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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來回顧一下小編前面的文章《匯總!2022江蘇省各地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條件及獎勵補貼政策》,該文章主要介紹了關于江蘇省各地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申報獎補。此次的文章主要圍繞南京市內企業申報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建設項目所需要做的準備工作展開。文章最后,小編還會將獎補內容再次進行闡述,有需要的朋友可以隨時咨詢小編。
政策解答指導:15005600923
南京市省級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項目)申報條件、南京市省級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項目)申報方式、南京市省級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項目)申報材料、南京市省級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項目)申報流程。
南京市省級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項目)申報條件
1.建設主體:在寧已建有市級工程中心一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主體、無不良信用記錄的高新技術企業。
2.場地:有專門的研發場所,滿足研發的需要,研發面積不少于500平方米。
3.人員:有一支與主導業務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隊伍,企業專職研發人員不少與20人。
4.研發投入:擁有一定規模(年主營業務收入原則上不低于5000萬元),申報工程中心新增投入不少于500萬元,上年度研發投入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不低于2%。
5.裝備:有研發所需的儀器設備。
6.研發業務能力:有一定的創新能力,上年度與中心研究方向相關的發明專利申請須1項以上,承擔過市級以上科技計劃任務。
7.申報企業需提供2021年“南京市企業單位研發活動統計報表制度”中企業研發項目情況、企業研發活動及相關情況(表號:107-1、107-2表)或國家高新區技術企業及區外高企統計年報表(GQ-004、GQ-005)。
備注:按照省科技廳要求,本年度江北新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新港)、江寧開發區各自組織轄區內企業申報;符合省級工程中心建設條件的外資企業不限額申報。
南京市省級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項目)申報方式
1.申報單位申報材料按照江蘇省工程中心項目申報書(詳見附件1)內容準備,并附相關佐證材料,申報材料統一使用A4格式打印裝訂成冊(紙質封面,膠裝訂),一式二份。
2.申報的紙質材料經區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后統一報送至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A2區市科技局A233、A234窗口(江東中路265號,地鐵二號線奧體東站4號出口,報送材料人員請攜帶市民卡或身份證),申報書電子稿(不含佐證材料)、工程中心信息匯總表電子稿發送至郵箱。
南京市省級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項目)申報材料
(一)《江蘇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項目申報書》
(1)行業需求分析
所涉及的技術領域國內外發展現狀、今后發展趨勢,江蘇產業現有的優勢和存在的主要問題,項目組建對相關產業發展、企業創新的作用與意義等。(限1000字內)
(2)項目實施基礎
1、申報單位基本情況(企業填寫:主營業務及企業在行業中主要優勢,上年度銷售收入、R&D投入占銷售收入比例等;
2、項目負責人、人才團隊及運行情況;
3、現有研發基礎條件(研發場所、中試基地、儀器裝備,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立項時間);
4、近2年來承擔市級以上的主要科技項目,申請及授權的專利、新藥證書、軟件著作權等知識產權情況(列表說明具體名稱、申請或授權號、類型等簡要內容)。
(3)項目主要目標和建設任務
1、總體目標
2、研究開發的方向
3、項目的組織功能構架(框圖)
4、項目建設地點
5、主要任務及考核指標(建設期3年)
(1)硬件建設任務
(2)研究開發主要任務
(3)領軍人才引進、人才培養與團隊建設任務
(4)管理體制與運行體制建設任務
(5)主要任務與具體考核指標簡述(限500字內)
(4)項目實施計劃
1、項目投資規模及建設資金來源與構成比例
2、項目建設經費的支出預算及儀器設備添置清單(表格形式)
3、項目組建的計劃進度與階段性考核指標
4、項目負責人及主要技術人員清單(姓名、年齡、單位、職稱/職務、崗位業務、為本項目工作時間等)
(5)相關附件
1、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批文復印件
2、近2年申請及授權發明專利、行業標準等證書復印件
3、近2年企業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4、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5、南京市企業(單位)研發活動統計報表(表號:107-1、107-2)或高新技術企業統計年報(表號:GQ-004、GQ-005)
6、其他相關佐證材料
(6)審查推薦
(二)《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信息表》
(三)《擬推薦省級工程中心信息表(外資企業)》
(四)《項目基本信息表》
(五)《擬推薦省級工程中心信息匯總表(國家高新區和江北新區)》
南京市省級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項目)申報流程
1.在線咨詢:15005600923
2.啟動評估:專家團隊上門評估,技術交底,立項啟動申報
3.申報項目:組織申報材料,聘請專家預審,保證材料質量
4.項目公示:累計服務1萬+企業通過認定
5.后續服務:實時關注政策動態,隨時為企業匹配相應政策,輔助企業獲得獎補或榮譽資質
南京市省級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項目)申報獎補
(一)南京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獎勵補貼
南京市:新獲批國家企業技術中心,一次性給予200萬元獎勵。對省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開展績效考評,3年為一周期,按產業領域分年度組織實施。對考評結果優良的高給予200萬元獎勵,優良率不超過30%。獲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國家醫學中心,分三年給予高1000萬元支持。
鼓勵企業設立各級博士后站。對南京地區新入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簡稱“國家博站”)、江蘇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以下簡稱“省級博站”)的企業,分別給予60萬元、20萬元資助。新入選國家博站分站、省級博站分站的企業,給予20萬元資助。入選南京市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以下簡稱“市級準博站”)的企業,給予5萬元資助。企業博站(含分站)成功升級的,按資助標準補齊差額。激勵博站單位爭先評優。突出重點學科建設和重點產業發展,提升國家博站(含分站)、省級博站(含分站)建設水平,每年在一定比例范圍內評選南京市優秀博站單位,給予南京地區評估優秀的博站單位10萬元獎勵。對博士生導師引薦外籍博士后進企業國家(含分站)、省級博站(含分站)的,每引薦一名外籍博士后給予2萬元獎勵。國家博站分站、省級博站分站每新招收一名博士后研究人員,資助單位2萬元。對企業國家博站(含分站)、省級博站(含分站)的全職在站博士后,在站每滿1年給予5萬元生活補貼,長支持2年。對入選‘市博士科研資助計劃’的國家博站、省級博站的項目,由市財政擇優資助,每個項目5萬元。對入選‘市資助招收博士后人員’的國家博站、省級博站的全職在站博士后(省屬單位和中央駐蘇單位除外),市財政擇優資助,在站每滿1年資助5萬元,長資助2年。對引進或者出站后在寧企業工作的博士后,符合條件的可入選紫金山英才先鋒計劃,高給予350萬元資金資助。在人才項目評審時,企業博士后在站工作經歷視同設站企業高管任職經歷,予以優先支持。
江北新區國家500萬(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和國家企業技術中心。)
建鄴區:支持企業加快前沿核心技術、安全生產技術的研發、轉化和示范應用,對獲得國家、省級重點實驗室、企業院士工作站等研發平臺認定的,分層次給予運營單位高50萬元的一次性建設經費補貼。對獲得市以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分層次給予運營管理單位高20萬元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對企業的高新技術產業投資額達到100萬元以上的給予納統額的1%,高20萬元獎勵
雨花臺區:對涉軟產業領域內新成立的市、省、國家涉軟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企業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級一次性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獎勵。
重點支持新獲批的省級和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分別給予每家20萬元和10萬元獎勵(軟件谷牽頭申報)
六合區:對新認定的省級、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獎勵;對納入區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備案的,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實施產學研精準合作“千家百企計劃”,對企業與高校院所開展的產學研合作項目,補貼本年度已支付到賬經費的50%,每家每年不超過10萬元,同一項目支持長2年。
江北新區:對新獲批的重大科技創新平臺,一次性獎勵平臺建設單位500萬元。對推動新區科技創新、產業轉型具有重要戰略意義的其他重大科技創新平臺,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和國家企業技術中心。)
高淳區:對成功創建國家、省級、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的單位,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30萬元、5萬元(同級中心享受一次,同一年份就高執行)獎勵;對企業研發機構區級年度績效考評優秀的,給予每家高10萬元獎勵(市區不重復獎勵)。對規上工業企—4—業、規上高新技術企業、新型研發機構在一線城市設立的“飛地”型研發機構或在重點高校院所設立研發實驗室的,經登記備案后,按照績效給予租金或研發投入的30%補貼,高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