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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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滁州市疫情防控期間支持工業企業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具體包括5點獎補要求,詳情如下,需要咨詢申請的企業單位可以看看,有問題的可以免費咨詢小編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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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實減稅降費政策
1.落實減稅政策。對2022年度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落實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階段性免征增值稅、暫停預繳增值稅有關政策規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征“六稅兩費”。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2.延期申報繳納期限。對受疫情影響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進行辦稅申報的,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受疫情影響導致企業按期納稅有困難的,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3.加大留抵退稅力度。將先進制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范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并一次性退還小微企業存量留抵稅額。(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4.落實工會經費返還。對2022年度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享受全額返還工會經費支持政策。(責任單位:市總工會)
二、加大企業減負力度
5.減免企業房租。在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免收2、3、4月份房租基礎上,延長3個月免收時限。鼓勵非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業主為中小微企業免收租金。(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經信局、市稅務局、市人民銀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滁州經開區管委會、中新蘇滁高新區管委會)
6.加大政府清欠力度。嚴格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機關、事業單位從中小企業采購貨物、工程、服務,應當自貨物、工程、服務交付之日起30日內交付款項,最長不得超過60日。(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滁州經開區管委會、中新蘇滁高新區管委會)
7.降低生產要素成本。在中小微企業供水方面,在現行價格基礎上優惠0.24元/立方米,即:用水價格由3.29元/立方米下調為3.05元/立方米。在中小微企業供氣方面,對供氣的年用氣量50萬立方米(含50萬立方米)以下企業,在現行價格基礎上優惠0.02元/立方米;對年用氣量在50—500萬立方米(含500萬立方米)的企業繼續執行量價掛鉤政策,即:年用氣量50-100萬立方米銷售價格優惠0.04元/立方米,年用氣量100-500萬立方米銷售價格優惠0.08元/立方米。執行期暫定3個月。對企業經營用水、用氣實行“欠費不停供、不收滯納金”措施,且可暫緩3個月繳納費用,鼓勵電力、通信等企業參照執行。(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自來水公司、新奧燃氣公司、市供電公司)
三、加大資金支持力度
8.強化專項資金支持。加快2022年度工業強市(民營經濟)專項資金執行進度,做到早分配、早到位、早見效。(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滁州經開區管委會、中新蘇滁高新區管委會)
9.支持企業上規升級。對新建投產納規的工業企業給予不高于20萬元貼息,由市財政、受益財政按3:7比例分擔。(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滁州經開區管委會、中新蘇滁高新區管委會)
10.支持企業擴大投資。對存量工業企業升級改造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按設備投資額的8%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300萬元,由市財政、受益財政按3:7比例分擔。(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滁州經開區管委會、中新蘇滁高新區管委會)
四、強化金融服務支持
11.加大央行政策工具資金使用。用好再貸款政策,2022年安排再貸款額度不低于20億元,引導地方法人金融機構使用再貸款支持小微企業。對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按季度給予1%資金激勵。落實再貼現政策,2022年安排不少于50億元再貼現資金,專項支持商業銀行開展民營和小微企業票據融資。對符合“滁碳易”再貼現產品條件的,提供不少于20億元再貼現額度保障,支持金融機構為具有顯著碳減排效應的中小微企業提供貼現融資支持。(責任單位:市人民銀行、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滁州市銀保監分局)
12.加大信貸投放力度。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首貸戶”、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發放,鼓勵優先保障小微企業信貸資源,下放授信審批權限,努力實現單戶授信總額1000萬元及以下小微企業貸款較年初增速不低于20%,有余額的貸款戶數高于上年同期水平。持續開展“千名行長進萬企”和“貸動小生意 服務大民生”金融支持個體工商戶等活動,繼續依托“滁州金服平臺”組織線上專項銀企對接活動,綜合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等金融科技手段,切實提高線上銀企對接效率。(責任單位:市人民銀行、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滁州市銀保監分局)
13.強化融資擔保支持力度。充分發揮融資擔保作用,擴大覆蓋面,力爭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年新增擔保中小微企業超1600家。對2022年1月1日起新發生的、無需提供抵質押等作為反擔保、年化擔保費率不超過1.2%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業務,按照年擔保貸款實際發生額的1%給予融資擔保機構擔保費補貼,對單一融資擔保機構單戶企業擔保貸款業務的補貼最高可達1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滁州經開區管委會、中新蘇滁高新區管委會)
五、支持企業健康發展
14.完善企業運輸保障。完善暢通機制,成立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物流運輸車輛通行保障工作專班,實行24小時值班值守,合力保障物流運輸暢通;簡化程序,開發疫情防控物流“電子通行證”,完善線上通行申請,確保物流車輛卡口通行時間不超過1小時。(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市數據資源局、市企業服務中心、市經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滁州經開區管委會、中新蘇滁高新區管委會)
15.降低物流運輸成本。實施“安徽交通卡”ETC套裝貨運車輛通行費八五折優惠政策。對進出合肥港、蕪湖港、蚌埠港、安慶港和服務合肥國際陸港中歐、中亞班列的合法裝載ETC套裝集裝箱運輸車輛,在規定的收費站點按批復收費標準的50%收取通行費。(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16.助力企業穩崗。對在疫情防控期間保持正常經營,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企業,給予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對小微企業新招用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含符合條件的海外留學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參加社會保險的,可按企業實際繳費金額給予12個月的社會保險補貼(不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17.加大幫招力度。圍繞解決企業招工難等問題,引進10家以上知名人力資源中介機構。舉辦“春風行動”“遍訪企業·服務用工”、網絡“E招聘”等活動,全年為企業招工7萬人以上。(責任單位: 市人社局、市教育體育局、市總工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滁州經開區管委會、中新蘇滁高新區管委會)
18.優化企業證照辦理。對受疫情影響未能如期辦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延續的企業,原有證書有效期順延至疫情解除后2個月,待疫情解除后再按規定提交材料辦理延續。(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19.做好企業信用修復。對企業因不可抗力導致的輕微行政違法行為,慎用行政處罰措施。除嚴重失信行為外,進一步優化信用修復流程,及時幫助相關企業完成信用修復。(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滁州經開區管委會、中新蘇滁高新區管委會)
以上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未特別注明時限的,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如國家、省、市出臺同類的政策,原則上按“取高不重復”原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