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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合肥市文化事業發展專項資金預算項目申報開始了,小編在這里給大家整理了,關于合肥市文化事業專項資金預算項目申報時間、申報條件、申報主體、申報類別、補助、申報要求等具體細則內容,想要申報該項目的合肥市朋友們,歡迎隨時聯系臥濤科技小編咨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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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市文化事業發展專項資金預算項目申報時間
2021年7月12日—30日。
二、合肥市文化事業發展專項資金預算項目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應是合肥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應是在合肥市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一定專業資質和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的文化企業(機構)。
2.項目不接受個人申報。創作主體為個人的,由所在單位或社會團體申報。
3.項目應具有較好的實施基礎,須在2022年度啟動,原則一年內完成。
三、合肥市文化事業發展專項資金預算項目申報主題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重點圍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精神、黨的二十大以及合肥聚力打造“五高地一示范”、地域特色文化等內容,反映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唱響愛國主義主旋律,體現黨領導人民開辟的偉大道路、創造的偉大事業、取得的偉大成就、鑄就的偉大精神;謳歌黨、謳歌祖國、謳歌人民、謳歌英雄,彰顯信仰之美、崇高之美,有筋骨、有道德、有溫度,為人民喜聞樂見;加強現實題材創作,提倡多樣化,具有較高審美價值、藝術品位和藝術個性,思想精深、藝術精湛、制作精良,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
四、合肥市文化事業發展專項資金預算項目申報類別
1.示范性文藝文化活動
(1)基層巡演、調演類活動:面向我市基層群眾開展的文藝巡演和評比展演類活動。
(2)大型文化活動:指在我市舉辦的,可在全省乃至全國形成一定影響的文化類活動。活動應具有規模大、參與廣、可持續等特點。
2.文藝精品創作
(1)舞臺類:指以戲曲、話劇、歌劇、舞劇、音樂劇、小劇場戲劇等為主的大型舞臺劇和作品及以小戲曲、小歌劇、小舞劇、舞蹈(含單人舞、雙人舞、三人舞、群舞)、曲藝短篇(含曲藝小品)為主的小型劇(節)目和作品。
大型舞臺劇和作品中戲曲、話劇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250萬元;歌劇、舞劇、音樂劇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400萬元;小劇場戲劇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80萬元;曲藝(長篇、中篇)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50萬元。
小型劇(節)目和作品中小戲曲、小歌劇、小舞劇項目不超過20萬元;戲劇小品項目不超過10萬元;單人舞、雙人舞、三人舞項目不超過10萬元,群舞項目不超過20萬元;曲藝短篇(含曲藝小品)項目不超過10萬元。
(2)影視、廣播劇和紀錄片類。廣播劇資助金額不超過80萬元,反映合肥地域文化特色的紀錄片資助金額不超過150萬元。重大影視項目采取“一事一議”。
(3)文學社科類:指小說、散文、詩歌、文藝評論、報告文學、兒童文學等文學類作品和社科類作品。(不包括電影和戲曲劇本、臺本等應用于舞臺及廣播影視類藝術的文學作品)。此類活動單個項目主體資助金額不超過25萬元。
3.文化展示交流
(1)美術、書法、攝影和網絡文藝(網絡視頻、網絡演出、網絡音樂等)作品的創作、展示等傳播交流推廣活動。相關項目應為國內外有代表性藝術家群體或具有較高藝術水準團體的代表作品。美術、書法、攝影類項目在展示交流中須兼顧文化傳播和普及功能,每個展品必須配有100字左右的作品簡介。展覽地點除專業場館外,鼓勵進校園、進社區、進農村、進機關、進企業、進軍營、進網絡。網絡文藝類項目需是在國內主要網絡平臺播出,并具有較大傳播力和影響力。此類活動單個項目主體資助金額不超過50萬元。
(2)文化宣傳與推廣:指利用報紙、電視以及網絡新媒體建立專門的文化宣傳推廣平臺,定期開展宣傳推廣活動。此類活動單個項目主體資助金額不超過150萬元。
4.文化隊伍建設
提升我市文化工作者思想政治和業務能力水平的各類文化人才培養活動。此類活動單個項目主體資助金額不超過50萬元。
五、合肥市文化事業發展專項資金預算項目評審方式
1.項目申報單位規范填寫《2022年度合肥市文化事業發展專項資金預算項目匯總表》《2022年度合肥市文化事業發展專項資金預算項目征集表》《2022年度合肥市文化事業發展專項資金預算項目績效申報表》和《預算項目可行性報告》。(詳見附件1、2、3、4)
2.各申報單位于7月30日(周五)前,將申報材料紙質蓋章版一式七份報市委宣傳部文藝處(合肥市政務區東流路100號市政務大樓A座2314室),同時將電子版發至文藝處郵箱,逾期未申報的不再受理。
3.市委宣傳部牽頭組織專家對上報項目進行評審。評審主要以現場答辯的方式進行。各項目單位現場重點圍繞《預算項目可行性報告》,介紹項目實施計劃、資金安排等整體情況后,各專家評委根據項目可行性和社會效益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審。
六、合肥市文化事業發展專項資金預算項目資助方式
對納入2022年度文化事業發展專項資金資助的項目,市委宣傳部將根據申報單位申報的項目預算為原始依據,以項目實際社會效益為重要依據并適當兼顧經濟效益,按比例進行資助。
七、合肥市文化事業發展專項資金預算項目申報要求
1.依法依規。項目申報要符合《預算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精神,堅持把依法依規、從嚴從緊、科學合理貫穿項目申報始終。另外,文化事業發展專項資金不得用于辦公場所建設、辦公經費、償還債務、發放編制內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的基本工資、職工福利、支付各種罰款、捐款、贊助、投資等超出規定范圍的其他支出,不得用于宣傳文化企業的支出,不得用于平衡預算,不得擠占、截留、挪用資金。各項目單位要科學、據實上報項目預算,如發現有多報、瞞報等重大虛假報送行為的,一律取消該項目申報資格。
2.規范申報。有多個項目申報的,由責任主體單位研究后,一次性集中申報,不要分批次申報。有二級機構的申報單位,由二級機構主管部門匯總研究后,一次性集中申報,不要分部門申報。同時,同一項目不得在合肥市級宣傳文化系統內重復申報,一經發現將直接取消該項目申報資格。
3.加強管理。各單位要加強項目的剛性管理,項目一經批復后,必須嚴格執行,原則上不得變更和調整,更不允許借故不執行。項目預算編制要具體詳實,預算測算要科學準確,要和決算保持一致性,特別是重大的文化項目在申報前,要確保該項目能夠及時落地,做到依據詳實,數據準確,保證項目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4.專人負責。每個項目單位要確定專人負責,明確項目聯系人,負責項目的收集、整理、上報、執行、協調等各項工作。要加強項目的檔案資料管理,確保每個項目有方案、有圖片、有績效分析(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有總結。
八、合肥市文化事業發展專項資金預算項目監督驗收
項目立項后,市委宣傳部將嚴格按照《合肥市文化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合宣字〔2019〕37號)要求,對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實施全程績效管理,項目單位必須做到嚴格落實。
市委宣傳部對文化事業發展專項資金預算項目申報工作擁有最終解釋權。
上述就是2022年合肥市文化事業發展專項資金預算項目申報具體內容了,滿足申報條件有項目申報意向的合肥市小伙伴們,小編在這里期待您的來電咨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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