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
以下小編將為大家具體介紹關于四川省農業項目申報獎勵補貼及認定條件要求等內容,詳情如下,需要咨詢申報的企業單位可以看看,大家可以免費咨詢小編為您解答指導!
政策指導免費電話: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鄉村振興發展補助
1. 成都市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城鄉融合發展考評激勵
對四川天府新區、成都東部新區以及15個涉農區(市)縣開展鄉村振興考評激勵工作,每年評定市級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先進區(市)縣3個,先進鎮10個,示范村100個,示范社區20個。對獲評先進縣的,一次性給予獎補資金1000萬元,用于鄉村振興項目,確保群眾廣泛受益。對獲評先進鎮的,一次性給予獎補資金200萬元,用于鄉村振興項目,確保群眾廣泛受益。對獲評示范村(社區)的,一次性給予獎補資金50萬元,用于鄉村振興項目,確保群眾廣泛受益。
2. 市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聯系處室:扶貧開發處)
過渡期內,市級財政每年預算安排5000萬元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按每村20至40萬元標準支持省、市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提升)村產業發展;按每人5000元標準落實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扶持資金。
金融保險支持
1. “農貸通”平臺貸款貼息(聯系處室:金融與信息化處)
鼓勵各類金融機構面向農業職業經理人開發新型金融產品,擴大對農業職業經理人的創業、強業貸款規模。根據農業職業經理人條件,通過“農貸通”平臺給予最高100萬元貸款授信;對通過“農貸通”平臺融資貸款的,在我市從事糧油種植、生豬養殖、現代種業的貸款項目,按當期銀行貸款LPR利率給予全額貼息;對從事特色種養業生產的貸款項目,按當期銀行貸款LPR利率給予貸款主體50%貼息;對從事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貸款項目,按當期銀行貸款LPR利率給予貸款主體30%貼息(貸款利率低于當期銀行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按實際利率貼息),每人每年度貼息總額最高50萬元。對在我市從事規模種養生產參加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農業職業經理人,給予自繳保費部分20%的補助。
2. 強化農業職業經理人金融服務供給(聯系處室:金融與信息化處)
鼓勵各類金融機構面向農業職業經理人開發新型金融產品,擴大對農業職業經理人的創業、強業貸款規模。根據農業職業經理人條件,通過“農貸通”平臺給予最高100萬元貸款授信;對在我市從事糧油種植、生豬養殖、現代種業通過“農貸通”平臺融資貸款的,按當期銀行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給予全額貼息(貸款利率低于當期銀行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按實際利率貼息),每人每年度貼息總額最高50萬元。對在我市從事規模種養生產參加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農業職業經理人,給予自繳保費部分20%的補助。
3. 水稻收入保險(聯系處室:金融與信息化處)
在崇州市、邛崍市、彭州市和大邑縣實施水稻收入保險試點,保額1300元/畝。崇州市、邛崍市、大邑縣農戶投保水稻收入保險,各級財政和農戶按以下比例進行保費分擔:市級財政補貼40%、縣級財政補貼40%,農戶自繳保費20%。彭州市農戶投保水稻收入保險,各級財政和農戶按以下比例進行保費分擔:縣級財政補貼80%,農戶自繳保費20%。
4. 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聯系處室:金融與信息化處)
在簡陽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實施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實施地區農戶投保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各級財政和農戶按以下比例進行保費分擔:中央財政補貼45%、省級財政補貼27%、縣級財政補貼3%,農戶自繳保費25%。實施地區農戶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可在直接物化成本(水稻400元/畝、玉米400元/畝、小麥300元/畝)和完全成本保險(水稻1100元/畝、玉米800元/畝、小麥700元/畝)中自主選擇投保產品。
5. 政策性農業保險補貼(聯系處室:金融與信息化處)
對投保農戶、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以及家庭農場、種養大戶)等購買符合條件的農業保險,按照保險費用的一定比例提供補貼。
(一)按保險費用的70%給予財政補貼的保險種類:生豬價格指數、中藥材、農業經營主體用工意外傷害保險;
(二)按保險費用的75%給予財政補貼的保險種類:水稻、玉米、小麥、水稻制種、油菜、馬鈴薯、森林(商品林)、柑橘、獼猴桃、食用菌、水產、有機農業、蔬菜、蔬菜價格指數、水果、農村住房、小家禽、農產品品質;
(三)按保險費用的80%給予財政補貼的保險種類:能繁母豬、商品豬、奶牛、水稻收入;
(四)按保險費用的90%給予財政補貼的保險種類:森林(公益林)。
農業生態環境整治
1. 川西林盤保護修復項目(聯系處室:鄉村建設協調處)
支持川西林盤基礎設施建設(包括道路、網絡通訊、供水、供電以及重大產業項目基礎設施配套等)和生態環境保護(包括公共綠化、垃圾污水處理等公共環境設施)項目,按照每年公開發布的特色鎮(街區)建設和川西林盤保護修復項目儲備指南和實施指導意見,組織開展項目申報。經審查立項,給予市級財政專項資金支持。
2. 農村戶用廁所改造提升補助(聯系處室:鄉村建設協調處)
對符合改廁條件的農戶實施無害化衛生廁所改造給予一定補助。成都市農戶向當地申請需實施戶廁改造,經各區(市)縣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核準,納入改廁計劃組織實施并驗收合格后,按照各區(市)縣確定的標準享受戶廁改造補貼。
3. 秸稈規模化利用補貼(聯系處室:環境保護處)
按照《成都市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若干政策措施 (試行)》(成委廳〔2017〕179號),對年度規模化利用市域內農作物秸稈(含果樹枝條)達到1000噸及以上的經營主體,給予每噸100元的補貼。
4. 農藥包裝廢棄物和廢舊農膜回收處置補貼(聯系處室:種植業管理處)
對農藥包裝廢棄物和廢舊農用塑料地膜的回收、暫存、處理(處置)環節給予補貼。回收農藥包裝廢棄物按10元/公斤,廢舊農用塑料地膜按1.5元/公斤的標準執行,回收補貼由各區(市)縣結合當地實際予以進一步細化明確;集中暫存場地租賃費用補貼按市場價執行,最高不超過5萬元/年;農藥包裝廢棄物處置費用按市場價執行,每噸(含處置轉運裝卸費)不高于7500元;廢舊農用塑料地膜處理(處置)費用按每噸(含處置轉運裝卸費)不高于2500元的標準執行,補貼資金據實結算。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
1. 農民合作社支持政策(聯系處室:合作經濟指導處)
中央財政農業生產發展資金農民合作社項目,支持農民合作社示范社改善生產經營條件,提升規模化、集約化、標準化、信息化生產能力。按照合作社自主申報、縣級審批、市級備案的程序扶持一批示范合作社。對省級及以上農民合作社示范社項目每個補助30萬元,市、縣級示范社項目每個補助10萬元,農民合作社聯合社項目每個補助50萬元。
2. 家庭農場支持政策(聯系處室:合作經濟指導處)
中央財政農業生產發展資金家庭農場項目,培育工程支持家庭農場適度擴大規模,引進良種,完善基礎設施、設備等;示范工程支持家庭農場引進新技術、新裝備,改良提升產品品質等。按照家庭農場自主申報、縣級審核、省市備案的程序扶持一批家庭農場。對實施培育工程項目,給予10萬元/個項目資金支持。對實施示范工程項目,給予20-50萬元/個項目資金支持。
3. 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頭雁”項目扶持(聯系處室:科技教育處)
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頭雁”項目由中央財政補助金額不超過2萬元,分兩期給付,培育啟動時撥付70%的經費,培育結束后,經評估合格再撥付剩余30%部分。積極利用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扶持、金融保險等政策,支持“頭雁”發展壯大。積極推動完善面向“頭雁”的社保、教育等公共服務供給政策,在職稱評審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等人才評價工作中予以優先推薦、重點考慮。將“頭雁”先進典型按程序納入各類評優表彰中,探索與城市人才“身份認同、待遇趨同、晉升等同”的有效實現途徑,讓“頭雁”有成就感、榮譽感。
4. 農業職業經理人養老保險補貼(聯系處室:科技教育處)
對符合條件的農業職業經理人以個體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以上一年度四川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繳費費率為20%,其中農業職業經理人個人繳費8%,財政補貼12%。養老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后補”方式給予補貼,每個農業職業經理人享受補貼累計不超過60個月。
5. 新型職業農民培訓(聯系處室:科技教育處)
深化新型職業農民制度試點,開展免費培訓。2022年新增農業職業經理人培訓2500人,農業職業經理人知識更新培訓2000人,種植業、養殖業、農機等實用技術培訓10000人。
6. “神農英才”計劃(聯系處室:人事處)
圍繞生物育種、智慧農業等事關糧食安全、生物安全、生態安全等關鍵核心技術領域,國家重點支持和獎勵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科技領軍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等的涉農科技人才。自2022年起每年遴選一批領軍英才和青年英才,給予政策、經費等綜合支持。
7. “成都市產業建圈強鏈人才計劃”現代種業產業鏈項目(聯系處室:人事處)
圍繞實施產業建圈強鏈行動,面向現代種業產業鏈企業在職人員,聚焦產業鏈補鏈強鏈,自2022年起每年遴選一批產業領軍人才,給予資金資助、住房保障、子女入學、交流培訓、職稱申報、體檢療養等支持政策。
8. 集體經濟發展支持(聯系處室:合作經濟指導處)
開展集體經濟相對薄弱村“消薄”行動,市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以項目形式,支持有條件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加快發展,打造和評定集體經濟發展示范村。
農業全產業鏈提升
1. 休閑農業獎勵(聯系處室:產業發展處)
對新獲得“中國度假鄉村”“中國最美休閑鄉村”“農業部休閑漁業示范基地”“全國鄉村旅游創客示范基地”“國家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國家級濕地公園”稱號的,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
2. 農業標準化品牌化建設項目獎勵補助(聯系處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
以“天府源”市級農業區域公用品牌建設為抓手,加快培育農產品知名品牌,對在開展品牌宣傳推廣、標準化認證、發展品牌電商、開設品牌專營店等品牌建設方面取得實績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給予適當獎補。
3. 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支持政策(聯系處室:市場處)
以鮮活農產品主產區、特色農產品優勢區為重點,支持已登記注冊的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業企業、種養大戶等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農產品產地倉儲保鮮冷鏈設施。根據實際需要可配備必要的稱量、除土、清洗、分級、愈傷、檢測、干制、包裝、信息采集、物流配送、立體式貨架等設備以及新建貯藏設施專用供配電等配套設施。對符合條件新建農產品產地倉儲保鮮冷鏈設施,按建設和購置總額的30%、單個主體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標準給予補貼。
養殖業健康發展
1. 動物防疫補助(聯系處室:養殖業管理處)
對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芻獸疫等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給予補助;對符合條件的養殖場戶實施強制免疫“先打后補”。對在動物疫病預防、控制、凈化、消滅過程中強制撲殺的動物、銷毀的動物產品和相關物品的所有者給予補償。對養殖環節病死畜禽和魚等無害化處理給予補助。
2. 水產養殖尾水治理(聯系處室:養殖業管理處)
在天府新區、東部新區、青白江區、雙流區、新津區、簡陽市開展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和養殖業尾水達標治理1379畝,中央財政按照不超過總投資50%的標準給予補助。在邛崍市開展集中邊片池塘標準化改造和尾水治理1738畝,中央財政按照不超過總投資50%的標準給予補助。
3. 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聯系處室:養殖業管理處)
用于簡陽、邛崍、蒲江支持轄區生豬生產流通和產業發展,支持范圍包括:生豬生豬生產環節的圈舍改造、良種引進、糞污處理、防疫、保險,以及流通加工環節的冷鏈物流、倉儲、加工設施設備等方面的支出。
4. 生豬良種補貼資金(聯系處室:養殖業管理處)
對金堂、崇州、大邑等8個生豬大縣符合條件的生豬養殖場(戶)的能繁母豬給予補助,加快品種改良,提高良種化水平。
農機補貼
1.中央農機購置補貼(聯系處室:農業機械化處)
在成都市的17個涉農區(市)縣,對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購置四川省補貼范圍內的產品,按照同檔產品上年市場銷售均價不超過30%測算比例實行定額補貼。同時對糧食生產薄弱環節、丘陵山區特產業生產急需機具等,補貼測算比例提高至35%,對區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的輪式拖拉機等機具品目或檔次降低補貼標準,到2023年將其補貼測算比例降低至15%及以下(補貼比例參照農機購置補貼一覽表)。
2.四川省機械化作業獎補試點(聯系處室:農業機械化處)
在我市新都區、郫都區、青白江區、邛崍市、崇州市,開展水稻機械化移栽、油菜機械化聯合收獲、農用高效植保、秸稈機械化還田離田、馬鈴薯機械化播種、馬鈴薯機械化收獲等六個環節(具體環節,由區縣自定)的作業獎補試點,獎補對象為自愿開展獎補環節作業的農機合作社或家庭農場。農用高效植保每畝次不超過10元,每畝不超過30元,其他單環節每畝不超過30元。縣級農業農從部門依據當地市場作業價格測算確定各環節的具體補貼額,測算比例不超過30%。
3.四川省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聯系處室:農業機械化處)
對我市范圍內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按照《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規定的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農業機械,包括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水稻插秧機、機動噴霧(粉)級、機動脫粒機、飼料(草)粉碎機、鍘草機等給予報廢補貼,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報廢補貼額不超過農業農村部發布的最高補貼額。其他農機補貼額原則上按不超過同類型農機購置補貼額的30%測算,并綜合考量運輸成本等因素,單臺農機報廢補貼額原則上不超過2萬元。
4.“五良”融合產業宜機化改造項目(聯系處室:農業機械化處)
針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農機)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按照《四川省丘陵山區農田宜機化改造技術規范(試行)》要求和標準,對農田地塊開展小并大、短并長、陡變緩、彎變直改造,加快補齊流量山區農機化基礎條件薄弱短板。按照“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先建后補”原則,地(田)塊連通、每畝補助不超過1000元;緩坡化旱地改造,每畝補助不超過1500元;水平條田、水平梯田和坡式梯臺旱地低開改造,每畝補助不超過2000元,省級財政資金補助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
5.農機購置市級累加補貼(聯系處室:農業機械化處)
對實施中央農機購置補貼范圍內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購買中央農機購置補貼范圍內的產品實行定額補貼,即在農業農村發布的中央定額補貼的基礎上,市級再累加補貼20%。
6.農機化試驗示范(聯系處室:農業機械化處)
開展新機具新技術在成都本地適宜性的機械驗證、效果驗證和農機化與信息化、智能化、綠色生態化相關技術設施設備融合的開發建設,每個項目補貼不超過 50 萬元,其中機具、設施設備等補貼應占試驗示范項目補貼資金 60%以上。由本地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向縣農業農村局申報新機具新技術試驗示范,經市級備案審核通過后給予補助。
7.農村機電提灌站建設(聯系處室:農業機械化處)
市級財政資金對提灌站的勘測設計、造價編制、泵房、水泵電機、輸水管道、配電設施設備、進出水池、控制系統及監理等建設內容補助。由縣級農業農村局組織農村機電提灌站申報,實施。新建(改造)機電提灌站單站補助原則上不超過 20萬元。
種業支持政策
1. 加強種質資源與新品種保護(聯系處室:種植業管理處)
鼓勵在蓉農業科研院所和大型育種研發企業參與種質資源的引進、收集、整理、鑒定、保護、保存、開展種質資源交流。加大種子(種苗)市場監管力度,加強植物新品種權保護,對新獲得國家植物新品種權的,給予5萬元/個一次性獎勵;對國家畜禽遺傳資源委員會鑒定通過的畜禽遺傳資源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審定通過的畜禽新品種配套系給予300萬元一次性獎勵。
2. 推動育種科研平臺建設(聯系處室:種植業管理處)
鼓勵在蓉種業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聯合共建創新平臺,對新獲批建設的國家重點實驗室給予1000萬元資金支持;對新獲批建設的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給予萬元配套資助;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和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150萬元、50萬元支持;對新認定的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市級產學研聯合實驗室 給予最高50萬元支持;對成功設立院士(專家)創新工作站的給予最高50萬元資助。支持在蓉企業牽頭承擔國家科技重大項目,按照實際國撥經費的15%給予最高200萬元配套資助。
3.培養引進種業高端人才(聯系處室:種植業管理處)
鼓勵高校、科研機構的科研人員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到企業兼職從事科研育種工作,并參與科研成果權益分配。鼓勵高校、科研機構與企業合作,聯合培養企業需要的種業人才,吸引具有創新實踐經驗的企業家、科技人才兼職,促進種業人才雙向交流。支持種業龍頭企業創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招收博士后開展種業研究和成果轉化,給予新建站和在站補貼。支持種業人才按規定申報政府特殊津貼人選和省學術技術帶頭人。鼓勵符合條件的種業高層次人才申報“蓉漂計劃”對入選 蓉漂計劃頂尖創新團隊,給予最高500萬元資金支持。將種業人才納入市級急需緊缺人才需求目錄范圍。賦予鏈主企業領軍人才推薦自主權,對種業領域產業領軍人才給予30萬元資金資助,以及子女入學、人才安居、交流培訓等配套服務。
4. 完善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聯系處室:種植業管理處)
鼓勵高校、科研機構以知識產權作價入股、聯合開發、科技成果有償轉讓等形式,與企業開展深層次、戰略性合作。依托各類種業科技項目,探索建立技術需求導向,項目任務帶動、平臺資源共享、產學研協同的種業創新機制。支持國家級種業園區和種業創新中心聯合高校、科研機構及龍頭企業,以“揭榜掛帥”的方式,按產業化創新模式實施設計育種、生物育種等重大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構建商業化育種模式。
5. 提升良種繁育能力(聯系處室:種植業管理處)
鼓勵種業企業在蓉建設種子(種苗)繁育基地,對在市域內100畝以上的雜交水稻種子生產主體,給予400元/畝補貼。提高糧油、蔬菜集約化育苗能力,對新購買未納入四川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的,且適合我市農機化發展的先進育苗機械設備,原則上按照機械設備價值的50%進行補貼,每臺(套)最高補貼60萬元。
6. 加快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聯系處室:種植業管理處)
鼓勵創新主體開展技術交易活動 吸納轉化科技成果,分別對技術交易輸出方和交易中介方 按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的3%,一次性給予單個項目最高50萬元資助,每個單位單一年度最高300萬元資助;對技術交易吸納方,按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的4%一次性給予單個項目最高100萬元資助,每個單位單一年度最高300萬元資助。
7.支持農業優新品種推廣(聯系處室:種植業管理處)
鼓勵舉辦種業會展活動,開展成都種業品牌創建和推介行動,支持舉辦種業博覽會、蔬菜博覽會、“魚鳧杯”優質稻米品鑒會,集中展示、示范推廣優新品種。鼓勵將種子博物館建設納入青少年科學研考路線、科學(科普)教育基地。整合各級學會、高校和科研機構專家資源,廣泛開展種業知識科學普及。
8.培育壯大種業鏈主企業(聯系處室:種植業管理處)
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開展市場化的戰略性兼并重組。實施現代種業鏈主企業培育行動,支持種業企業上市融資,對成功在主板、創業板、科創板、北交所上市的企業,在享受現有上市支持政策的基礎上,追加補貼200萬元。對全球種業20強或中國種業10強企業在蓉設立總部或區域總部的,給予3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種業企業通過“農貸通”平臺融資貸款的,按當期銀行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給予貸款主體最高100%、不超過50萬元貼息補助。創新種業金融支持方式,鼓勵引導在蓉金融機構通過開發種業信貸產品等方式扶持種業發展,推動種業知識產權、合同訂單等無形資產納入抵押對象。
9.推動種業產業向園區集聚(聯系處室:種植業管理處)
鼓勵區(市)縣將國土空間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中保障鄉村產業發展的建設用地指標用于支持種業發展。對新落戶天府現代種業園和中國南方蔬菜種業創新中心的企業、研發機構和科企聯合體租用種業標準化廠房的,分別給予6元/月/平方米租金補貼,每個主體補貼面積不超過3000平方米;租用實驗室的,給予15元/月/平方米租金補貼,每個主體補貼面積不超過1000平方米。
10.建立西部種業聯盟(聯系處室:種植業管理處)
以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和成德眉資同城化發展為契機,聯合西部地區涉農高校、科研機構、種業協(商)會、新型經營主體等單位建立西部種業聯盟,開展種業重大技術聯合攻關、共性技術研發服務、種業人才培養、對外交流及品牌打造等工作,全面服務種業產業發展。鼓勵國家級學會圍繞成都種業發展需求開展會地聯合創新服務。
糧食生產支持
1. 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聯系處室:種植業管理處)
耕地地力保護補貼主要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對象原則上為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享受補貼的農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補貼發放與土地確權面積掛鉤,耕地面積的核定,以土地承包或土地確權面積為基礎,按排除法進行調整。對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非農業征(占)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以及長年拋荒地、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等不給予補貼。2022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標準90.7元/畝。
2. 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聯系處室:種植業管理處)
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旨在適當彌補農資價格上漲增加的種糧成本支出,保障種糧農民合理收益,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一次性補貼發放對象為實際種糧農民,具體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種糧的農民,以及流轉土地種糧的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開展糧食耕種收全程社會化服務的個人和組織,可根據服務雙方合同(協議)約定,原則上應補給承擔農資價格上漲成本的生產者。對于流轉土地種糧的個人和組織,根據簽訂的流轉合同(協議),確定補貼發放對象。補貼的農作物具體品種由各地自行確定,結合下達的補貼資金額度、播種面積等情況綜合確定補貼標準,原則上縣域內補貼標準應統一。
3. 稻谷補貼(聯系處室:種植業管理處)
稻谷補貼對象為市內稻谷種植者,包括普通農戶、家庭農場、合作社和農業企業。對代耕代種或在流轉土地上的實際稻谷種植者的補貼,原則上應以簽有書面流轉協議或合同為依據,并將補貼資金發放給實際種植者。補貼面積以確權面積為基礎,對國家明確退耕的土地、未經批準開墾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種植的稻谷不予補貼。
4. 糧食規模化生產財政獎補項目(聯系處室:種植業管理處)
成都市域內實施水稻、小麥、玉米大豆帶狀復合種植規模化生產的自然人和法人,種植面積達到50畝及以上,同時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100%的糧食規模化生產經營者,由市級財政按照200元/畝標準給予獎勵,其中雜交水稻生產主體達到100畝以上,按照400元/畝標準給予獎勵。
5. 高標準農田建設財政資金補助(聯系處室:農田建設管理處)
實施新一輪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根據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相關要求,堅持新建和改造提升并重的原則,以永久基本農田和糧食生產功能區為重點,優先支持糧食產業園區建設高標準農田。在中央和省級財政每畝補助1500元的基礎上,市縣兩級加大財政資金投入,確保中央、省級和市、縣財政補助資金每畝共計不低于3000元。建成的高標準農田原則上全部用于糧食生產,確保“良田糧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