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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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陵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每年都會組織申報,申報成功,有10萬-100萬的補貼資金。如果你想申報的話,那么來看看銅陵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辦法,有什么疑問,可以咨詢小編申報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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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銅陵市專精特新企業補貼政策
1、銅陵市:對獲得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稱號的企業一次性配套補貼50萬元;對上年度獲得省級“專精特新”的中小企業,給予一次性配套補貼20萬元;對每年新認定的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一次性補貼10萬元;分別給予國家、省級“單項冠軍”一次性配套補貼100萬元、50萬元。
2樅陽縣:每年對市級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在市級補貼基礎上,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補貼;對省級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在省、市級補貼基礎上,一次性配套補貼10萬元;對獲得國家、省級“單打冠軍”的中小企業,在省、市級補貼基礎上,一次性配套補貼50萬、20萬元;對獲得省級認定“排頭兵”的中小企業、“行業小巨人”的中小企業,在省、市級補貼基礎上,一次性配套補貼20萬元。
二、銅陵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辦法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銅陵市委銅陵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激發民營企業創業熱情成就企業家創意創新創造推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銅發〔2021〕14號)、《關于加快推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的實施意見》(銅政〔2018〕48號)的文件精神,在我市培育打造一批具有持續創新力和競爭力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示范群體,為全市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樹立標桿,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中小企業,是指企業規模符合國家《中小企業劃型標準》(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的工業中小企業。
第三條申報條件:
(一)共性指標(必須同時具備):
1.在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連續經營一年(含)以上。
2.上年年營業收入1000萬元(含)以上,年實繳稅金及社保繳納額之和15萬元(含)以上。
3.申報企業經營狀況良好,財務制度健全,依法規范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屬于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技術領域),其中,屬于我市重點發展的新興產業和支柱產業的企業優先評定。
4.申報企業須為最新公布的銅陵市中小企業成長培育庫入庫企業。
(二)專項指標(至少具備一條):
1.企業發展戰略專一化:主攻某一特殊的客戶群、某一產品線的細分區段或某一地區市場,在細分市場領域內具有龍頭地位。考核依據是企業主導產品產量達到列入統計的全市主要產品產量的10%。
2.產業鏈分工專業化:企業核心業務專一,專業化生產、服務和協作配套的能力強。考核依據是企業成為全國五百強企業或全省百強企業供應商。
3.研發精深化:企業注重研發機構和研發團隊的建設,加強對研發經費的投入,不斷提升企業的研發水平。考核依據是:企業有市級以上(含)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研發機構)、制造業創新中心;企業R&D(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的比例)超過2%。
4.管理精細化:企業取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采用科學管理方式,全面提高企業管理水平。考核依據是企業(產品)通過國際(國內)機構的相關認證或企業主持(參與)制(修)訂國家行業標準,獲得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評定證書,采用信息化手段,優化管理和生產流程,提高決策管理規范化和精細化水平。
5.產品品牌化。企業按照精益求精的理念,通過精細化管理,精心設計生產的精良產品,其產品性能優于同類產品,擁有區別于其它同類產品的獨立屬性。考核依據是企業獲得1項省級以上(含)名牌品牌、質量獎、工業精品。
6.工藝獨特化:企業采用獨特的工藝、技術、配方或特殊原料進行研制生產,企業的生產技術、工藝專業性強、專業特點明顯。考核依據是以獲得國家授權的發明1項以上(含)或實用新型專利技術5項以上(含)。
7.技術創新化:企業自主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強,考核依據是企業至少獲得1項以下稱號: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省級知識產權示范培育企業、省級知識產權優勢培育工程企業、經信系統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等榮譽。
8.產品新穎化:為近兩年內研發且批量投入生產的新產品,比相關傳統產品具有更高的技術含量、更大的附加值和更廣泛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考核依據是企業獲得1項以上(含)市級及以上新產品或市級及以上首家研制開發的成套、單機裝備及關鍵部件產品、安徽省工業設計賽獲獎產品。
第四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不得申報銅陵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1.近兩年生產經營中發生生產死亡事故、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
2.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且申報時未被移除的;
3.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
第五條申報認定程序
(一)企業提出申請,填報《銅陵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申請表》(見附件1),縣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根據認定條件和標準,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并將初審合格的企業向市經信局推薦。
(二)市經信局組織專家對各企業申報的材料進行評審打分(評分辦法見附件2),并在專家初審的基礎上經市經信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提出擬認定意見并公示。
(三)對公示無異議的企業,市經信局予以認定為銅陵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第六條“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申報和認定工作,每年開展一次,采用集中受理、集中認定。依據銅陵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評分辦法,本著競爭擇優原則,每年認定不超過30戶。
第七條經認定新入選的銅陵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優先給予下列支持。
(一)經認定的銅陵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市財政給予一次性補貼。
(二)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推薦,原則上在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中遴選產生。
(三)在申報國家和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項目方面優先支持。
(四)優先推薦有融資需求的銅陵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爭取金融機構支持,積極鼓勵金融、擔保等機構提供優惠服務。
(五)市經信局在產學研合作、管理咨詢、人才培育、市場開拓等方面加強對銅陵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服務。
第八條對銅陵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實行動態管理,認定有效期為兩年,到期后將進行復核認定。對復核不合格的企業,取消銅陵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資格且四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資格認定;對四年后重新獲得“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資格認定的,不再給予財政資金補貼。
第九條本辦法由市經信局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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