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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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根據《合肥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眾創空間備案及績效評價管理辦法》(合科〔2020〕161號)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開展市級及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2019年度績效評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1.各縣(市)區、開發區科技局(以下簡稱縣區科技局)負責組織轄區內孵化器、眾創空間進行申報(績效評價指標及分值見附件1),并對轄區內孵化器、眾創空間運營主體提交年度績效自查材料及信用情況進行審核,并根據市科技局績效評價通知要求,按一定比例擇優推薦至市科技局(各縣區推薦名額見附件2),推薦比例為所轄區各級孵化器總數的50%、眾創空間總數的30%。
2.各申報機構將《合肥市科技企業孵化器2019年度績效評價申報書》(附件3)、《眾創空間2019年度績效評價申報書》(附件4)和相關證明材料裝訂成冊(一式一份),加蓋申報單位公章于1月13日(星期三)前報送至所在縣區科技局,績效評價數據均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申請材料統一用A4紙打印,左側裝訂,不得采用膠圈、文件夾等帶有突出棱邊的裝訂方式,相關證明材料需依序裝訂。
3.各縣區科技局于1月15日(星期五)前將推薦函和孵化器、眾創空間績效評價推薦材料(紙質原件一份)報送至市科技局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處,逾期不予受理。
4.本次孵化器按照綜合型和專業型兩類分別進行績效評價,高校建設的眾創空間單獨開展績效評價。
5.合肥科技服務信息平臺(http://stmis.hfkczx.com/)相關申報功能正在開發過程中,各申報單位在本次孵化器、眾創空間績效評價公示后,在平臺補報相關信息。
6.已獲省科技廳2019年度績效評價優秀的孵化器和眾創空間不再重復參加此次市級績效評價工作。對于同一運營主體既運營孵化器,同時也運營眾創空間的,所填數據不得交叉、重復使用,一經發現,取消參評資格。
7.各申報機構須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并提供真實、清晰的相關材料復印件,如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將按相關規定處理。各縣區科技局存在把關不嚴等未履職盡責的,將視情進行約談、通報批評等。
代理申報免費咨詢電話:0551-65318129
附件1
合肥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績效評價指標及分值
序號 |
指標 |
分值 |
1 |
2019年新增畢業企業數 |
12 |
2019年新增畢業企業數占當年在孵企業數的比例 |
12 |
|
2 |
2019年新增在孵企業數 |
12 |
2019年新增在孵企業數占當年在孵企業數的比例 |
12 |
|
3 |
在孵企業2019年新增授權知識產權數 |
7 |
2019年在孵企業平均每家新增授權知識產權數 |
7 |
|
4 |
在孵企業2019年營業收入額 |
7 |
2019年在孵企業平均每家營業收入額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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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在孵企業吸納就業總數 |
7 |
2019年在孵企業平均每家吸納就業人數 |
7 |
|
6 |
積極配合組織開展相關活動,日常工作材料和報表報送情況等 |
10 |
合肥市眾創空間績效評價指標及分值
序號 |
指標 |
分值 |
1 |
2019年新增在孵創業團隊和企業數 |
12 |
2019年新增在孵創業團隊和企業數占當年在孵創業 團隊和企業數的比例 |
12 |
|
2 |
2019年新增入駐創業團隊注冊成為新企業數 |
12 |
2019年新增入駐創業團隊注冊成為新企業數占當年 在孵企業數的比例 |
12 |
|
3 |
在孵企業2019年新增授權知識產權數 |
7 |
2019年在孵企業平均每家新增授權知識產權數 |
7 |
|
4 |
在孵企業2019年營業收入額 |
7 |
2019年在孵企業平均每家營業收入額 |
7 |
|
5 |
在孵企業吸納就業總數 |
7 |
2019年在孵企業平均每家吸納就業人數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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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積極配合組織開展相關活動,日常工作材料和報表報送情況等 |
10 |
注:高校建設的眾創空間單獨開展績效評價,評價指標包括1、2、3、6項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