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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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高企申報的基本政策依據給大家放在下文里面了(主要有:材料、條件、程序、獎補),對企業大概了解常州市高企政策也差不多。
以下內容對于準備申報明年高企的常州市科技企業來說,可能還遠遠不夠,我司接到過很多咨詢來電,基本有幾類:一類是不想麻煩,想高效的認定高企;一類是本覺得自己的企業可以被認定上,最后沒有被認定,來找到我們代辦申報;還有的就是看中我們的專業程度,提高被認定的概率,買個放心,其中就有格力、海爾、科大訊飛這些著名企業。如果你也有類似的問題或者困惑,不妨來找我們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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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州市高企認定材料
1.總目錄。
2.企業信用承諾書(企業法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在線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4.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
5.知識產權相關材料:
(1)企業獲得的授權知識產權證書及最近一次繳費證明,授權通知書及繳費收據;
(2)通過受讓、受贈、并購取得的知識產權需提供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
(3)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屬人時,需提供其他權屬人同意該企業使用本知識產權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聲明,所有權屬人需加蓋公章;
(4)反映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如專利的摘要等);
(5)參與制定標準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
6.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相關材料(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附驗收或結題報告)。
7.科技成果轉化相關材料:
(1)企業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匯總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下同);
(2)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材料及相關佐證材料。
8.研究開發組織管理總體情況與四項指標符合情況的具體說明材料及相關佐證材料(如研發組織管理制度、研發投入核算規章制度、研發機構建設及科研條件、產學研合作協議、科技成果轉化的組織實施與激勵獎勵制度、開放式創新創業平臺建設情況、科技人員培訓、人才引進、績效考核獎勵制度等)。
9.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
10.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人數、人員學歷結構、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明細、企業職工人數情況表和上年度年末社保繳納人數證明材料(只需匯總數)。
11.經具有符合《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中主要財務數據與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及財務會計報告不一致的,須提供文字說明。
12.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會計報告中主要財務數據與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不一致的,以及財務會計報告中主要財務數據當年末與次年初不一致的,須提供文字說明。對財務會計報告出具的鑒證報告格式應符合《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有關規定。
13.通過稅收征管信息系統打印的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基礎信息表、主表及應填報的所有附表)。按照《關于簡化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有關措施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8號)有關規定免填部分表單的企業,應提供相關情況說明。
14.參與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的中介機構需提供營業執照、全年月職工平均人數、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人數及執業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中介機構聲明(由法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參與企業財務會計報告鑒證的中介機構需提供營業執照。
以上材料須原件掃描上傳至“高新技術企業輔助材料提交系統”,紙質申報材料使用復印件裝訂。
二、常州市高企認定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歷經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法,獲取對其主要商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用途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商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用途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附和如下要求:
1、近期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近期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近期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我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商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三、常州市高企認定程序
(一)企業申請
企業對照本辦法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注冊登記,向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申請時提交下列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
3.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科技成果轉化、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等相關材料;
4.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相關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相關材料;
5.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
6.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7.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8.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二)專家評審
認定機構應在符合評審要求的專家中,隨機抽取組成專家組。專家組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提出評審意見。
(三)審查認定
認定機構結合專家組評審意見,對申請企業進行綜合審查,提出認定意見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企業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10個工作日,無異議的,予以備案,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告,由認定機構向企業頒發統一印制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異議的,由認定機構進行核實處理。
第十三條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應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報上一年度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報表。
第十四條對于涉密企業,按照國家有關保密工作規定,在確保涉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按認定工作程序組織認定。
四、常州市高企認定獎補
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金投入力度。市、轄市(區)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專項資金,市與轄市(區)按照聯動原則給予獎勵。對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當年給予不低于5萬元的獎勵,對其中新北區、天寧區、鐘樓區的企業,市級獎勵額度為2.5萬元;對納入省培育庫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不低于15萬元的獎勵,對其中新北區、天寧區、鐘樓區的企業,市級獎勵額度為7.5萬元,支持其開展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業態等領域創新活動。
新北區、天寧區、鐘樓區的獎勵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50%,金壇區、武進區、常州經開區的獎勵資金由同級財政承擔。
1、天寧區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獎補: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金投入力度。對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給予5萬元/家的獎勵;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5萬元/家的獎勵;對再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家的獎勵。
2、新北區(高新區)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獎補:支持培育高新技術企業。一是引導企業申報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對首次申報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10萬元認定獎勵。二是鼓勵企業申請進入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對納入省、市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入庫企業分別按市培育資金給予1∶1配套。
3、鐘樓區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獎補:支持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對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當年給予2.5萬元的獎勵;對納入省培育庫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7.5萬元的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的獎勵。
4、金壇區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獎補:支持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企業申報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企業,按照省定標準給予入庫企業5萬元獎勵。支持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企業申報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按照省定標準對入庫企業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15萬元獎勵。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到期重新申報認定,對再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5萬元獎勵。
5、武進高新區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獎補:鼓勵企業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民營科技企業。當年首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首次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未通過認定的企業,給予企業一次性補貼2萬元;當年認定的省級民營科技企業,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3000元。
6、武進區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獎補:培育入庫獎勵。經申報認定進入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給予15萬元獎勵,其中省級獎勵5萬元,區級獎勵10萬元、高企認定獎勵。首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給予45萬元獎勵,其中省級獎勵15萬元,區級獎勵30萬元;再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區級獎勵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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