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
2021年南京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認定條件、流程內容本文將重點介紹說明。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是指研究定位為工程技術研究的研究中心,分為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更多詳細情況可以直接咨詢以下專人指導電話為您在線答疑!
政策專人指導熱線:0551-65300586;15855199550(免費咨詢)
南京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認定條件
1.依托單位已納入今年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培育名單,經營狀況良好,年銷售收入不低于3000萬元,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的比重原則上不低于2%;
2.擁有與申報工程中心技術領域相關1項以上的發明專利或5項以上的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近3年在其主要技術領域至少開發新產品或新技術3項以上;
3.擁有相對獨立的1000平方米以上的研發場所,價值300萬元以上的研發儀器設備,具備承擔綜合性工程技術研發試驗任務的能力;
4.具有技術水平較高、工程化經驗豐富的專職研發人員15人以上,其中高級職稱或研究生以上學歷不少于3人,工程中心負責人應具有高級職稱或研究生以上學歷,有較高的專業水平和組織管理與協調能力;
5.有明確的發展規劃和目標,組織體系合理,管理制度完善,運行機制良好。
6.企業無不良信用記錄。
南京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認定流程
鼓勵工程中心與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穩定的產學研合作關系,聯合開展技術創新和項目開發;鼓勵有條件的工程中心實行獨立核算,發揮自身專業和技術優勢,對外開展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逐步建設成為研發服務型的專業科技服務機構。
企業組建市級工程中心接受區(園區)科技管理部門的指導、培育。經區(園區)科技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填寫申報書,提交相關佐證材料,按照市科委發布的申報通知要求統一報送。市科委組織專家采取集中評審和現場抽查相結合的辦法,確定市級工程中心推薦名單。經市科委主任辦公會審定后發文認定,并予以掛牌。
建立市級工程中心服務平臺,發布相關科技政策、工作信息,組織業務交流,為工程中心提供各類科教資源對接;對建有市級工程中心的企業,在其申報、省和市各類科技項目時予以優先推薦、優先立項;優先支持建有市級工程中心的企業參與科技部門組織的重大項目聯合攻關;對經評估績效顯著,積極開展對外科技服務的市級工程中心給予適當補貼,對符合條件的給予推薦申報省級工程中心。
涉及到工程中心名稱、主要負責人、場所等事項的變更,須由工程中心所在企業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區(園區)科技管理部門審核確認后,報市科委批準。工程中心所在企業遷離本市,或破產、被兼并等原因,工程中心無法正常運行的,由所在區(園區)科技管理部門核實確認后,以書面形式報市科委予以撤銷。
申報單位按照要求編制南京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項目申報書,提供相關佐證材料,并如實填報南京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信息表,申報材料統一使用A4格式打印裝訂成冊(紙質封面,平裝訂,信息表統一裝訂在材料后一頁),一式二份;企業申報紙質材料由各區(園區)科技主管部門審核并蓋章后統一報送至指相關部門。
在線為您服務!需要咨詢的,請聯系專人指導:15855199550 (微信同號)QQ:2885169026!
更多政策詳情點擊:項目申報政策匯總
附件 |
|||||||||||||||||||||||||||||
南京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信息表 |
|||||||||||||||||||||||||||||
單位:(蓋章) |
|||||||||||||||||||||||||||||
序號 |
工程中心名稱 |
依托單位 |
依托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技術領域 |
依托單位主營業務收入:萬元 |
研發投入:萬元 |
研發新產品數 |
新產品銷售收入:萬元 |
人才團隊 |
研發場所面積(㎡) |
10萬元以上儀器設備 |
承擔項目數 |
企業內部自立課題數 |
產學研合作項目數 |
知識產權情況 |
有無不良信用記錄(主管部門填寫) |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固定人員數 |
博士 |
碩士 |
儀器設備數 |
儀器設備總額 |
市級以上科技項目數 |
級項目數 |
累計申請專利數 |
授權發明專利數 |
獲得軟件著作權數 |
制訂行業標準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