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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小編將為大家具體講講關于2023年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應用場景揭榜方向申請時間和獎勵條件、流程等內容,詳情如下,需要咨詢申報的企業單位可以免費咨詢小編為您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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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應用場景揭榜方向申請時間
2023年2月24日-3月15日
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應用場景揭榜方向申請對象
園區工業企業、基礎電信企業、信息技術企業、解決方案服務商、協會、工業園區運營管理機構等
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應用場景揭榜方向申請要求
揭榜項目方向圍繞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數字孿生、5G、區塊鏈等新技術在制造業核心環節的的創新應用,能夠在園區內打造具有全國領先水平的標桿示范場景,并具備可復制可推廣性,揭榜場景的創意、產品、技術及相關專利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應用場景揭榜方向申請方式
1.請各企業于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前將揭榜方向征集匯總表(見附件)發至郵箱:;
2.本次揭榜征集的方向將優先納入2023年度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應用場景揭榜指南。
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關于加快湖南自貿試驗區數字經濟發展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深度融合的若干政策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與依據
為貫徹落實《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關于加快湖南自貿試驗區數字經濟發展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深度融合的若干政策》(以下簡稱《政策》),明確《政策》兌現的組織管理流程,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結合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園區)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申報主體
本細則所支持的對象指注冊納稅及實際經營場所均在園區范圍內,正常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
第三條管理主體
由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授權,由經濟發展和企業服務局統籌負責項目全流程管理工作,并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項目評審、項目驗收等工作。
第二章新技術融合應用項目
重點支持企業牽頭組建聯合體,與產業鏈上下游企業、服務商、科研機構等聯合開展揭榜攻關,以構建產業協同生態為目標,以基礎技術創新、工業短板提升突破和資源配置模式創新為主要內容,實施開展新技術融合應用。
第四條新技術融合應用項目申報評選
1.管委會每年上半年在園區官網發布新技術融合應用場景揭榜指南,并組織企業開展申報工作。
2.企業或者由多個企業(單位)組成的聯合體可申請成為揭榜單位,聯合體中牽頭單位須為園區企業。
3.揭榜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應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1)企業基本情況;(2)揭榜申報書〔含實施方案、經濟指標表(包含營業額和盈利情況等指標)、技術指標表、資金計劃表、聯合體方案等〕;(3)營業執照、審計報告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管委會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進行集中評審及實地考察,結合各揭榜單位的基礎水平、創新能力、發展潛力、要素指標等因素,形成專家評審意見及揭榜單位建議名單。
5.管委會審核揭榜建議單位名單后,在園區官網上予以公布揭榜單位名單。
6.揭榜單位根據專家意見修改申報材料并提交管委會備案,形成揭榜任務書。
第五條新技術融合應用項目管理及驗收
1.揭榜單位按照要求組織實施揭榜任務,開展集中攻關工作。期間,管委會持續跟蹤揭榜項目進展,適時組織行業專家對揭榜任務進行階段性評估,不斷優化揭榜任務實施路徑。
2.揭榜單位須在任務立項后1年內完成揭榜攻關任務,并向管委會提交驗收申請。
3.揭榜單位提交的驗收申報材料應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1)揭榜任務實施情況書;(2)任務相關合同、發票等文件;(3)經濟指標、技術指標完成情況;(4)營業執照、審計報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管委會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專業機構開展評審及現場核驗工作,驗收工作基于揭榜任務書和指標完成情況,結合產業發展實際進行評估,形成專家驗收意見,并確定揭榜成功單位建議名單。
第六條新技術融合應用項目獎補原則
1.項目獎勵為事后補貼方式,根據牽頭單位揭榜任務書中資金申請計劃確定獎補金額,單個項目揭榜單位申請的獎補金額上限為800萬元。
2.項目牽頭單位為項目管理、資金管理及績效評價的主體責任單位。
第三章高質量示范項目
重點支持企業積極申報國家、省級智能制造、工業互聯網、5G、人工智能、區塊鏈、大數據重點項目,打造示范標桿,推動園區示范項目高質量擴面、高水平提質。
第七條高質量示范項目申報評選
1.管委會每年上半年在園區官網發布申報通知,明確予以配套獎勵的國家級、省級項目清單。
2.企業提交的申報材料應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1)企業基本情況;(2)國家級、省級項目申報書;(3)國家級、省級項目認定文件;(4)國家財政資金撥款憑證(若有)等。
3.管委會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制定項目獎勵建議名單。
第八條高質量示范項目獎補原則
對于獲評智能制造、工業互聯網、5G、人工智能、區塊鏈、大數據領域國家專項或創新平臺的企業,按國家撥付資金的20%予以獎勵,單個企業每年度最高獎勵額為500萬元。對于成功獲評上述領域國家級、省級試點示范項目(無上級資金)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同一項目類別政策有效期內不重復獎勵,省級晉升國家級給予差額部分獎勵。
第四章企業數字化轉型升級項目
重點支持企業開展智能化生產、網絡化協同、個性化定制、服務化延伸、數字化管理等類別的新模式新業態探索與推廣,推動產業數字化、帶動數字產業化發展。
第九條企業數字化轉型升級項目申報評選
1.管委會每年下半年在園區官網發布申報通知,項目支持方向參考《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智能制造、工業互聯網行動指南》(長經開管發〔2018〕65號),企業申報項目應為已完工項目。
2.企業提交的申報材料應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1)企業基本情況;(2)項目建設成效;(3)項目設備清單;(4)營業執照、審計報告等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企業每年只能申報一個數字化轉型升級項目。《政策》有效期間,企業的同一建設方向不予重復支持。
4.管委會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召開集中評審會并進行現場核驗,形成專家評審意見,并確定項目獎勵建議名單。
第十條企業數字化轉型項目獎補原則
1.通過評審的企業項目,對項目實際投資金額按比例予以獎勵,只計算項目執行過程中產生的咨詢服務、智能裝備、工業軟件費用,其中咨詢服務費不超過總金額的15%,最高不超過50萬元。項目投資金額以專家認定的費用清單中的發票金額為準(不含稅)。
2.獎勵金額=項目實際投資金額(經認定)×40%,單個企業每年度最高獎勵為500萬元。
第五章5G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重點支持企業運用5G技術改造建設企業內網,推動5G應用從外圍輔助環節向核心生產環節滲透,加快應用場景的創新、推廣,探索5G專網建設及運營模式。
第十一條5G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申報評選
1.管委會每年下半年在園區官網發布申報通知,項目建設方向參考《湖南省“5G+工業互聯網”示范工廠建設評價指南》《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5G+”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發展指南》,企業申報項目應為已完工項目。
2.企業提交申報材料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內容:(1)企業基本情況;(2)項目建設成效(含5G性能指標表、應用場景成效表等);(3)項目設備清單;(4)營業執照、審計報告等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管委會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進行集中評審并進行現場核驗,形成專家評審意見,并確定項目獎勵建議名單。
第十二條5G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獎補原則
1.通過評審的企業項目,對項目實際投資金額按比例予以獎勵,項目投資金額只計算在園區范圍內與5G直接相關的無線設備費、基站設備費、運營服務費,其中運營服務費不超過總費用的20%,項目投資金額以專家認定的設備清單中發票金額為準(不含稅)。
2.獎勵金額=項目實際投資金額(經認定)×80%,單個項目獎補金額上限為50萬元,單個企業每年度獎補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3.5G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補助設備清單如下:
(1)基站設備:BBU(基帶處理單元)、RRU(射頻拉遠模塊)、RHUB(集線器單元)、PRRU(射頻拉遠單元)、FBBC(基帶主控載頻射頻單元)、AUU(有源天線單元);
(2)無線設備:符合國際3GPP標準的MEC(多接入邊緣計算)設備、MEP(MEC平臺)軟件、UPF(用戶端口功能)、CPE(客戶前置設備)、5G模組、5G網關(工業級);
(3)服務費用:定制DNN(數據網絡名稱)、無線VPDN(虛擬專用網絡)、定制切片、5G專網租賃服務、5G專網維護服務、MEC(多接入邊緣計算)平臺租用費。
第六章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項目
重點支持5G、工業互聯網、人工智能、區塊鏈、大數據等新技術解決方案供應商在園區落地,為園區企業提供跨行業、跨領域、多樣性的解決方案,培育和集聚一批面向園區企業的系統解決方案服務商。
第十三條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項目申報評選
1.管委會每年上半年在園區官網發布申報通知,申報企業為已獲評省級及以上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企業。
2.企業提交的申報材料應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內容:(1)企業基本情況;(2)國家級、省級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認定文件;(3)營業執照、審計報告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管委會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核及實地考察,擬定企業獎勵建議名單。
第十四條系統解決方案商項目獎補原則
對于新納入省級及以上智能制造、工業互聯網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推薦目錄的園區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于長沙經開區、長沙縣范圍外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落戶園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1.在長沙經開區成立獨立的法人主體,并從事實際生產經營;
2.已獲評省級及以上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
第七章項目實施與管理
第十五條項目數據管理
項目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的真實性、合規性和資金使用情況負責。享受園區政策支持的企業需指定項目負責人進行項目管理,并按管委會要求,以網絡化、信息化方式報送項目實時數據。
第十六條項目審議公示及資金撥付
上述各項目建議名單由區經濟發展和企業服務局聯合財政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進行會審,會審意見經管委會分管領導同意后報管委會主任會議審議。審議通過后,名單在園區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由管委會發文公告。發文公告后,由區財政局按程序撥付相關資金。
第十七條獎補原則
本政策適用對象同一事項符合園區執行的其他政策支持條件的,按獎勵補貼不重復的原則執行。
企業同一項目建設內容不可同時申報新技術融合應用項目、企業數字化轉型升級項目、5G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企業單一發票、合同只能選擇以上三類項目中的一項進行申報。
第八章附則
第十八條根據《關于支持工業企業智能化技術改造項目的若干政策》(長政辦發〔2018〕31號)中第二章第三條要求,企業已獲得的本政策獎勵視為長沙市相關政策配套部分。
第十九條本細則有效期與《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關于加快湖南自貿試驗區數字經濟發展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深度融合的若干政策》(長經開管發〔2021〕55號)一致,由管委會經濟發展和企業服務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731-84020064。施行期間,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產業導向調整,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