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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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科技企業孵化器是如何認定的呢?認定后給多少獎補資金?今天小編就來說說合肥市市級和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條件和各區縣獎補政策,如果你想申請這個孵化器,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咨詢小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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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獎補政策
1、合肥市對年度考核優秀的市級以上(含)科技企業孵化器,給予50萬元的獎補。市級以上(含)科技企業孵化器每孵化一戶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
2、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或眾創空間,按照入駐的小微企業和創客數以及孵化畢業的企業數、創客數、融資數等績效情況,結合稅收貢獻度和運營成本,市(縣)先行獎補,省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
3、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備案眾創空間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在孵對象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其向在孵對象提供孵化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4、推進20億元的省級種子投資基金投資,重點對接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和眾創空間項目,培育種子期、初創期前端企業。省級種子投資基金投資失敗容忍度按照50%執行。
5、支持大院大所在我省設立科技企業孵化器并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活動,省及落戶市依法依規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并在土地供給、績效獎補等方面給予優先優惠支持。對被認定為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依據績效情況,省從創新型省份建設專項資金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
6、合肥市各區設立了不同的獎補政策,如高新區20萬、經開區10萬,瑤海區5萬等(具體政策可以咨詢小編了解)。
合肥市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條件
市級綜合孵化器認定應具備以下條件:
1.發展方向明確,具備完善的運營管理體系和孵化服務機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相關運營主體及法人社會信用記錄良好,機構在本市實際注冊并運營滿12個月;
2.孵化場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場地面積不低于3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業可使用面積(含公共服務面積)占75%以上;
3.配備自有種子資金或合作的孵化資金規模不低于200萬元人民幣,獲得投融資的在孵企業占比不低于10%,且資金使用案例不少于1個;
4.擁有職業化的服務隊伍,專業孵化服務人員占機構總人數80%以上,每10家在孵企業至少配備1名專業孵化服務人員和1名創業導師;
5.在孵企業中已申請專利的企業占在孵企業總數比例不低于20%,或擁有有效知識產權的在孵企業占比不低于10%;
6.在孵企業不少于20家,且每千平方米(實際使用)平均在孵企業不少于2家。
市級專業孵化器認定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達到第六條前5項條件;
2.在同一產業領域從事研發、生產的企業占在孵企業總數的75%以上;
3.擁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務平臺,能夠提供研究開發、檢驗檢測、小試中試等專業技術服務;
4.在孵企業應不少于10家,且每千平方米(實際使用)平均在孵企業不少于1家。
企業入孵條件及孵化時限要求:
1.主要從事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發、生產和服務,并滿足科技型中小企業相關要求;
2.企業注冊地和主要研發、辦公場所須在本孵化器場地內,入駐時成立時間不超過24個月;
3.孵化時限原則上不超過48個月。技術領域為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能、現代農業的企業,孵化時限不超過60個月。
企業從孵化器中畢業應至少符合以下條件中的一項:
1.經國家備案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
2.累計獲得天使投資或風險投資超過500萬元;
3.連續2年營業收入累計超過1000萬元;
4.被兼并、收購或在國內外資本市場掛牌、上市。
合肥市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條件
1.孵化器發展方向明確,具備完善的運營管理體系和孵化服務機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相關運營主體及法人社會信用記錄良好。機構在安徽省境內實際注冊并運營滿2年,且報送上一年度真實完整的統計數據;
2.孵化場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場地面積不低于6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業可使用面積(含公共服務面積)占75%以上;
3.孵化器配備自有種子資金或合作的孵化資金規模不低于300萬元人民幣,獲得投融資的在孵企業占比不低于10%,且資金使用案例不少于1個;
4.孵化器擁有職業化的服務隊伍,專業孵化服務人員(指具有創業、投融資、企業管理等經驗或經過創業服務相關培訓的孵化器專職工作人員)占機構總人數80%以上,每10家在孵企業至少配備1名專業孵化服務人員和1名創業導師(指接受孵化器聘任,能對創業企業、創業者提供專業化、實踐性輔導服務的企業家、投資專家、管理咨詢專家、技術咨詢專家等);
5.孵化器在孵企業中已申請專利的企業占在孵企業總數比例不低于30%,或擁有有效知識產權的在孵企業占比不低于20%;
6.孵化器在孵企業不少于30家,且每千平方米(實際使用)平均在孵企業不少于2家;
7.孵化器累計畢業企業不少于5家。
申請省級專業孵化器應具備以下條件:
1.須達到第七條前5項條件;
2.在同一產業領域從事研發、生產的企業占在孵企業總數的75%以上;
3.擁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務平臺,能夠提供研究開發、檢驗檢測、小試中試等專業技術服務;
4.在孵企業應不少于15家,且每千平方米(實際使用)平均在孵企業不少于1家;
5.累計畢業企業應達到3家以上。
孵化器在孵企業是指具備以下條件的被孵化企業:
1.主要從事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發、生產和服務,并滿足科技型中小企業相關要求;
2.企業注冊地和主要研發、辦公場所須在本孵化器場地內,入駐時成立時間不超過24個月;
3.孵化時限原則上不超過48個月。技術領域為生物醫藥、現代農業、集成電路的企業,孵化時限不超過60個月。
企業從孵化器中畢業應至少符合以下條件中的一項:
1.經國家備案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
2.累計獲得天使投資或風險投資超過500萬元;
3.連續2年營業收入累計超過1000萬元;
4.被兼并、收購或在國內外資本市場掛牌、上市。
對大別山等貧困革命老區、皖北地區的孵化器,孵化場地面積、在孵和畢業企業數量、孵化資金規模、知識產權比例等要求可降低20%。
合肥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咨詢小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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