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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將為大家具體講講2023年江蘇省科技計劃專項資金(創新支撐計劃科技型創業企業孵育)申報認定獎補條件及時間流程等內容,需要咨詢申報的企業單位可以免費咨詢小編為您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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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科技計劃專項資金(創新支撐計劃科技型創業企業孵育)申報時間流程
1. 各眾創社區運營機構對照申報條件進行自我評價,符合條件的自主填寫《2023年度省科技計劃專項資金(創新支撐計劃科技型創業企業孵育)申報書》(附件1)并提供相關佐證材料。申報材料統一用A4紙打印,按封面、申報書、附件順序裝訂成冊,一式兩份(紙質封面、平裝訂),經單位法定代表人審核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報送至設區市科技局。
2. 各設區市科技局對省孵育計劃資金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后填報《2023年省科技計劃專項資金(創新支撐計劃科技型創業企業孵育)申報推薦匯總表》(見附件2),并出具正式推薦文件, 隨同申報材料統一報送至江蘇省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申報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為2023年2月10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江蘇省科技計劃專項資金(創新支撐計劃科技型創業企業孵育)申報范圍
經省科技廳批復備案試點的眾創社區以及各地參照眾創社 區建設模式,由地方政府重點打造,具有較大影響力的區域性孵化孵育平臺(以下統稱“眾創社區”)。
江蘇省科技計劃專項資金(創新支撐計劃科技型創業企業孵育)申報條件
1. 機制體制健全,孵化體系完善。眾創社區設有獨立法人 資格的管理運營機構,出臺覆蓋創新創業全流程的扶持政策,建有信息化管理服務平臺。眾創社區內“眾創-孵化-加速”科技創 新創業孵化鏈條完善,建有公共技術服務平臺、數字應用場景等共享設施,各類科技創業載體總孵化面積不低于 10 萬平方米, 上年度為入駐企業和團隊提供各類服務支出較高。
2. 孵育績效顯著,產業支撐明顯。眾創社區在科技成果落地轉化、科技人才引育以及科技型企業培育等方面績效突出,入駐高新技術企業等各類科技型企業不少于 300 家。眾創社區有明確的主導產業方向,在催生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 孵化孕育未來產業,支撐創新型產業集群發展方面作用顯著。
3. 政策落實高效,示范作用突出。眾創社區能夠積極貫徹中央和省關于穩增長保就業等系列工作部署,在為入駐企業減免房 租、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支持青年群體創業、引導在孵企業開 發科研助理崗位等政策落實方面成效明顯,助企紓困解難示范帶 動作用突出,入駐企業吸納各類從業人員不少于 5000 人。
4. 品牌效應凸顯,雙創氛圍濃厚。眾創社區能夠連續性、常態化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會、展、賽、演”主題活動, 年舉辦創新創業活動不少于30場次。眾創社區在運作機制、服務賦能等方面形成一定的標準和模式,具有較強的影響力和品牌效應,集聚創新資源能力較強,創新創業生態良好。
江蘇省科技計劃專項資金(創新支撐計劃科技型創業企業孵育)申報獎補方式
1. 省孵育計劃資金采取“眾創社區+科技創業載體”方式進行申報,由眾創社區為主體進行申報,同時組織眾創社區覆蓋范圍內10個左右科技創業載體進行聯合申報,其中孵化器的占比不低于50%或者省級以上孵化器不少于3家。
2. 科技創業載體須是在江蘇省行政區域內注冊的具有獨立 法人資格的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科技企業加速器等,其中眾創空間運行時間不低于一年,其他載體運行時間不低于兩年;需經市級及以上科技部門認定(備案)。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
3. 2023年度省孵育計劃資金實行限額申報,申報單位所在地設區市科技局為主管部門,每個設區市最多推薦6家,2022年已獲立項的眾創社區本次不再重復支持。結合年度計劃財政資金預算,根據申報及評審情況確定立項支持的眾創社區。
4. 省科技廳對各地推薦上報的材料組織專家進行綜合評審,重點對各眾創社區在科技創業載體建設和能力提升、孵化服 務績效、政策落地落實、孵化品牌打造等方面進行評價,通過立
項支持的將在省科技廳網站公示,未通過的不再另行通知。原則上單個眾創社區獎補經費不超過500萬元,資金主要用于支持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科技企業加速器等科技創業載體為創業企業提供創業輔導、科技金融、研究開發、檢驗檢測、成果轉化、人才引進等各類服務。
江蘇省科技計劃專項資金(創新支撐計劃科技型創業企業孵育)申報要求
1. 全面實施信用承諾制。各申報單位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科研誠信建設的實施意見》(蘇辦﹝2019﹞39號)、《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全省作風和學風建設的實施意見》
(蘇科監發〔2019〕336號)和《關于進一步壓實省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任務承擔單位的科研作風學風和科研誠信建設主體責任的通知》(蘇科監發﹝2020﹞319號)有關要求,切實履行申報主體責任,按要求簽訂信用承諾書,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責,嚴禁提供虛假材料、虛報數據等行為。在資金申報過程中相關責任主體有弄虛作假等不良信用行為的,一經查實,將記入信用檔案,并按《江蘇省科技計劃項目信用管理辦法》作出相應處理。
2. 嚴格落實審核推薦責任。各主管部門要按照本通知及《關于進一步加強省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審核工作的通知》(蘇科計函〔2017〕7號)、《關于嚴格執行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相關規定的通知》(蘇科計函〔2017〕479號)、《江蘇省科技計劃項目信用管理辦法》(蘇科技規〔2019〕329號)等文件要求,嚴格
履行審核推薦職責,會同同級社會信用管理部門對申報單位社會信用情況進行審查,并對申報材料內容真實性進行嚴格把關,嚴禁審核走過場、流于形式。省科技廳將會同駐廳紀檢監察組對主管部門審核推薦情況進行抽查。
3. 切實落實廉政風險防控要求。按照管行業就要管黨風廉政建設的要求,嚴格落實省科技廳黨組《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科技管理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意見》(蘇科黨組〔2018〕16 號),嚴格遵守“六項承諾”、“八個嚴禁”規定,把黨風廉政建設和申報組織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切實加強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積極主動做好資金申報的各項服務工作,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嚴格執行省科技廳《關于轉發科技部〈科學技術活動評審工作中請托行為處理規定(試行)〉的通知》(蘇科監發〔2021〕44號)要求,對因“打招呼”、 “走關系”等請托行為獲得立項的,將撤銷獎補資格,追回全部省資助經費,并對相關責任人或單位進行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