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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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發展,幫助企業穩定就業崗位,根據市人社局、財政局《關于印發合肥市疫情防控期間穩就業相關政策實施細則》(合人社秘〔2020〕41號)文件要求,現就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第二批次)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補貼對象
在疫情防控期間保持正常生產、積極采取措施穩定職工隊伍的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商貿流通業、交通運輸重點企業。
制造業、戰略新興產業需同時滿足:
1、春節期間連續生產或2月底前復工復產的企業;
2、2020年1—9月平均(每月)參保人數不少于50人;
3、企業2020年1—9月裁員率不超過5.5%;
4、與工會組織協商制定穩定就業崗位措施;
5、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符合、省、市產業政策和環保法律法規,不存在惡意拖欠工資、失信等行為。
商貿流通業、交通運輸業企業需要同時滿足:
1、2020年1個季度虧損;
2、2020年1—9月平均(每月)參保人數不少于50人;
3、企業2020年1—9月份裁員率不超過5.5%;
4、與工會組織協商制定穩定就業崗位措施;
5、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符合、省、市產業政策和環保法律法規,不存在惡意拖欠工資、失信等行為。
本批次不受理第一批次合格企業申報。
二、補貼標準
按照2020年1—9月平均參保人數,每人2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高不超過50萬元。補貼資金從就業補助專項資金列支。
三、申報程序
企業向注冊地縣(市)區(開發區)申請,縣(市)、區(開發區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由各地人社部門審核匯總于11月15日前報市人社局。
四、申報材料
制造業、戰略新興產業企業提供:“補貼資金申請表”、營業執照復印件、復工復產證明、工會組織蓋章確認的穩崗措施。
商貿流通業、交通運輸業企業提供:“補貼資金申請表”、營業執照復印件、工會組織蓋章確認的穩崗措施。
五、有關事項
1、各地各部門要按照“一次性辦結”“多跑一次”幫助企業做好申報服務工作。
2、補貼資金申請表上無法人代表簽字、無審核意見、無經辦人員簽名、無公章的一律不予受理。
3、申報補貼資金在市人社、財政、經信、發改、統計、商務、交通運輸、稅務等部門會商復審同意后撥付。
聯系人,市人社局就業促進和失業保險處湯曉光、張偉
聯系電話:63536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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