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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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分享關于蘇州市吳中區外貿專項獎補資金的申報指南,在蘇州市從事外貿行業的企業可以來了解一下該政策的獎補金額和獎補條件、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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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吳中區外貿專項獎補資金申報資格:
(一)在吳中區范圍內登記注冊,企業具有法人資格。
(二)業務經營正常,財務制度健全,近三年無嚴重失信行為。
(三)配合財政、審計、商務等部門對專項資金檢查審計和績效評價,填報報表和提供相關材料。
二、吳中區外貿專項獎補資金申報材料:
申請專項資金企業、單位,均需提供:
1、資金申請報告,包括2021年度企業生產經營情況、主營業務情況和稅收情況,有無違法違規行為,是否拖欠應繳還財政性資金等情況;
2、“吳中區商務經濟高質量發展資金申請表”(附件2);
3、“區級商務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附件3);
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如項目申報單位為村、社區,提供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特別法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復印件);
5、申報單位2021年度財務報表;
6、審核部門需要其他相關材料。
所有材料一式兩份,資金申請報告和申請表需企業法人簽字,每頁加蓋公章,涉及財務憑證需加蓋財務章。
申請各類項目資金需分別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請推動外貿穩中提質企業,2021年進出口額3000萬美元以上重點外貿企業(進出口額和一般貿易進出口額以海關數據為準)提供2021年產值、納稅證明材料以及審計報告。通過評審,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優選30家進行獎勵。
(二)申請強化出口品牌建設企業,需提供江蘇省或蘇州市2021年新增出口名牌通知文件。
(三)申請外貿轉型基地建設項目單位,需提供2021年度參展合同或展位確認書、銀行付款憑證、相關參展或參會發票。
(四)申請加大出口信用保險支持企業,需提供2021年保險合同、發票、付款憑證。
(五)申請加強公平貿易救濟企業,參加進出口公平貿易活動補貼企業,需提供2021年案件結案公告,案件應對情況說明,律師代理協議、律師付費發票、付款憑證等相關材料。對進口商品發起貿易救濟調查補貼企業,需提供2021年商務部立案公告,案件應對情況說明,律師代理協議,律師付費發票、付款憑證等相關材料。
(六)申請外貿企業規范化管理企業,新申報企業,需提供2021年海關發放高級認證企業證書;重新申報企業,需提供海關2021年出具通過高級認證企業復核相關證明材料。
(七)申請加強對外貿企業融資支持企業,需提供海關在賬保證金或保函證明,經海關核實“關助融”海關信用信息申請書、2021年參與“關助融”相關生產經營貸款協議書、企業銀行貸款和付息憑證。
(八)申請推動綜保區高質量發展企業,企業注冊或實際經營地址需在吳中綜保區轄區內,請提供吳中區報稅憑證,項目申報材料先送至綜保區審核,同時還需分別提供以下材料:
申報全球或區域物流分撥中心,租賃或自持倉儲面積不低于1萬平方米,擁有完整管理體系,需提供租賃合同復印件,全流程管理方案、管理體系和質量體系認證、組織架構、售前售后指導、應急管理制度等材料以及2套完整流程佐證實例,提供2020至2021年度服務企業名錄及2021年服務合同復印件,所營業務支付憑證,企業年度審計報告。按照企業2021年度主營業務銷售額對企業2021年軟硬件總投入予以適當補貼,每8000萬元人民幣銷售額補貼企業軟硬件總投入金額10%,最高補貼不超過軟硬件總投入額20%,扶持總額不超過100萬人民幣。
軟硬件投入包含: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必須網上操作、指揮、統計類系統軟件日常購置;企業辦公、倉儲設施購置和改造;生產經營所需設備及車輛購置。
(九)申請服務貿易新注冊企業需提供2021年企業在蘇州市服務貿易企業直報系統中新注冊和完成數據上報證明材料或系統截屏及對應2021年發生合同復印件(外文合同主要內容提供中文翻譯)、銀行出具收匯或付匯憑證、涉外收入申報單或者發票復印件。
申請服務貿易收匯額獎勵需提供2021年服務貿易專項審計報告,服務貿易合同、銀行結匯轉賬憑證復印件、涉外收入申報單復印件;申請付匯額獎勵需提供2021年服務貿易專項審計報告,服務貿易合同、發票、銀行付匯轉賬憑證復印件。
申請服務貿易新認定單位需提供2021年省級服務貿易基地、重點企業,2021年蘇州市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園區、公共服務平臺、重點企業認定文件。
(十)申請服務外包獎勵企業,在岸業務需提供2021年服務外包專項審計報告,相關在岸服務外包合同復印件、銀行轉賬憑證復印件和發票復印件;離岸業務需提供2021年服務外包專項審計報告,相關離岸服務外包合同復印件、銀行結匯轉賬憑證復印件、涉外收入申報單復印件。
(十一)申請提升利用外資水平項目企業,符合我區產業發展導向相關產業且2021年度實際到賬外資2000萬美元及以上外資企業需提供FDI入賬登記表、驗資報告、2021年度審計報告;利潤再投資形式出資且年度到賬外資2000萬美元及以上外資企業需提供利潤來源企業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關于利潤分配和出資股東/董事會決議、銀行水單(若無,則為記賬憑證)、驗資報告、遞延納稅報告表、FDI對內義務出資業務登記憑證。
(十二)申請招優引強項目企業,新引進世界500強企業需提供開工證明材料、工程監理合同;省級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和功能性機構、外資研發中心需提供省商務廳認定文件,同時提供目前仍滿足省級總部和功能性機構、外資研發中心認定要求相關材料。
(十三)申請鼓勵和支持企業境外并購企業,需提供:《企業境外投資證書》;申報企業2021年度審計報告;我駐外使(領)館經商處(室)報到登記表回執;境外企業注冊文件;資金、設備、實物投入相關材料;并購合作項目合同;企業在商務部對外投資統計系統中截屏。
(十四)申請支持“一帶一路”沿線投資項目企業,需提供:《企業境外投資證書》;申報企業2021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我駐外使(領)館經商處(室)報到登記表回執;境外企業注冊文件;資金、設備、實物投入相關材料;企業在商務部對外投資統計系統中截屏。
(十五)申請鼓勵企業開展對外工程承包補貼企業,需提供:對外承包工程項目合同復印件;對外承包工程項目中標通知書;對外承包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報告材料,或完成部分驗收報告材料;收到業主支付工程款入賬憑證復印件或銀行對賬單;對外承包工程項目建設或經營現場圖片;2020年度獲得資金績效報告;2021年申報企業專項審計報告。
(十六)申請提升企業“走出去”專業化水平,需提供:《企業境外投資證書》;申報企業2021年度審計報告;我駐外使(領)館經商處(室)報到登記表回執;境外企業注冊文件;資金、設備、實物投入相關材料;支付憑證(包括法律、技術及商務咨詢費;勘測、調查費;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安全評估報告編制費;購買規范性文件和標書等資料費;規范性文件和標書等資料翻譯費,上述費用銀行支付憑證、費用發票及針對此境外項目有明確金額服務合同復印件);企業在商務部對外投資統計系統中截屏。
(十七)申請促進社會消費穩定增長企業,需經吳中區統計部門確認2021年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
(十八)申請重點促消費活動單位,需提供活動方案、合同、活動照片、費用明細、費用發票、支付憑證。
(十九)申請商貿業做優做強項目單位,大型商貿企業項目需提供符合相關規劃和已營業建筑面積證明材料、已開業證明材料。新建鄰里中心模式社區商業中心項目需提供符合相關規劃和已營業建筑面積證明材料、已開業證明材料、社區商業中心內經營戶名冊(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各類業態圖片材料、社區商業中心相關管理制度、配套設施證明材料。新建“鄰里中心模式社區商業中心”應滿足以下條件:1、符合相關規劃,有專門運營管理單位和相關管理制度,配套設施完善;2、已營業建筑面積達5000平方米以上,經營用房為獨棟建筑或相互聯通建筑群體;3、提供居民日常生活及公共服務所需商品和服務,開設菜市場(社區菜店、糧油蔬果)、生活超市(便利店)、藥店、文化用品(書店、音像店)、餐飲,銀行(ATM機)、美容美發、郵政(快遞、快遞云柜)、通訊、家政、維修、洗衣店、教育培訓、家居生活等基本業態不少于10類(前8類為必備);開設休閑娛樂、養生健身、圖書館(閱覽室)、文體活動、養老(日間照料中心)等其他業態不少于2類。高品位步行街、特色商業街(商業特色街培育創建示范街區)、商旅文發展示范單位、社區商業示范社區、綠色商場等創建項目需提供命名(認定)文件復印件。市級及以上高品位步行街、特色(著名)商業街升級改造項目需提供命名(認定)文件復印件、當年度升級改造費用明細及專項審計報告。
(二十)申請商貿企業創新轉型項目單位,商貿企業運用新技術向新零售、數字化轉型項目需提供新技術應用及開展新零售、數字化轉型相關業務證明材料、財務報表(含年銷售額數據)、年度投入專項審計報告。新獲國家級、省級、市級老字號稱號項目需提供命名(認定)文件復印件。老字號新產品研發項目需提供老字號認定文件復印件、新產品研發可行性報告、新產品相關證明材料(自主知識產權、新產品投產時間等)、2020年以來新產品按加計扣除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
(二十一)申請支持商貿行業發展項目單位,餐飲行業協會(商會)等商貿行業組織開展行業職業技能大賽項目需提供活動方案、簽到表、活動照片、活動費用審計報告。
(二十二)申請提升電商交易規模項目單位,新納統電子商務企業項目需提供經吳中區統計部門確認2021年度(需跨完整會計年度)限額以上企業證明材料。納統企業網上交易額項目需提供經吳中區統計部門確認限額以上企業證明材料、年度網上交易額專項審計報告。納統企業電商代運營項目需提供經吳中區統計部門確認限額以上企業證明材料、代運營服務企業明細、代運營服務合同、代運營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本地農副產品和特色手工藝品網上交易額項目需提供年度網上交易額專項審計報告。
(二十三)申請支持電商載體建設項目單位,新建電子商務產業園項目,需提供園區發展規劃和管理制度、園區管理機構和開園證明材料、入駐園區企業清單及營業執照復印件、園區建筑面積證明材料。電子商務產業園當年度軟硬件配套建設項目,需提供園區發展規劃和管理制度、相關命名文件復印件或認定文件、當年度軟硬件配套建設費用專項審計報告。電子商務產業園培育引進電商企業項目需提供園區發展規劃和管理制度、2020年以來新培育引進企業明細表、營業執照、入駐協議、新培育引進企業交易額證明材料。
(二十四)申請支持電商平臺發展項目單位,新建電子商務平臺項目,需提供平臺投入運營半年以上證明材料(平臺首次交易業務確認單)、平臺交易材料(提供后臺注冊用戶和交易數據材料)、2020年以來平臺建設投入專項審計報告(含項目設備投入投資明細及發票復印件)、ICP備案證明材料。本地電商交易平臺運營費項目需提供年度網上交易額證明材料、年運營費用審計報告。
(二十五)申請推動跨境電商發展項目單位,跨境電商綜合服務平臺項目,需提供項目可行性報告、平臺運營合同、注冊企業明細、平臺項目年度審計報告。跨境電商交易額項目,需提供跨境電商綜試區線上交易平臺或者屬地海關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保稅倉庫租賃項目需提供保稅倉庫租賃協議(含租賃面積)、用于跨境電商業務證明材料、倉儲租賃及軟硬件投入等費用專項審計報告。跨境電商展示交易中心項目,需提供使用面積證明材料、項目投入專項審計報告、設備投入明細及發票復印件或租賃協議、租賃費用發票復印件(在境外開設項目另需提供境外業務備案材料)。
(二十六)申請鼓勵電商品牌創建項目單位,需提供相關命名文件復印件。
(二十七)審核部門要求申報企業提供其它補充申報材料,申報企業應按要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