研發費用占比問題
研究開發費用占比是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值,且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在對應階段的研發費用比值分別不低于5%、4%、3%要求。
注意,企業申請認定的研發費用占比要滿足相應要求,是申請認定前3個會計年度的研發費用占銷售收入,而不必每年的占比都符合。同時,“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也是近三年同期總額比值。
(八)設計費用和委托外部研發費用的概念問題
設計費用是為產品開發制作圖紙、工藝、技術規范等設計產生的費用。委托外部研發是為產品開發,委托具有相應技術開發資質的第三方企業、個人或研發機構研發而產生的費用。設計費和委托外部研發在合同上是有其本質區別的。
設計合同必須包括項目名稱、設計內容、要求、時間節點、設計單位等內容。委托開發合同條款中除去一般合同的要注明的項目名稱、內容、時間要求外,還需包括研究內容、技術指標,以及獲得成果名稱等內容。
委托研發合同有幾點注意要求:
1.委托合同必須列明研究成果歸屬必須為委托方企業;
2.委托研發報貨委托境內外其他機構和個人進行研發的支出,取得符合規定條件的憑證均可稅前列支,但是,歸集高企研發費用時需要按實際發生額的80%進行統計。
3.受托方相應收入開具的發票名稱應為“技術開發費”,而不是“技術服務費”或其他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