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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進農業數字化轉型,提升鄉村治理和公共服務數字化水平的部署,四川省啟動2023年度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以下簡稱“示范基地”)認定工作。以下內容包括2023年四川省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的申報范圍、申報程序、申報材料及申報要求,如需了解更多相關政策,可致電小編對接政策專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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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省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報認定重點
(一)按照建設內容及所起作用,示范基地按生產型、經營型、管理型、服務型四種類型申報。
(二)申報主體應為農業農村信息化領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等各類社會主體,重點向市場主體傾斜。
(三)在《認定辦法》要求的基礎上,本次認定工作將按照保供固安全、振興暢循環的工作定位,以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建設農業強國為目標,以產業急需為導向,遴選認定運用互聯網理念和信息技術在保障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促進現代種業和耕地保護建設、提升全產業鏈現代化水平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的示范典型,以及掌握并應用農業信息化關鍵核心技術、裝備的創新研發主體。
(四)側重認定一批體現智慧農業建設水平的生產型示范基地,申報其他類型的主體也應在服務數字鄉村及智慧農業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各類型示范基地按照生產型不低于55%、經營型不高于20%、服務型不高于15%、管理型不高于10%進行遴選認定。
2023年四川省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報認定程序
2023年度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報認定工作嚴格按照《認定辦法》執行,申報認定程序如下。
(一)四川省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按屬地管理原則,受理各類主體提出的申請,統一組織專家初審,形成推薦名單(含推薦排序)報送農業農村部市場與信息化司。
(二)每個省份推薦數量原則上不超過6個,超出數量限制的,按推薦名單排序自動核減。中央管理企業、國家科研院所(含農業農村部部屬三院)、中央直屬墾區每家可向屬地省級農業農村部門申報本系統或本單位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主體不超過1個;高校作為申報主體時,具體申報內容可依托校內二級機構,數量不超過1個;以上申報數量均不占所在省份推薦名額,但須由屬地省級農業農村部門統一推薦報送。
(三)農業農村部組織專家根據申報材料、評分標準科學嚴謹開展評審,提出擬認定名單,經農業農村部官網公示無異議后,按程序報批,最終由農業農村部發布2023年度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認定名單并授牌。
2023年四川省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報材料
申報主體須向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提交《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報書》、《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基本情況表(分類型)》及相應輔證材料。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推薦材料應包括正式報送文件、經審核的示范基地申報書、基本情況表及輔證材料、省級專家組初審推薦名單(含推薦排序)及專家組成員名單。省級農業農村部門須報送紙質版及電子光盤版推薦材料各1套,并同步發送電子版推薦材料至nyncbxxzx@agri.gov.cn。
2023年四川省農業農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報有關要求
四川省級農業農村部門組織開展相關工作,務必于2023年3月20日17:00前按照《認定辦法》和申報要求,將推薦材料報送農業農村部市場與信息化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