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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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地類型和數量
根據建設內容及所起作用,2021年度省級數字農業農村基地類型分為生產型、經營型、管理型、服務型四種,有效銜接全國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認定方式。2021年度省級數字農業農村基地擬評定數量為30個左右。
1、生產型基地。聚焦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種業等領域,應用現代信息技術,在環境動態感知、監測預警、精準作業、智能控制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探索出了典型應用場景,形成了可持續發展的運作模式,在提高土地產出率、資源利用率、勞動生產率,生態改良、環境優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2、經營型基地。以農產品加工、包裝、運輸、倉儲、交易、溯源等過程為對象,應用現代信息技術,在農產品初加工、分類分揀、智能分倉、物流配送、倉儲管理、電子商務、產品溯源等方面,促進農產品小生產與大市場有效銜接,為農產品流通提供強有力支撐。
3、管理型基地。以優化管理職責履行過程為對象,應用現代信息技術,在提高政府宏觀調控、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4、服務型基地。以面向農民和城市消費者提供服務過程為對象,應用現代信息技術,在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提升農村公共服務水平、提高便民服務能力和農民素質、促進一二三產融合發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并形成典型服務模式。
二、申報條件
(一)生產型數字農業農村基地
1、具有投入使用的規模化生產基地,滿足以下條件:大田種植基地規模不低于2000畝;果園(菜園、茶園)基地規模不低于500畝;設施種植基地規模不低于2萬平方米;水產養殖面積不低于1000畝。畜禽養殖基地,生豬養殖場出欄量不低于1萬頭,奶牛養殖場存欄量不低于1000頭,蛋雞養殖場存欄量不低于10萬只,肉雞養殖場年出欄量不低于100萬只。
2、在生產活動中廣泛應用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5G等現代信息技術,可實時監測生產環境因子或作物本體生育參數、遠程控制3種以上自動化機電設備(如水肥一體化設備、遮陽網、風機、濕簾、增氧機等),實現作物(畜禽)生長環境智能調控。基于動(作)物生長模型實現智能決策控制的優先推薦。
3、在提高土地產出率、資源利用率、農業勞動生產率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其中,勞動生產率提高50%以上,單位面積產量提升10%以上;水、肥、藥等農業投入品使用降低10%以上,實現生產廢棄物治理和循環利用,經濟效益、生態效益顯著。
4、在推進生產信息化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形成可持續發展模式和集成應用模式,建立可看、可用、可復制的數字農業發展路徑,并開展了推廣應用,社會效益明顯。
(二)經營型數字農業農村基地
1、現代信息技術在農產品初加工、分類分揀、智能分倉、物流配送、倉儲管理、電子商務、產品溯源等方面廣泛應用,促進農產品小生產與大市場有效銜接。
2、建立農產品電子商務平臺,或利用第三方知名電商平臺開設旗艦店,運營情況良好,連續三年每年農產品網絡銷售額不低于1000萬元,近三年農產品網絡銷售額平均增長率達到5%以上,并形成可持續的經營模式,經濟效益明顯。
3、與合作社或農戶、農民等建立穩定的利益聯結機制,促進農產品流通,有效拓展周邊農民的增收和就業空間,社會效益明顯。
4、建立相對完善的質量控制、商品配送、信用管理、售后服務等機制,具備可持續發展的能力和條件,且無任何不良記錄。
(三)管理型數字農業農村基地
1、現代信息技術在農業農村管理中廣泛應用,在提高政府宏觀調控、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等方面有明確的應用場景,有效提高管理流程數字化水平,現代信息技術應用覆蓋業務范圍或所服務管理部門達到40%以上,有效提升行政管理效率。
2、具有先進適用的信息技術工具、產品、平臺或系統,運行情況良好,且應用不少于1年。擁有專業化的技術支撐單位及團隊,能夠確保信息系統安全、可靠、穩定運行。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優先推薦。
3、三年內在信息化管理方面獲得有關方面肯定或被省級以上媒體宣傳報道,在相關行業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先進性和代表性,并形成成熟的管理模式,社會效益明顯。
4、在優化資源配置、節約管理成本、改善生態環境等方面經濟、生態效益明顯。
(四)服務型數字農業農村基地
1、現代信息技術在農業農村服務中廣泛應用,在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提升農村公共服務水平、提高便民服務能力和農民素質、促進一二三產融合發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在農業生產、農技指導、動植物疫病防控、農機作業、農業普惠金融等方面,研發生產農業物聯網智能化設備,建立信息化服務平臺,應用現代信息技術和物質裝備,提升專業化服務水平的優先推薦。
2、連續三年技術服務營業額不低于500萬元或年均服務人數5000人以上,形成典型、可復制推廣的服務新模式、新業態,經濟效益明顯。
3、在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提升農村公共服務水平、提高便民服務能力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獲有關方面肯定或被省級以上媒體宣傳報道,社會效益明顯。
4、在促進農業投入品減量增效、改善生態環境等方面生態效益明顯。
三、申報主體和申報材料
(一)申報主體。省級數字農業農村基地申報主體須具有法人資格,且成立不少于3年。其中:生產型基地申報主體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現代農業園區管委會(或受政府部門委托的園區建設運營單位)等;經營型基地申報主體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電子商務產業園管委會(或受政府部門委托的園區建設運營單位)等;管理型基地申報主體為市縣農業農村部門或其下屬事業單位等;服務型基地申報主體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社會化服務組織、農業農村部門或其下屬事業單位、教學科研單位等。
(二)申報材料。申報主體須提交申報書(見附件1)及輔證材料,申報書要對照表格中具體要求撰寫,確保內容全面、重點突出、脈絡清晰。輔證材料要對照申報條件中明確的各項條件特別是量化指標,逐項提供充分的證明材料。各地要督促申報單位提高材料編制質量,做到提前指導、過程把關。各設區市農業農村局推薦材料應包括正式報送文件、現場考察情況、評審結果公示情況、申報主體申報書(附件1)及輔證材料(一式三份),并提供初審專家組成員名單(附件2)、申報主體基本情況匯總表(附件3)。申報書和輔證材料需裝訂成冊。
四、申報流程
(一)縣級受理申報。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受理各類主體提出的申請,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把關并對申報主體實地考察,確定推薦對象初步名單,將申報材料和實地考察情況報送市級農業農村部門。中央部屬和省屬有關單位、科研院所、大專院校等直接向我廳申報,每家申報數量不超過1個。
(二)市級初審推薦。各設區市要對轄區內推薦的申報主體進行現場考察,并認真對照申報條件,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符合度進行評審,并將評審結果公示,確保程序合規、客觀公正,本著好中選優、寧缺毋濫的原則,每設區市推薦數量不超過5個,超報的部分自動核減。
(三)省級評審公布。我廳組織專家對各地推薦的申報材料統一評審,根據“總量控制、好中選優”原則,從中遴選一批代表全省先進水平的優秀主體,必要時還將采取實地考察等方式進行現場核實。評審結果經公示、報批等程序后,發布2021年度全省數字農業農村基地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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