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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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2022年度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工作要求
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園區開展創建,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的通知》(工信廳節函〔2016〕586號)、《湖北省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實施方案(2022-2025年)》有關程序要求申報。
(一)基本要求
近三年有下列情況的,不得申報綠色制造名單:未正常經營生產的;發生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以“信用中國”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為準);被動態調整出綠色制造名單的;在國務院及有關部門相關督查工作中被發現存在嚴重問題的;被列入工業節能監察整改名單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執行人等。
(二)本年度申報方向
1.綠色工廠。參照《綠色工廠評價通則》(GB/T36132-2018)開展自評價和第三方評價。已發布綠色工廠評價行業標準的(可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網站查看),按照行業標準要求進行自評價和第三方評價。各區推薦名單中的重點用能行業企業,能效水平原則上要達到或優于《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1年版)》(發改產業〔2021〕1609號)、《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重點領域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2年版)》(發改運行〔2022〕559號)對有關行業規定的標桿值。未規定能效標桿值的行業,原則上要達到或優于相應國家能源消耗限額標準先進值。
2.綠色設計產品。本年度推薦的綠色設計產品范圍和標準請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網站,在“綠色設計產品標準清單”中查看,申請產品僅限清單中載明標準的產品。根據標準具體要求,編寫綠色設計產品自評價報告。
3.綠色工業園區。參照綠色園區評價有關要求開展自評價和第三方評價。推薦的綠色工業園區是以產品制造和能源供給為主要功能、工業增加值占比超過50%、具有法定邊界和范圍、具備統一管理機構的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優先鼓勵國家低碳工業園區試點單位開展綠色工業園區建設工作。
4.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參照綠色供應鏈評價有關要求開展自評價和第三方評價。對于電子電器、機械、汽車等3個行業,根據“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評價指標體系”(可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網站查看)進行自評價和第三方評價。
二、綠色制造名單動態管理要求
請前六批入選工信部綠色制造名單企業(具體名單詳見附件2)及時填報綠色制造動態管理表(相關附件詳見《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2年度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工作的通知》)。
三、支持企業發展綠色制造專項資金申報工作
(一)基本要求
申報企業為在東湖高新區注冊納稅的企業,在2021年度綠色制造申報過程中獲得工信部認定并首次列入國家綠色制造名單的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綠色設計產品中任一項,可申請對應獎勵。滿足《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武漢片區管理委員會印發關于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武新管〔2021〕22號)相關要求。
(二)申報材料
申報資料包括專項資金申報表、營業執照復印件(驗原件)、信用報告(信用中國下載)及無違法違規承諾書(蓋公章)。
四、材料報送要求
(一)各新申報綠色制造的企業于2022年9月30日前將申報材料(紙質、電子光盤各3份,申報材料在工信部節能司網站下載)、匯總表1份(單獨附頁,附件1)報送至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企業服務和重點項目推進局。
(二)前六批入選工信部綠色制造名單的企業(具體名單詳見附件2)于2022年10月15日前填報綠色制造動態管理表(紙質版2份,電子版1份,申報材料在工信部節能司網站下載)報送至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企業服務和重點項目推進局。
(三)申報支持企業發展綠色制造專項資金的企業將申報材料(紙質版1份,電子版1份,申報材料聯系區企服局獲取)于2022年10月15日前報送至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企業服務和重點項目推進局。
(四)本年度綠色制造申報材料及前六批動態管理表,申報單位同步通過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上報電子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