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級龍頭企業申報條件:
(一)企業類型。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企業,包括國有、集體、私營、股份制企業、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獨資企業等。企業經營的產品中農產品經營額須占企業經營總額的70%以上,企業應與我市農戶有一定的利益聯結關系。
(二)企業規模。分別按農產品生產型龍頭企業,農產品加工型龍頭企業,農產品流通型龍頭企業等三種類型企業,根據注冊資本(金)、資產總值、固定資產、年銷售收入等指標進行考核。
(三)企業信用。企業應守法經營,照章納稅,應有良好的金融機構信用等級。
(四)企業資產負債率。
(五)企業帶動農戶能力。企業應通過與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專業大戶、農村經紀人、農戶或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經濟合同,或以委托生產、訂單農業、入股分紅和利潤返還等形式,明確企業與農戶各自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建立可靠、穩定的利益聯結機制帶動農戶增收。
(六)企業產品競爭力。
1、企業應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財務制度。
2、企業應有包括加工原料和加工產品在內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設施和人員。
3、企業的主營產品應符合產業政策、環保政策和質量管理標準體系。
4、企業的產品質量或科技含量、新產品開發能力應在同行業中居領先水平。
考核評分辦法:
市級龍頭企業考核以百分制計分,綜合得分70分以上的,方可列入市級龍頭企業候選對象。具體考核計分辦法如下:
企業分三種類型計分。
1、農產品生產型龍頭企業。
2、農產品加工型龍頭企業。
3、農產品流通型龍頭企業。
申報補助:
合肥市其他項目申報的基礎(如農業產業化示范聯合體、農業走出去獎補項目);(區縣)肥東2萬;肥西5萬;
項目申報免費咨詢熱線:0551-65300113 15855155532
咨詢Q Q:2881026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