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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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今天給大家整理了彭州市做好2022年度綜合性產業政策(服務業)申報時間條件、補貼項目、材料程序,具體詳情如下,感興趣的趕緊來看看吧!想要申請的企業可以聯系小編咨詢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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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企業加大投資
政策原文
對在約定時間內開工建設,符合彭州市產業發展規劃且固定資產投資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新建產業化項目,在項目建成投產后,按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的1%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鼓勵在彭企業跨產業投資,固定資產投資工業項目達 1億元以上、商貿服務業項目達2億元以上、農業項目達 8000萬元以上,可將標準提高至2%,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申報條件
商貿服務業項目:符合我市商貿服務業產業發展規劃、空間布局,固定資產投入達到 5000 萬元(含 5000萬元)以上,且在投資協議約定時限內建成投產的新建產業化項目。
申報材料
商貿服務業項目:
1.彭州市2022年度綜合性產業政策企業申報表;
2.2022年度綜合性產業政策兌現企業承諾書;
3.《彭州市新建(工業、商貿服務業)產業化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補助申請表》;
4.項目投資協議(復印件);
5.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6.項目備案(審批或核準)文件(復印件);
7.項目竣工報告;
8.市審計局或第三方審計機構出具的項目審計報告。
上述材料須真實有效,復印件均須加蓋本單位(企業)公章;原件在審核、審計時使用。
獎勵標準
在投資協議約定時限內建成投產的新建產業化項目,按實際固定資產投入的1%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補助資金不超過1000萬元。
對在彭企業跨產業投資且實際固定資產投資商貿服務業項目達2億元以上的,可將獎勵標準提高至2%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補助資金不超過2000萬元。
因非投資方自身原因造成項目建成投產延誤的,按“一事一議”原則視具體情況予以兌付。
申報時間
2023年6月26日-7月4日
申報審定程序
1.企業(個人)將申報材料提交所在功能區及園區管委會初審后報送市商務局;
2.市商務局審核后,按程序將申報資料、匯總表報送聯席會議辦公室;
3.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產業功能區、法律顧問等完成聯合審查;
4.審查企業違法違規記錄:
5.組織三方審計機構對企業(個人)資料進行審計;
6.市財政局收到資金撥付審批表后按程序將資金撥付至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產業功能區管委會,由行業主管部門或產業功能區管委會將資金撥付至相應企業(個人)。
鼓勵企業發展電子商務
政策原文
對開展網絡促銷,首次線上年銷售總額突破500萬元的新建電子商務平臺,給予6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加入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開展網絡促銷,線上年銷售總額突破50萬元的中小企業,給予0.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電子商務年交易額首次超過2000萬元、1000萬元、500萬元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6萬元、3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運行6個月以上,運營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入駐電商企業或服務機構20家以上的新建創新創業孵化園(基地、樓宇),給予運營企業20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條件:
1.開展網絡促銷,首次線上年銷售總額突破500萬元的新建電子商務平臺。
2.首次加入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開展網絡促銷,線上年銷售總額突破50萬元的中小企業。
3.電子商務年交易額首次超過2000萬元、1000萬元、500萬元的企業。
4.運行6個月以上,運營面積5000平米以上,入駐電商企業或服務機構20家以上的新建創新創業孵化園(基地、樓宇)。
申報材料:
1.項目資金申請報告;
2.彭州市2022年度綜合性產業政策企業申報表;
3.2022年度綜合性產業政策兌現企業承諾書;
4.項目實施方案;
5.企業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6.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驗原件)、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
7.運營面積證明材料(適用于申報條件4);
8.企業年交易額、銷售額數據統計報告及證明材料;
9.投資建設的相關協議復印件;
10.相關資金使用票據復印件;
11.項目績效自評報告;
12.其他需申報的有關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企業鮮章。
獎勵標準:
1.開展網絡促銷,首次線上年銷售總額突破500萬元的新建電子商務平臺,給予6萬元一次性獎勵。
2.首次加入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開展網絡促銷,線上年銷售總額突破50萬元的中小企業,給予0.5萬元一次性獎勵。
3.電子商務年交易額首次超過2000萬元、1000萬元、500萬元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6萬元、3萬元一次性獎勵。
4.運行6個月以上,運營面積5000平米以上,入駐電商企業或服務機構20家以上的新建創新創業孵化園(基地、樓宇),給予運營企業20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時間:
2023年6月26日-7月4日
申報審定程序:
1.企業(個人)將申報材料提交所在功能區及園區管委會初審后報送市商務局;
2.市商務局審核后,按程序將申報資料、匯總表報送聯席會議辦公室;
3.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產業功能區、法律顧問等完成聯合審查;
4.審查企業違法違規記錄:
5.組織三方審計機構對企業(個人)資料進行審計;
6.市財政局收到資金撥付審批表后按程序將資金撥付至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產業功能區管委會,由行業主管部門或產業功能區管委會將資金撥付至相應企業(個人)。
鼓勵中小微企業拓展市場
政策原文:
鼓勵中小微企業拓展市場,對參加國內外各類商貿促進展會活動的中小微企業,按其實際發生的項目展臺展位費的50%標準給予補貼,每家企業每年最多補貼兩個展會活動,總計最高不超過5萬元。
申報條件:
1.企業申報補貼的展會活動必須是經行業專家認定公布的有影響力、有知名度的省級(含省級)以上展會。
2.擬申請補助的企業需在每年12月25日前將下一年度擬參加的展會活動,報市商務局備案。
申報材料:
1.資金申請報告;
2.彭州市2022年度綜合性產業政策企業申報表;
3.2022年度綜合性產業政策兌現企業承諾書;
4.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復印件蓋鮮章)(三證合一復印件)、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
5.相關費用支出發票、匯款憑證等復印件(境外發票還需提供銀行付匯單,復印件蓋鮮章);
6.邀請函、相關合同、參展通知等復印件(蓋鮮章);
7.參展報告及展覽期間照片;
8.其他要求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企業鮮章。
獎勵標準:
按企業實際發生的項目展臺展位費的50%標準給予補貼,每家企業每年最多補貼兩個展會活動,總計最高不超過5萬元。
申報時間:
2023年6月26日-7月4日
申報審定程序:
1.企業(個人)將申報材料提交所在功能區及園區管委會初審后報送市商務局;
2.市商務局審核后,按程序將申報資料、匯總表報送聯席會議辦公室;
3.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產業功能區、法律顧問等完成聯合審查;
4.審查企業違法違規記錄:
5.組織三方審計機構對企業(個人)資料進行審計;
6.市財政局收到資金撥付審批表后按程序將資金撥付至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產業功能區管委會,由行業主管部門或產業功能區管委會將資金撥付至相應企業(個人)。
鼓勵開展品牌會展活動
政策原文:
對在彭州市舉辦的各類品牌會展活動,按組織活動區域、級別(國家級、省級、成都市級),分別給予組織承辦方20萬元、15萬元、1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參加由行業協會或機構組織的國家、省、成都市級節慶和會展活動的企業,分別給予單次不超過2萬元、1萬元、0.5萬元一次性補貼。
申報條件:
1.在我市使用非政府資金舉辦的各類品牌商貿會展活動的組織承辦單位。
2.參加由行業協會或機構組織的國家、省、成都市級節慶和會展活動的企業。
擬申請補助的協會、企業需在每年12月25日前將下一年度擬舉辦的展會活動,報市商務局備案。
申報材料:
1.項目資金申請報告;
2.彭州市2022年度綜合性產業政策企業申報表;
3.2022年度綜合性產業政策兌現企業承諾書;
4.項目實施方案;
5.企業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6.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驗原件)、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
7.展會報批、備案材料;
8.相關協議復印件;
9.相關資金使用票據復印件;
10.項目績效自評報告;
11.其他需申報的有關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企業鮮章。
獎勵標準:
1.在我市舉辦的各類品牌商貿會展活動,按組織活動區域、級別(國家級、省級、成都市級),分別給予組織承辦方20萬元、15萬元、10萬元一次性補助。
2.參加由行業協會或機構組織的國家、省、成都市級節慶和會展活動的企業,分別給予單次不超過2萬元、1萬元、0.5萬元一次性補貼。
申報時間:
2023年6月26日-7月4日
申報審定程序:
1.企業(個人)將申報材料提交所在功能區及園區管委會初審后報送市商務局;
2.市商務局審核后,按程序將申報資料、匯總表報送聯席會議辦公室;
3.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產業功能區、法律顧問等完成聯合審查;
4.審查企業違法違規記錄:
5.組織三方審計機構對企業(個人)資料進行審計;
6.市財政局收到資金撥付審批表后按程序將資金撥付至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產業功能區管委會,由行業主管部門或產業功能區管委會將資金撥付至相應企業(個人)。
支持企業拓展“一帶一路”進出口業務
政策原文”
對通過蓉歐快鐵開展進出口貿易業務并對我市外貿作出貢獻的本地企業,其年度進出口累計額在50萬美元(含)以上至100 萬美元以下的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年度進出口累計額達到 100萬美元(含)以上至150萬美元以下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年度進出口累計額達到150萬美元(含)以上的給予最高不超過 15 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條件:
1. 擬申報補貼須是在申報年度內能體現彭州市進出口實績 的外貿企業。
2. 擬申請補助的企業須是通過蓉歐快鐵開展進出口貿易業 務度進出口累計額在50萬美元(含)以上的外貿企業。
申報材料:
1. 2022年度彭州市綜合性產業政策兌現申報資料(封面);
2. 彭州市2022年度綜合性產業政策項目資金申請報告;
3. 彭州市2022年度綜合性產業政策企業申報表;
4. 2022年度政策兌現企業承諾書;
5. 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驗原件),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
6. 相關體現通過蓉歐快鐵開展進出口貿易業務合同協議、匯款憑證或海關數據憑證等復印件;
7. 其他業務開展佐證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企業鮮章。
獎勵標準:
年度進出口累計額在50萬美元(含)以上至100萬美元以下的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年度進出口累計額達到100萬美元(含)以上至150萬美元以下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年度進出口累計額達到150萬美元(含)以上的給予15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時間:
2023年6月26日-7月4日
申報審定程序:
1.企業(個人)將申報材料提交所在功能區及園區管委會初審后報送市商務局;
2.市商務局審核后,按程序將申報資料、匯總表報送聯席會議辦公室;
3.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產業功能區、法律顧問等完成聯合審查;
4.審查企業違法違規記錄:
5.組織三方審計機構對企業(個人)資料進行審計;
6.市財政局收到資金撥付審批表后按程序將資金撥付至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產業功能區管委會,由行業主管部門或產業功能區管委會將資金撥付至相應企業(個人)。
鼓勵企業打造地方特色產品店
政策原文:
對在彭州市新注冊成立的彭州特色產品專營店(展示店)租用(自有)商業用房的,按每年100元/平方米標準給予補助,補助面積最高不超過200平方米;對正常運營1年以上,經評審達標的,按其投入費用的50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2萬元;對當年度內獲得國家、省、成都市地方特色產品店稱號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8萬元、6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條件:
在我市新注冊成立的彭州特色產品專營店(展示店)租用(自有)商業用房的企業;正常運營1年以上,經評審達標的企業;當年度內獲得國家、省、成都市地方特色產品店稱號的企業。
申報材料:
1.項目資金申請報告;
2.彭州市2022年度綜合性產業政策企業申報表;
3.項目實施方案;
4.企業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5.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復印件或三證合一復印件(驗原件)、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
6.達標證明材料、授予稱號證明材料;
7.自有或租用商業用房權證及其他證明材料;
8.相關協議復印件;
9.相關資金使用票據復印件;
10.項目績效自評報告;
11.2022年度政策兌現企業承諾書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企業鮮章。
獎勵標準:
在我市新注冊成立的彭州特色產品專營店(展示店)租用(自有)商業用房的,按每年100元/平米標準給予補助,補助面積最高不超過200平方米;對正常運營1年以上,經評審達標的,按其投入費用的50%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2萬元;對當年度內獲得國家、省、成都市地方特色產品店稱號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8萬元、6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時間:
2023年6月26日-7月4日
申報審定程序:
1.企業(個人)將申報材料提交所在功能區及園區管委會初審后報送市商務局;
2.市商務局審核后,按程序將申報資料、匯總表報送聯席會議辦公室;
3.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產業功能區、法律顧問等完成聯合審查;
4.審查企業違法違規記錄:
5.組織三方審計機構對企業(個人)資料進行審計;
6.市財政局收到資金撥付審批表后按程序將資金撥付至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產業功能區管委會,由行業主管部門或產業功能區管委會將資金撥付至相應企業(個人)。
“彭州老字號”獎勵申報
政策原文:
鼓勵企業申報“彭州老字號”評審與認定,對被認定為“彭州老字號”的經營單位或個人,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條件:
1.擁有商標所有權或使用權,相關手續齊具且無爭議;
2.品牌創立30年以上(含30年);
3.傳承獨特的產品、技藝和服務,或自主創新獲得國家專利權;
4.有傳承彭州優秀傳統的企業文化;
5.具有彭州特色和鮮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歷史價值和文化價值;
6.具有良好信譽,得到廣泛的社會認同和贊譽;
7.國內資本經營狀況良好,且具有較強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申報材料:
1.彭州市2022年度綜合性產業政策企業申報表;
2.老字號企業情況表、申報書(含級效自評);
3.商標注冊有關資料;
4.2022年度政策兌現企業承諾書;
5.企業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或受委托人身份(復印件);
6.當地商務主管部門的申報文件和對申報單位情況的認定書;
7.工商營業執照;
8.近三年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加蓋企業財務章);
9.歷代傳承的產品、技藝或服務的介紹和發展情況,并附創始人、傳人情況及證明材料;
10.歷代傳承的特色文化介紹和相關證明材料;
11.獲得的社會榮譽和相關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企業鮮章。
獎勵標準:
對被認定為“彭州老字號”的經營單位或個人,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時間:
2023年6月26日-7月4日
申報審定程序:
1.企業(個人)將申報材料提交所在功能區及園區管委會初審后報送市商務局;
2.市商務局審核后,按程序將申報資料、匯總表報送聯席會議辦公室;
3.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產業功能區、法律顧問等完成聯合審查;
4.審查企業違法違規記錄:
5.組織三方審計機構對企業(個人)資料進行審計;
6.市財政局收到資金撥付審批表后按程序將資金撥付至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產業功能區管委會,由行業主管部門或產業功能區管委會將資金撥付至相應企業(個人)。
支持總部經濟發展
政策原文:
對新入駐經我市考核認定后的總部經濟項目,年度地方經濟貢獻達100萬元以上,每年按地方經濟貢獻最高50的標準給予資金扶持。特別重大的總部經濟項目獎勵標準“一事一議”。
申報條件:
新入駐我市并經考核認定的總部經濟項目,年度地方經濟貢獻達100萬元以上;特別重大的總部經濟項目。
申報材料:
1.資金申請報告;
2.彭州市2022年度綜合性產業政策企業申報表;
3.2022年度綜合性產業政策兌現企業承諾書;
4.總部經濟項目考核認定證明材料;
5.企業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6.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復印件或三證合一復印件(驗原件)、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
7.辦公地點產權證書或租賃協議等證明材料;
8.相關資金使用票據復印件;
9.項目績效自評報告;
10.其他需申報的有關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企業鮮章。
獎勵標準:
新入駐并經我市考核認定后的總部經濟項目,年度地方經濟貢獻達100萬元以上,每年按地方經濟貢獻最高50的標準給予資金扶持。特別重大的總部經濟項目獎勵標準“一事一議”。
申報時間:
2023年6月26日-7月4日
申報審定程序:
1.企業(個人)將申報材料提交所在功能區及園區管委會初審后報送市商務局;
2.市商務局審核后,按程序將申報資料、匯總表報送聯席會議辦公室;
3.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產業功能區、法律顧問等完成聯合審查;
4.審查企業違法違規記錄:
5.組織三方審計機構對企業(個人)資料進行審計;
6.市財政局收到資金撥付審批表后按程序將資金撥付至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產業功能區管委會,由行業主管部門或產業功能區管委會將資金撥付至相應企業(個人)。
以上是關于彭州市做好2022年度綜合性產業政策(服務業)申報時間條件、補貼項目、材料程序等內容,如果你在四川省進行創新創業為不懂政策、不能及時收到政策而煩惱;還在為不懂申報、沒有專業申報人員而苦惱,撥打熱線聯系小編就可了解您企業最合適的申報項目規劃啦!各地市企業均可提供政策匹配、項目規劃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