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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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弋江區為推進“四上”單位培育申報工作,特制定了《弋江區新增“四上”單位獎勵暫行辦法》,對規上企業、限上企業等給予資金獎勵,下面就來詳細了解弋江區規上企業、限上企業新增申報獎勵條件和程序,弋江區企業想要入規的,可以咨詢小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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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獎勵對象
對符合條件的新增“四上”單位進行獎勵,新增“四上”單位即統計基本單位名錄庫新增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業企業、資質等級以上建筑業企業、限上商貿大個體。
二、獎勵條件
獎勵對象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通過弋江區相關主管部門申報的“四上”單位;
(二)按國家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
(三)支持、配合統計機構開展統計調查、統計監督檢查;
(四)未發現統計違法行為。
三、獎勵標準
獎勵每戶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業企業和資質等級以上建筑業企業5萬元,分兩年獎勵,第一年獎勵3萬元、第二年獎勵2萬元。獎勵限上商貿大個體一萬元,分兩年獎勵,第一年5千元,第二年5千元。
四、申報程序
(一)報送材料。每年3月上旬,新增“四上”單位向統計業務所屬街道報送《弋江區新增“四上”單位獎勵資金申報表》,申報上一年度新增“四上”單位獎勵資金。
(二)審批材料。每年3月中旬,各街道對新增“四上”單位報送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并將符合條件的申報材料報送區統計局。每年3月底前,區統計局對各街道報送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批。
(三)撥付資金。根據區統計局審批意見,區財政局將獎勵資金撥付給區統計局;區統計局負責將獎勵資金撥付給相應街道,以兌現獎勵資金發放。
五、其他事項
(一)本辦法由區統計局負責解釋。
(二)本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