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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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池州市支持質量提升企業申報獎勵補貼、申報對象如下,感興趣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有想要申報獎勵補貼的朋友歡迎致電咨詢。
免費咨詢熱線:18709834578(v同)
一、推進質量品牌升級
1.對獲得中國質量獎、安徽省人民政府質量獎(含提名獎)的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 100 萬元、10 萬元獎勵。
2.對批準認定為“皖美品牌示范企業”的單位、通過“食安安徽”品牌認證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含食用農產品和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企業),一次性給予 5 萬元獎勵。
3.對獲得省部級、市廳級項目立項的質量基礎設施領域科研項目,一次性分別給予 20 萬元、10 萬元獎勵。
4.對主動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并在省級以上召回網站發布召回公告的企業,由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核定召回貨值金額后,按照貨值金額(10 萬元及以上)5%的比例予以補貼,單個企業每年補貼最高不超過 1 萬元。
二、支持標準研制
5.主持起草完成國際標準(排名前三且排序最前)、國家標準(排名前二且被立項文件列為主持單位)、行業標準(排名前二且被立項文件列為主持單位)、全國性團體標準和省地方標準(排名第一)、省級團體標準(排名第一)、市地方標準(排名第一)的單位,每個標準一次性分別給予 80 萬元、40 萬元、30 萬元、10萬元、4 萬元、3 萬元獎勵。
6.參與起草完成(或主持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全國性團體標準和省地方標準的單位,每個標準一次性分別給予 30 萬元、8 萬元/5 萬元(排序前 5 位/排名第 5 位之后)、2 萬元/1 萬元獎勵(排序前 5 位/排名第 5 位之后)。
三、推動標準實施
7.承擔并通過評估驗收的國家級、省級(含長三角區域)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含創新中心)單位,一次性分別給予 20 萬元、10 萬元獎勵。
8.獲評 AAAAA、AAAA、AAA 級標準化良好行為的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 8 萬元、5 萬元、3 萬元獎勵。
四、鼓勵標準創新
9.承擔并通過評估驗收的國家級、省級技術標準創新基地項目的單位,一次性分別給予 80 萬元、50 萬元獎勵。
10.獲評全國企業標準領跑者的單位,每個項目一次性給予15 萬元獎勵(對同一單位,每年度獎補項目不超過 2 個)。
五、鼓勵知識產權創造運用
11.對通過 PCT 途徑授予國外發明專利的,每件一次性給予 1萬元獎勵。對新注冊的馬德里國際注冊商標,每件一次性給予 1萬元獎勵。
12.對企業以專利權、商標權質押貸款方式融資并按期歸還的,按貸款利息、評估費、擔保費、保險費總額的 10%予以補助,一次性給予不超過 10 萬元的資金補助,其中評估費、擔保費、保險費合計補助不超過 1 萬元。
六、支持知識產權管理服務
13.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 5 萬元、3 萬元、1 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為市級高價值發明專利培育中心的單位,一次性給予 1 萬元獎勵。對新獲得安徽省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單位,一次性分別給予 10 萬元、5 萬元、3 萬元獎勵。
14.對經市市場監管局備案的,通過國家知識產權貫標認證和開展創新管理國際標準(ISO56005)試點的單位,一次性給予 2萬元獎勵。對開展重大經濟科技活動知識產權評議工作且通過省級以上驗收合格的企業,一次性給予 10 萬元獎勵。對經省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批準實施并通過驗收的專利導航項目,一次性給予實際支出成本 30%的資金補助,每個項目不超過 10 萬元。
七、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15.對本市高價值專利的國內維權保護項目,維權成功后,經評定,一次性給予不超過 5 萬元的資金補助。對知識產權侵權糾紛的海外維權項目,維權成功后,經評定,一次性給予不超過 5萬元的資金補助。
16.對獲準設立省級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的建站單位,一次性給予 1 萬元獎勵。對獲批設立省級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的建設單位,一次性給予 1 萬元獎勵。對設立知識產權保護維權互助基金的單位,一次性給予 1 萬元獎勵。
17.對核準注冊地理標志商標或獲批國家地理標志產品的申報主體,一次性給予 10 萬元獎勵。
八、附則
18.本政策支持對象為在本市區域內依法注冊、公共信用信息報告無嚴重違法失信記錄的市場經營主體或單位(行政和事業單位除外)。
19.本文件第 5 條主持起草市級地方標準以及第 13 條、16 條涉及市級認定獎補,均由所在縣區兌現,其余均由市級財政與縣區政府、管委會財政按 7 3 比例承擔。
20.本政策適用中的問題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21.本政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適用年度 2023-2024 年。
22.本政策發布后,《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池州市支持質量提升若干政策的通知》(池政辦秘〔2020〕102 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