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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將為大家具體介紹關于長沙市海智計劃工作站建設管理辦法!包括申報認定條件流程和管理考核指標等內容,需要咨詢或者申報的可以免費咨詢漁漁為你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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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海智計劃工作站建設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我市人才強市戰略,深入實施中國科協“海外智力為國服務行動計劃”(簡稱“海智計劃”),規范、有序地推進海智計劃工作站(簡稱“工作站”)建設,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工作站是長沙市與海外科技團體和科技工作者建立密切、暢通、便捷聯系的平臺,是引導海外智力向長沙市聚集,助力創新驅動戰略實施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載體。
第三條工作站的主要任務是,充分利用科協系統海智計劃工作優勢,廣泛聯系海外高校、科研機構、科技企業、科技團體或留學生組織,組織開展招才引智、學術交流、技術引進、成果轉化、人才評估、項目合作等,為海外智力在長沙創新創業提供服務。
第四條長沙市科協負責統籌管理全市工作站,長沙市院士專家服務中心負責工作站的管理考核工作。
第二章 申報和認定
第五條申報單位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長沙市規模以上或高新技術企業、高校院系、科研院所、產業園區、科技社團或創新創業載體。
2、重視并能獨立開展海智工作,擁有研發機構和研發團隊,有專(兼)職人員從事工作站的管理和服務,有辦公場所和專項工作經費。
3、已制定相關規章制度,與相關海外機構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并取得一定成效,有明確的科技創新方向或科技成果轉化任務。
第六條申報。工作站的申報原則上每年開展1次,具體申報時間以當年申報通知為準。申報單位登錄長沙市科學技術協會官網下載填寫《長沙市海智工作站申報表》(附件1)并按要求準備印證材料,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市院士專家服務中心進行形式審查。省級及以上園區內建站單位經園區主管部門初審推薦,園區外建站單位經所屬區縣(市)科協初審推薦。市級以上高校和科研院所可直接申報。
第七條評審。市院士專家服務中心組織專家開展評審,形成評審結論,報市科協黨組會議審定,確定擬認定名單。
第八條公示。擬認定名單在市科協官網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由市科協發文認定,授牌“長沙市海智計劃xx工作站”,有效期3年。
第三章 管理考核
第九條建站單位是工作站建設與運營主體,負責工作站的建設和日常運營,應加強與各級科協的工作聯絡,接受長沙市科協的業務指導。
第十條獲批建站后,建站單位應向市科協提交下年度工作計劃和預期目標。運營一年后,市科協對工作站開展集中答辯考核,對考核合格的工作站給予5萬元經費資助。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經費資助。
第十一條工作站實行動態管理。市科協每年對工作站進行考核,連續兩年考核合格的工作站,市科協對其引智活動項目給予引導經費資助,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撤銷。
第十二條資助經費主要用于工作站條件改善、項目合作、技術咨詢和人才培養。建站企業應將資助經費納入單位財務統一管理,單獨核算,專款專用。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三條對在申報和考核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單位,一經核實取消資格,并納入信用管理范疇。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市院士專家服務中心負責解釋。《長沙市海智計劃工作站建設管理辦法(試行)》(長科協發〔2017〕44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