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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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星級上云企業認定申報要求中表示,企業須嚴格按照星級上云企業評定申請表要求如實提供相關材料,確保項目和申報材料真實、客觀。在項目評定及現場核查中,如發現存在造假情況,申報企業以及具有共同責任的云服務商將被列入“黑名單”,取消企業申報資格,取消云服務商申報工業互聯網平臺、優秀云服務商等項目申報資格。
蘇州園區將組織專家進行初審并對申報企業總數10%的比例對申報企業進行現場核查,核查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將全面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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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企業星級上云相關獎補政策
1.常州市對通過2018年江蘇省工業互聯網發展示范企業(五星級上云企業)評定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金額不超過10萬元。
2.常州市天寧區當年新認定的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上云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10萬元、5萬元、1萬元獎勵。
3.常州市溧陽市對省工信廳評定的2021年度江蘇省五星級、四星級上云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金額分別為20萬元、10萬元。該項目最高獎勵20萬元。
4.常州市參照省工信廳2019年度“企業上云”獎勵資金切塊分配方法,對省工信廳認定的2019年度江蘇省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上云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金額分別不超過20萬元、7萬元、2萬元。
5.常州市企業上云”省級切塊獎勵資金項目中,同一單位年度獲得省工信廳不同星級認定或獲評市優秀云服務商的,按就高原則獎勵。
常州市星級上云企業申報條件
在蘇州大市范圍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可根據自身上云建設應用實際情況,可且只可申報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中的任意一類星級上云企業,其中:
1.未被評定為星級上云企業的可申報三星級、四星級上云企業中的任意一類星級上云企業;
2.已評定為三星級上云企業的,可再次申報四星級上云企業;
3.申報五星級上云企業須已評定為四星級上云企業;
4.已經評定為星級上云企業的不得重復申報同一等次及以下星級上云企業。
5.申報企業所填報的各項云服務均已連續使用不少于3個月且申報時仍在使用(上云時間計算截止日期為2022年9月30日);
6.上云投入按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間實際付款金額計算。
具體申報要求詳見《江蘇省星級上云企業評定工作指南(2022年版)》。
常州市星級上云形式和內容
1.三星級上云企業:應通過采購公有云服務(工業互聯網平臺)的形式上云,應用基礎云服務及工業APP,將基礎、設計、生產、物流、銷售、服務等業務和數據向云端遷移,實現降本提質增效。
2.四星級和五星級上云企業:應通過采購公有云服務(工業互聯網平臺)、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形式上云。
3.四星級上云企業應通過高能耗設備、通用動力設備、新能源設備、智能裝備等工業設備上云,結合邊緣側對數據處理和分析,實現設備管理、數據監控、決策優化等;
4.五星級上云企業應基于基礎云服務和設備上云,進一步應用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實現市場交易分析和預測、產品/設備遠程監控與運維、產品質量管控及工藝優化等基于“數據+模型”的創新應用。
常州市星級上云企業申報方式
申報企業在江蘇省工業互聯網示范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填報申報信息,并嚴格按照星級上云企業申報要求如實在平臺上傳項目申報電子版材料。
常州市星級上云企業申報程序
1.申報企業提交《星級上云企業評定申請表》及配套證明材料至所在地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申報材料(一式三份)需加蓋公章,并膠裝成冊。
2.各地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申報企業提交的申報材料(《星級上云企業評定申請表》及配套證明材料)進行初審,推薦符合要求的申報企業,于2019年7月4日(星期四)17:00前將推薦報告、匯總表、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三份)以及電子文檔報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智能制造推進處。
常州市星級上云企業評定程序
(一)企業申請
企業根據申報星級,填寫《星級上云企業評定申請表》(簡稱《評定申請表》)及配套證明材料,申請表由企業加蓋公章后提交各設區市經信委及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經信委(局)。
(二)材料審查
1.各設區市經信委及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經信委(局)組織對星級企業《評定申請表》及其配套證明材料進行初步審查。
2.各設區市經信委及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經信委(局)將符合要求的四星級、五星級上云企業項目材料匯總報送省工信廳。
(三)評定審核
1.各設區市經信委及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經信委(局)依據本指南要求組織開展三星級上云企業申報項目評定工作,將評定結果報省工信廳。
2.省工信廳依據本指南要求組織開展四星級和五星級上云企業申報項目評定工作。
(四)結果發布
省工信廳定期綜合發布全省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上云企業名單。
常州市星級上云企業申報材料
星級上云企業評定申請表
(一)填報要求
1.填寫本申請表時,一律用宋體、小四號字體填寫。
2.申請企業需要準備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請表及配套證明材料。請按要求在申請表上統一加蓋公章。
3.申報書和證明材料附件,單獨準備PDF文件(除蓋章頁外,請使用WORD轉PDF方式,勿使用拍照方式。蓋章頁可使用掃描的方式提供),文件大小不超過500M。
(二)填報內容
(1)申請單位基本情況
(2)營業執照
(3)上云范圍及內容簡介
(4)上云背景
(5)上云方案
(6)上云效果說明
(7)PPT簡要說明
(8)真實性承諾
(三)證明材料
(1)上云實踐
1.上云背景
闡述企業原有信息化狀態、面臨的困難、希望通過上云解決的問題或提升的能力。
2.上云方案
闡述如何實現上云,在需求分析、可行性評估、選擇確定云服務商、上云方案設計、測試和部署、驗證和總結等環節的做法與特征。
(2)基礎云服務
提供基礎云服務子類中各項上云業務使用情況說明和申報截止前3個月內的實際使用截圖。
(3)工業APP應用
提供工業APP應用子類中各項上云業務使用情況說明和申報截止前3個月內的實際使用截圖。
(4)數據上云
提供數據上云子類中各項上云業務使用情況說明和申報截止前3個月內的實際使用截圖。
(5)上云時間和投入
1.上云時間
包括上云子域和對應的上云開始時間。
2.上云投入明細清單
根據上云投入截止計算時間要求,提供上云投入的相關明細清單。
3.合同、付款憑證及發票
根據上云投入截止計算時間要求,提供各項上云投入的合同、付款憑證、發票復印件和發票查驗截圖。
4.發票明細清單
若單張發票包括多個合同中約定的服務內容,或合同中包含多項服務內容且未明確各項服務價格的,請填寫發票明細清單,并由購買方和銷售方共同蓋章,如有多張此類型發票請附多表。
5.云服務/產品在云端部署/應用的說明
若合同中未明確體現“云服務”“云產品”等字樣,還需提供云服務/產品在云端部署/應用的說明,并由申報企業和云服務/產品提供方共同蓋章
(6)上云成效
1.基礎應用
提供上云情況和各項基礎應用效果說明,包括文字說明、測算依據、計算方法、實際截圖等。
(7)其他證明材料
1.其他證明材料清單(包括其他證明材料類別和對應的頁碼)。
2.其他證明材料內容(附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