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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申報江蘇省高價值專利培育示范中心的條件及認定獎補如下,申報主體范圍主要包括江蘇省內注冊的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想了解更多的內容歡迎咨詢小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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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高價值專利培育示范中心申報認定條件
在江蘇省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者省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科研機構,符合申報條件的,可以單獨或者牽頭申報省高價值專利培育計劃項目并組建示范中心。鼓勵上述單位與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相關研發機構、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聯合申報。
申報主體是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在相關技術領域研發水平處于行業領先地位,屬于行業龍頭或領軍企業,正在承擔國家或省部級重大科技項目,或者正在開展關鍵技術研發,已取得一定成果;
(二)研發投入穩定,經營狀況良好;
(三)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健全,知識產權基礎好;
(四)無嚴重失信行為。
申報主體是高?;蛘呖蒲袡C構的,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在相關技術領域研發水平處于國際領先,擁有與該領域相關的國家或省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或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研發平臺,正在承擔國家或省部級重大科技項目,或者正在開展關鍵技術研發,已建立產學研合作機制,并取得一定成果;
(二)研發投入穩定;
(三)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健全,知識產權基礎好;
(四)無嚴重學術不端等失信行為。
設區市、縣(市、區)知識產權局按照申報通知的要求,組織本轄區內符合條件的單位進行申報,逐級審核推薦。江蘇省知識產權局組織專家評審,擇優立項。
省高價值專利培育計劃項目獲批立項,即啟動示范中心建設,建設期為3年。建設期的主要任務是:
(一)建立完善高價值專利培育工作機制。建立產學研服密切合作機制和重大事項協商決策制度,制定高價值專利培育工作方案,建立完善高價值專利培育全流程管理制度。
(二)運用專利等信息提升研發效能。利用專利數據、產業數據等信息開展專利導航,分析產業競爭態勢,確定關鍵技術研發策略和路徑,推動關鍵技術研發取得突破。
(三)開展專利申請和布局。以有效保護創新成果為目的,研究制定專利申請和布局方案,建立專利申請前置評審和專利質量管控制度,高質量撰寫專利申請文件,合理確定專利保護范圍,提高專利授權率。
(四)強化專利運用和保護。通過自行實施、許可他人實施、轉讓等方式促進專利轉化運用,推動專利實現市場價值。建立專利風險研判和防控機制,積極應對專利糾紛,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五)發揮高價值專利培育示范效應。鞏固和完善高價值專利培育機制,總結高價值專利培育的做法和經驗。舉辦高價值專利培育示范現場會或成果推介會,帶動相關產業領域創新主體開展高價值專利培育工作。
示范中心在建設期內應當嚴格按照《江蘇省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江蘇省知識產權戰略推進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管理。示范中心建設期滿后,建設單位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江蘇省知識產權局提出驗收申請,江蘇省知識產權局按照《江蘇省知識產權戰略推進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組織驗收。
江蘇省高價值專利培育示范中心申報認定獎補政策
建設期驗收通過的示范中心,可以掛牌進入運行期,每3年為一個運行周期。運行期的主要任務是:
(一)優化高價值專利培育體系。將示范中心作為單位內設部門或機構掛牌運行,設立獨立辦公場所,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強化軟硬件設施保障,加大知識產權經費投入。完善管理和運行制度,制定高價值專利培育年度計劃。建立管理高層例會制度,定期聽取高價值專利培育工作報告,研究審議重大事項。推動高價值專利培育機制全面覆蓋企業、科研院所或高校(二級學院)的創新體系。
(二)運用專利信息開展關鍵技術攻關。引入高端知識產權服務資源,利用專利數據和產業數據開展專利導航,研判產業專利布局和競爭格局,預測產業和技術發展趨勢。梳理影響產業發展的“牽鼻子”“卡脖子”技術,確立關鍵技術的研發策略和路徑。運用專利等信息提高研發效能,突破一批關鍵技術。
(三)開展高質量專利申請和布局。圍繞創新成果研究確定專利申請和布局策略。落實專利申請前置評審和專利質量管控制度,高質量撰寫專利申請文件,提高專利授權率。
(四)推動專利轉化運用。企業建立專利分級分類管理制度,開展專利價值評估,通過自行實施、許可他人實施、轉讓等方式促進專利轉化運用。推動以高價值專利為基礎參與制定各類標準。
(五)完善專利維權機制。明確高價值專利權利歸屬,完善專利風險研判、防控和維權機制,積極應對專利糾紛。
(六)強化產業和區域示范帶動作用。聯合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及相關科研機構、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組建產業知識產權聯盟、行業協會或其他聯合體,探索組建專利池,共同推進產業關鍵技術的專利創造、運用和保護,提升產業整體競爭力。舉辦高價值專利培育示范現場會或成果推介會,帶動相關產業和區域創新主體提升高價值專利培育水平。
示范中心應當在江蘇省知識產權局的指導下,編制3年運行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明確運行任務和績效目標,每個運行周期簽訂一次任務書。
示范中心實行優勝劣汰、動態調整制度。江蘇省知識產權局每3年對示范中心組織進行一次績效評價。
績效評價以任務書確定的任務和目標、實際運行的客觀數據為主要依據,主要評價示范中心運行管理、開展高價值專利培育、構筑產業核心競爭力、引領帶動產業高質量發展等方面的情況。
績效評價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檔次,江蘇省知識產權局根據評價結果分別作下列處理:
(一)評價結果為優秀、良好或者合格的,同意其進入下一輪運行周期,擇優給予激勵;
(二)評價結果為不合格的,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時限一般不超過半年;
(三)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評價、未完成評價或者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予以摘牌,取消其示范中心稱號并予以公告。
示范中心實行建設單位領導下的主任負責制。示范中心主任由建設單位指派具有較強組織協調能力的高層管理人員擔任。
示范中心實行年度工作報告制度,報告內容包括:示范中心運行總體情況、任務執行進度、資金使用情況、取得的成效、特色亮點工作、存在問題及下一步工作計劃等。示范中心年度工作報告經設區市知識產權局審核后報送江蘇省知識產權局。
示范中心應當按照《江蘇省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江蘇省知識產權戰略推進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規范管理和使用項目資金,確保??顚S谩?/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