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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今天給大家整理了四川省企業股權設計涉及的五個維度 如何落地?關鍵數字點,具體詳情如下,想要了解股權設計內容的歡迎聯系小編免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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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設計涉及的五個維度
1、形態設計維度
股權設計首先要明確什么類型股權,即股權的形態。是國有股、法人股、外資股,還是職工股、公眾股?是注冊股、分紅股,或者是期權、期股?對于不同的業務、不同的公司和行業,設定哪幾種股權形態?分別界定的區別和約定的進退轉換條件是怎樣?哪些股權僅有分紅收益權?哪些股權擁有哪個層級以及怎樣的比例的表決權?現行的法律是支持同股不同權的約定,這些都是動態股權機制的基礎。
2、數量設計維度
股權設計也是一種數量關系,一定是在100%的范圍內來進行統籌設計和分配。即各種股份形態分別占據多少份額,以及分別占據怎樣數量的權利。這樣的權利數量關系是否能夠得到相關法律法規的允許和支持?在重大決策中會帶來怎樣的影響?
3、結構設計維度
股權結構是指股份公司總股本中,不同性質的股份所占的比例及其相互關系。一般分為如下幾種:1)一元股權結構:一元股權架構這種是指股權的股權比例、表決權(投票權)、分紅權均一體化;2)二元股權結構:二元股權架構是指股權在股權比例、表決權(投票權)、分紅權之間做出不等比例的安排,將股東權利進行分離設計;3)4X4股權結構:4X4股權架構這就是在二元股權架構的基礎上,將公司的股東分為四個類型,創始人、合伙人、員工、投資人,針對他們的權利進行整體性安排。
4、 空間設計維度
根據公司的不同發展規模和不同發展目標,特別是基于不同的商業布局,很多公司往往會在單一的公司股權設計基礎上,采用多個商業主體來進行公司的股權空間設計。常見的比如,架構一個離岸公司實現合理的稅收籌劃;架構一個投資公司或者有限合伙企業來替代單一的自然人投資控股方式,以實現家族產業的傳承;架構一個有限公司或者有限合伙企業來承載員工持股平臺等等。
5、時間設計維度
根據融資(天使輪、種子輪、ABC輪等)及發展階段的時間維度的特定發展目標進行股權設計。
股權設計必須做好四個結合
當公司的發展目標確定之后,也進一步明確了公司股權設計的五大維度,怎么進一步進行股權設計和股權設計方案的落地呢?我們認為要做好“業財稅法”四大方面的支撐,也就是四大方面的結合。
第一、結合業務:
業務(指廣泛意義的業務,包含業務模式、業務流程及職能管理模式等)是公司商業發展的根基,是公司發展商業目標的承載形式。股權設計同樣必須以業務為基礎,符合并能支撐、推動業務開展及發展實際。否則,限制、脫離業務的股權設計,幾乎不可能落地執行,只會起反作用,限制、阻礙公司的發展。
第二、結合財務:
財務指標是公司經營管理業績和經營管理能力的直接體現,財務系統是每一家公司經營管理的不可分割的職能系統之一。股權設計直接涉及到各經營管理要素的價值貢獻的評估、確認、進退、調整等等。財務管控能力是有效進行股權設計、有效落地股權設計的必要支撐。
第三、結合稅務:
美國著名政治家富蘭克林有一句名言“唯有稅收和死亡不可避免”。股權設計通常伴隨著股權的收益、股權的轉讓,必不可少的涉及相對應的稅收、稅收政策和稅收籌劃。合理降低稅收成本、有效防范稅收風險,都需要和公司的整體稅收籌劃、稅收管理以及專業、系統的稅收專業團隊進行有效結合。
第四、結合法務:
法律是專業性極強的領域,依法、合規是公司進行正常經營、實現商業發展目標的根本前提。投資協議、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股權協議等等法律文件在哪些情況下使用怎樣的形式?互相之間有怎樣的區別和協同?這都需要在深刻理解商業布局的同時,有極強的法律專業能力的支撐配合和融匯貫通。更何況,股權設計由于其價值放大效應,通常把人性的善惡美丑進行了放大,才有了那么多血淋淋的兄弟、朋友、合伙人甚至夫妻反目成仇的股權戰爭和法律風險。比如著名的“土豆條款”,都需要企業家們能有所了解,并有專業的法律團隊為企業發展保駕護航。
股權設置十二個關鍵數字
除了“科創板”可以設置“同股不同權”制度以外,其余板塊均要求按照同股同權的設置。因此,掌握不同股權比例對應的權利和董事會表決機制就非常重要。
1、股東會(同股同權前提下):
1)絕對控制權—67%
我國《公司法》規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這些公司重大事項,必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有表決權的股東通過才行。股東持有公司股權比例占67%以上,該股東便是公司的絕對控股股東,可以決定公司各項重大事務。
2)相對控制權—51%
持有51%以上的股權,除了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這些重大事項及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外,其他普通事項均可在股東會議進行表決時通過
3)重大事項一票否決權—34%
股東持有公司股權比例34%以上50%以下,嚴格意義講為33.34%以上50%以下,雖然不能完全決定公司事務,但當股東會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這些公司重大事項這類重大事項時有一票否決的權利。因此,持股比例在33.34%以上50%以下的股東,是可以影響公司的重大決策的執行。
4)要約收購線—30%
證券交易所規定持股超過上市已發行股份30%以上,繼續增持股份的,需要要約方式進行,全面要約或部分要約。
這是一個被收購的明確信號,主要股東需要清楚現有核心的股份數量是多少。從萬科一例,我們可以清楚知道,華潤跟萬科的關系說變就變,結果是萬科的主要董事局成員紛紛落馬。
5)同業競爭警界線—20%
大股東,子公司,并列子公司和聯營公司持股超過20%,存在類似業務的進而可能存在同業競爭。
這是一個潛在的危險信號,主要是要看公司的股東分布情況。如果股東分布比較集中,跟股東分布比較分散,對潛在的投資人作收購有不同的投資戰略意向。
6)臨時會議權—10%
超過10%股東,可以有權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可以質詢,調查,起訴,清算及解散公司。
這是比較罕見的例子,通常都會發生于公司內部糾紛,或是股權大變動的情況下,才需要臨時召開股東大會。
7)重大股權變動警示線—5%
超過5%股東,重點關注同業競爭,收購上市公司超過5%股權,變動需要公告。
經過往歷史的教訓,潛在投資者的舉動,將投資人的身份披露出來,對所有股東是一件好事。亦是從透明度方面來約束野蠻人的行動,這是較好的做法。
8)臨時提案權開小會—3%
在股份公司中,持有超過3%股份,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并書面提交董事會。
9)代位訴訟權—1%
在股份公司中,可以間接的調查和起訴權,這是小股東的權利。只有大部分的小股東聯手起來,才有機會采取較具體的行動。如果沒有團結或召集不夠的股份數量,最終小股東的權益仍然是會被侵蝕。
2、董事會:
董事會成員是由股東會選舉產生,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董事會的決策機制區別于股東會,按照一人一票制。
1)三分之二以上,依據董事會議事規則執行。
2)半數以上,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
3)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會,可以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長應當自接到提議后十日內,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4)特殊約定除外(例如:一票否決權)【依據董事會議事規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