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
蘇州高新區科技成果轉化與技術轉移獎補指的是蘇州高新區技術轉移成果轉化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對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進行獎補。以下所稱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是指高新區內企業吸納國內外先進技術成果并進行轉化的項目。技術合同存在轉包或關聯交易情況的除外。以下所稱技術合同是指根據《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在江蘇省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系統進行登記審核,并取得技術合同認定登記證明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合同。
蘇州市政策解答指導熱線:15005600923
蘇州高新區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及其獎補內容
一、對于獲得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等重大成果轉化項目立項的企業,對上級部門有明確規定配套資金的,按相關規定給予支持;對無明確規定的,根據合同約定按國家下達資金的不高于50%給予支持。同一項目三年內與省級項目有重疊支持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二、對于獲得江蘇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立項的企業,按照江蘇省相關政策給予支持。其中產業創新專題類項目按照合同約定給予省級資金不高于50%支持,其中,對區重點支持產業給予60%支持;高新區專題類項目按照合同約定給予省級資金150%支持。
三、經市科技成果轉化平臺認定備案的成果項目,對技術合同交易額超過500萬元、技術創新性強、產品具有較好市場前景和經濟效益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按市補助資金的100%給予支持,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四、設立區級成果轉化項目。參照當年江蘇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指南,組織區級成果轉化項目評審工作,擇優錄取產業創新專題項目20家及高新區專題項目20家進行區級成果轉化項目獎補,對單個項目一次性獎勵10萬元。
五、鼓勵區內高校、研究院所、以及與大院名校共建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創新載體開展技術轉移轉化。對輸出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單個技術合同交易額超過100萬元,獲得市技術轉移體系建設補助經費支持的科技創新載體,按市補助資金的不高于50%給予支持,每家每年度不超過25萬元。
蘇州高新區技術經紀(經理)人及其獎補內容
一、技術經紀(經理)人是指為促成他人技術交易而以個人名義從事居間、經紀或者代理活動并取得合理傭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技術經紀(經理)人挖掘高新區內企業技術需求信息,經市成果轉化平臺核實并發布后,按每條有效需求給予蘇州市補助資金的不高于40%支持。
三、對開展技術轉移活動、促成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并獲得市技術轉移體系建設補助經費支持的技術經紀(經理)人,最高按市補助資金的40%給予支持,單個項目補助最高不超過4萬元。
蘇州高新區技術轉移機構及其獎補內容
技術轉移機構是指在高新區注冊,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為目的,為促成他人技術交易而從事居間、經紀或者代理活動并取得合理傭金,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或民辦非企業。技術轉移機構須列入蘇州市科技服務業統計名錄并按《國家科技服務業統計分類》要求填報數據。
對于為區內企業引進技術、促成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并獲得市技術轉移體系建設補助經費支持的技術轉移機構,按市補助資金的不高于50%給予支持,每年不超過15萬元。
技術轉移掛靠機構負責申報掛靠本機構技術經紀(經理)人的補助(公務員除外)。對承擔技術經紀(經理)人掛靠的技術轉移機構,按每年獲得市級掛靠成效補助的20%給予支持,每年最高5萬。對技術經紀(經理人)的獎勵,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