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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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新型研發機構備案申報優惠政策、南京市新型研發機構備案申報條件、南京市新型研發機構備案申報材料、南京市新型研發機構備案申報流程相關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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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新型研發機構備案申報優惠政策
1.鼓勵新型研發機構建立人才(團隊)持有多數股份,政府科技創新基金、投資平臺和社會資本等多方參股的股權結構,政府股權收益部分不低于30%獎勵高校院所,政府科技創新基金、投資平臺所占股權可按協議約定轉讓;
2.鼓勵新型研發機構引進高水平技術和管理人才,加大高層次人才激勵力度,對新型研發機構年薪收入在50萬元以上的相關人員,根據其對本市經濟貢獻給予獎補;
3.經市科委認定的新型研發機構,落地在高新區范圍內的,土地出讓起始價可按不低于區域科研基準地價的20%執行(但不得低于相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允許高校利用存量土地新建新型研發機構,土地性質不變;落地在高校周邊的,可按不低于區域科研基準地價的50%執行;利用存量工業廠房的,可按原用途使用五年,五年過渡期滿后,經評估認定,可再延續五年;
4.新型研發機構可統籌配建不超過項目總建筑面積15%的配套服務設施,配套服務設施按主用途供地;
5.新型研發機構中符合相關規定的人才可享受相應的人才安居政策;
6.每年度對新型研發機構的發展情況進行績效評估,市財政按績效擇優給予每家每年最高500萬元獎勵。
南京市新型研發機構備案申報條件
建立市區兩級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管理與服務體系,開展分級培育,共同推進高質量發展。
(一)區級培育。
各區(園區)從新型研發機構簽約建設項目中遴選符合條件的機構,列為區級新型研發機構,享受區級新型研發機構培育扶持政策。
(二)市級培育。
市科技局會同相關部門從區級新型研發機構中擇優遴選列為市級新型研發機構,享受市級新型研發機構培育扶持政策。
一、區級新型研發機構,區級新型研發機構應契合“研發型孵化器”定位,并滿足以下條件:
1.依托國內知名高校院所、行業龍頭企業的國家科研平臺或近三年獲得過績效評估良好等次以上的全國省級科技部門認定的重點實驗室,境外知名高校院所、知名跨國公司等高水平研發平臺,具有穩定的科研成果來源。原則上一個科研平臺只參與一家新型研發機構建設;
2.機構由政產學研多方共建,已簽訂共建協議,建設規劃、發展定位、研究方向、階段性目標等明確;
3.在我市注冊成立多元投資的、混合所有制形式的獨立法人運營公司,各出資方應以貨幣形式出資,注冊資金不少于300萬元(可三年內分批到位);
4.原則上人才團隊持有運營公司50%以上股份,當前參與持股的團隊人數不少于5人,鼓勵平臺團隊骨干成員持有機構股權,持股人數應不少于2人,人才團隊核心科技人員在機構規劃、建設發展中起主導作用。承諾未來三年內團隊持股人員不少于15人、核心科技人員個人持股比例原則上不超過總股本的15%。支持龍頭企業牽頭建設新型研發機構,各參與方協商確定持股比例;
5.有與發展匹配的工程化條件,應建立專職研發人員隊伍,承諾三年內專職研發人員占比達到30%;
6.已有在孵在研項目,承諾未來五年內自主孵化和外部引進科技型企業不少于30家。
二、市級研發機構須已列為區級新型研發機構,并滿足以下條件:
1.資金籌措有保障,新型研發機構運營公司各出資方實繳注冊資金同比例達到30%以上;
2.有與新型研發機構發展相匹配的研發環境,配備專職研發人員隊伍;
3.有穩定的研發投入,已開展實質性研發活動。承諾三年內累計投入不少于3000萬元,包括已發生研發費用、自有和租賃或委托管理等可支配使用的儀器設備原值、房屋裝修及租賃費等,其中已發生研發費用、自有和租賃或委托管理等可支配使用的儀器設備原值不少于2000萬元。鼓勵另設立不低于1000萬元的專項資金,用于機構孵化引進創新成果和項目;
4.有較好績效產出,已孵化實際運營的科技型企業。承諾三年后每年的科技服務收入合計不少于200萬元。
對非共識性項目、市委市政府重點扶持機構或我市產業發展急需的機構,采取“一事一議”方式進行評價。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安全生產、軍民融合發展類機構建設。
南京市新型研發機構備案申報材料
1.南京市新型研發機構備案申報書;
2.申報單位信用承諾書;
3.研究院運營公司營業執照;
4.研究院運營公司章程、持股平臺章程、代持協議等能反映人才團隊持股情況(所有持股人姓名,持股金額和比例)的材料,章程須為經公司注冊核準主管部門備案確定的章程;
5.社會資本股東方營業執照及公司章程;
6.股東出資的銀行進賬單(須注明用途)等證明股東實際出資的材料;
7.研究院運營公司及其孵化引進企業的高企認定證書、省高企培育庫入庫證明等,如有則提供;
8.依托科研平臺的證明材料:
(1)國家有關部門(科技部、國家發改委、工信部、教育部等)對科研平臺的認定文件,省級科技部門近三年關于省重點實驗室評估結果證明材料。
(2)共建協議。共建協議中有依托科研平臺及其人才團隊(具體到人)等內容。依托境外高水平平臺的,須提供相關權屬機構或其授權機構簽署的協議,協議中須有依托平臺及其持股人才團隊(具體到人)的內容。共建協議簽約方須有新型研發機構依托的高水平研發平臺所屬的法人單位,高校院所簽約的須為高校院所本級或高校院所本級書面授權的部門。共建協議須有負責人簽字、簽署日期并加蓋簽約單位公章。
無共建協議或共建協議中無上述內容的,需提供國內科研平臺所屬法人單位(或書面委托單位)蓋章的同意書(須有支持xx人才團隊依托xx國家平臺參與xx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等內容),或境外高水平研發平臺相關權屬機構或其授權機構的同意書(須有支持xx人才團隊依托xx平臺參與xx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等內容)。
(3)依托科研平臺簡介(官方網站截圖或者官方文件等,外文材料須同時提供準確的中文翻譯材料)。
9.在研究院運營公司中持股的屬于依托科研平臺核心團隊人員是依托科研平臺核心團隊成員的原始證明材料。
10.研究院運營公司專職人員的勞動合同、工資流水、社保繳納憑證等,其中專職研發人員請在復印件上進行標注。
11.諾獎、院士資質與研究院的關系證明(聘書、協議等)。職業經理人聘用證明材料、個人履歷相關證明材料。
12.投入和基礎條件情況的證明材料:
(1)區(園區)投入的相關證明材料。
(2)當前和正式研發、辦公場所證明材料。
13.投融資情況的證明材料:
(1)研究院運營公司參與發起或運行的基金的成立協議、資金到位憑證。
(2)研究院運營公司及孵化企業、引進企業獲得股權投資的,應提供投資協議和銀行進賬單;獲得債權融資的,應提供借款合同及銀行進賬單。
14.在孵在研項目列表,項目計劃書、立項證明材料(包括獨立研發項目和合同科研項目,應說明在研項目投入資金的來源及已投入情況,研發團隊的組建情況,項目實施地點等),以及項目進展情況證明材料。
15.研究院運營公司財務情況證明材料:
(1)注冊成立至今的財務報表:2020年之前成立的,提供各年度報表(各年截止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及各年度利潤表、現金流量表)、2020年的財務報表(截止2020年10月31日資產負債表、2020年1至10月利潤表及現金流量表);2020年成立的,僅提供2020年度財務報表(截止2020年10月31日資產負債表、2020年1至10月利潤表及現金流量表)。
(2)已取得的縱向和橫向合同及到賬經費的發票、銀行進賬單等證明材料。
(3)研發支出費用合同、發票等相關證明材料,大額購入的設備合同、安裝(如需要安裝)憑證等。
16.知識產權申請、授權、轉讓、許可的證明材料。
17.已孵化企業、引進企業的相關證明材料:
(1)營業執照(引進企業還需提供原注冊地營業執照或注銷證明)、公司章程。
(2)孵化企業實現銷售收入、經營性支出的證明材料:注冊成立至今的財務報表:2020年之前成立的,提供各年度報表(各年截止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及各年度利潤表、現金流量表)、2020年的財務報表(截止2020年10月31日資產負債表、2020年1至10月利潤表及現金流量表);2020年成立的,僅提供2020年度財務報表(截止2020年10月31日資產負債表、2020年1至10月利潤表及現金流量表)。
(3)高企認定證書(如有)、省高企培育庫入庫證明材料(如有)及體現孵化、引進企業與研究院相關聯的證明材料等。
南京市新型研發機構備案申報流程
1.在線咨詢:15005600923
2.啟動評估:專家團隊上門評估,技術交底,立項啟動申報
3.申報項目:組織申報材料,聘請專家預審,保證材料質量
4.項目公示:累計服務1萬+企業通過認定
5.后續服務:實時關注政策動態,隨時為企業匹配相應政策,輔助企業獲得獎補或榮譽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