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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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關于印發馬鞍山市扶持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黨辦〔2020〕26號)文件精神,馬鞍山市2021年促進制造業升級產業扶持政策資金啟動申報,有關申報時間、申報材料、申報流程等內容如下,有想要申報的,可以咨詢小編了解詳情。
馬鞍山市制造業政策免費咨詢:19855108130(手機/微信)
一、馬鞍山市促進制造業升級產業扶持政策資金申報原則
(一)申報主體為在本市注冊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健全財務管理機構的企業以及相關單位(申報5G基站電費補貼的中國移動馬鞍山分公司、中國電信馬鞍山分公司、中國聯通馬鞍山分公司、中國鐵塔馬鞍山分公司除外)。
(二)項目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產業導向和我市產業發展規劃。
(三)對列入《安徽省工業投資及技術改造導向計劃》、《馬鞍山市工業項目投資導向計劃》及省、市重大產業發展專項的項目予以優先支持。
(四)2021年已獲得中央或省、市級財政資金支持的同一項目,除明確要求配套的以外,不予重復支持。對同一企業的同一項目在同一年度不予重復支持。
(五)各縣區、開發園區、新區項目主管部門要將第三方信用評價結果運用到財政資金項目申報中,加強對項目單位的信用審查和比對。
二、馬鞍山市促進制造業升級產業扶持政策資金申報平臺、時間和要求
(一)申報平臺
通過“惠企通”服務平臺申報,申報網址為馬鞍山市“惠企通”服務平臺(采用360瀏覽器極速模式打開)。
(二)申報時間
網上申報時間2022年5月5日-5月24日。
(三)申報要求
請各縣、區、開發園區、新區認真組織企業申報,及時完成項目初審、核實工作,并于5月27日前將經審核符合項目申報條件的企業名單正式行文報市經信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 馬鞍山市促進制造業升級產業扶持政策資金申報方式材料
(一)免申即享類政策
包括:支持企業創新創優(省級新產品,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國家、省消費品工業“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示范企業,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省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標準化示范企業),支持企業做強主業(其中的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培育企業),首次新增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國家級、省級工業設計中心。
以上政策無需企業申報。市經信局相關業務科室將符合條件的申報主體名單、佐證材料(國家、省相關認定文件,相關部門出具的佐證文件等)及獎補額度等信息錄入“惠企通”服務平臺,縣區、開發園區、新區項目主管部門對申報信息初審、核實,將經審核符合項目申報條件的企業名單正式行文報市經信局,后續審核兌現按照正常項目審核兌現流程。
(二)企業申報類政策
包括:引導企業加大技改投入,“精品安徽、精彩安徽”推介費用補貼,支持兩化融合試點示范,獎勵稅收突出貢獻企業,支持企業做強主業(其中的固定資產投資額超過2000萬元制造業技改項目獎勵),降低企業用地成本,支持智能制造產業發展,支持優勢企業上臺階,支持5G網絡建設。
以上政策由企業申報。需在“惠企通”服務平臺內填寫或上傳以下共性材料,并根據項目類別提供個性化材料。網上申報上傳的所有電子版材料(合同、發票、票據、證明等)必須為原件的掃描件或照片,畫面、字跡特別是合同、發票、票據等的數字必須保證清晰,反映原件原貌。申請單位名稱必須為全稱并蓋章。
共性材料包括:
1.項目單位資金申請報告;
2.申報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非盈利機構提供主管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
3.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申明(須有法人代表簽名、加蓋單位公章,不齊全的不予受理)。
個性材料根據不同項目類別分別提供,包括:
1.引導企業加大技改投入
申報條件:
(1)符合我市產業發展導向,當年設備總投入300萬元以上(不含稅)的技術改造項目(招商引資項目需在竣工投產后,對投產前的項目進行技術改造);
(2)申報項目中,凡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總投資)500萬元以上(以備案文件中的金額為準,下同)項目,必須是納入“統計聯網直報平臺”的技改類項目,并服從經信系統調度。
申報材料:
(1)馬鞍山市企業技術改造設備補助專項資金申請表(附件2);
(2)技改備案(核準)文件原件(加蓋備案機關公章的備案表,且有清晰的備案時間、項目性質),以及相對應的“項目可行性報告”等基礎資料;
(3)設備及附屬設備有效結算證明(即增值稅發票),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①增值稅發票購買方名稱必須與項目法人單位名稱相一致;
②必須是2021年度增值稅發票;
③增值稅發票必須與技改設備一一對應;
④增值稅發票必須與設備采購合同相匹配;
⑤增值稅票不含稅的總額在300萬元以上(實際兌付按不含稅金額計算);
⑥設備及附屬設備必須計入申報企業的固定資產(同時提供紙質承諾5年內不對外轉讓)。
(4)在“惠企通”平臺填報《設備發票清單》并上傳設備采購合同(原件);
(5)當地縣級以上稅務部門出具的2021年度稅收繳納情況證明;
(6)因技改項目專家評審、現場核查等特殊需要,須同步準備一套清晰、完整的紙質申報材料(與申報平臺上傳材料保持一致),待平臺申報結束后,由各縣區、開發園區經信部門統一收集報市經信局投資與規劃科審查。
2.“精品安徽、精彩安徽”推介費用補貼
申報材料:
(1)馬鞍山市促進制造業升級產業扶持政策資金通用申請表(附件1);
(2)參加“精品安徽、精彩安徽”宣傳活動省經信廳證明文件。
3.支持兩化融合試點示范
(1)新列入省級以上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并通過國家級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評定的企業
申報材料:
①馬鞍山市“兩化融合”試點示范企業獎勵資金申請表(附件3);
②獲得省級以上“兩化融合”試點示范相關證明文件。
(2)新列為國家級、省級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的企業
申報材料:
①馬鞍山市促進制造業升級產業扶持政策資金通用申請表(附件1);
②獲得國家級、省級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相關證明文件。
(3)新列為國家級、省級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項目
申報材料:
①馬鞍山市促進制造業升級產業扶持政策資金通用申請表(附件1);
②獲得國家級、省級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項目相關證明文件。
4.獎勵稅收突出貢獻企業
按照《關于印發<支持企業提升畝均效益政策兌現管理辦法>的通知》(馬經信綜合〔2021〕4號)執行,其中,企業畝均效益評價結果采用2021年9月26日公布的2020年度全市企業畝均效益評價結果,相關企業數據采用2020年、2019年數據。
市畝均效益辦(市經信局)會同市稅務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財政局核定符合條件企業名單及兌現資金額度。名單確認后由縣區、園區組織企業在“惠企通”服務平臺內填報馬鞍山市促進制造業升級產業扶持政策資金通用申請表(附件1)。
5.支持企業做強主業
按照《關于印發<支持企業提升畝均效益政策兌現管理辦法>的通知》(馬經信綜合〔2021〕4號)執行,其中,企業畝均效益評價結果采用2021年9月26日公布的2020年度全市企業畝均效益評價結果。
對2020年度全市畝均效益評價結果為A類的制造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申報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含土地購置相關費用)超過2000萬元的制造業技改項目(2020年1月1日以后投產)獎勵,應提供以下材料:
(1)馬鞍山市促進制造業升級產業扶持政策資金通用申請表(附件1);
(2)技改備案(核準)文件原件(加蓋備案機關公章的備案表,且有清晰的備案時間、項目性質),以及相對應的“項目可行性報告”等基礎資料;
(3)具有法律效力的該技改項目竣工審計報告(原件);
(4)當地縣級以上稅務部門出具的2020、2021年度稅收地方貢獻證明;或當地縣級以上稅務部門出具的2020、2021年度稅收繳納情況證明。
6.降低企業用地成本
按照《關于印發<支持企業提升畝均效益政策兌現管理辦法>的通知》(馬經信綜合〔2021〕4號)執行,其中,企業畝均效益評價結果采用2021年9月26日公布的2020年度全市企業畝均效益評價結果。
(1)首次新增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用地成本補貼
市經信局會同市統計局出具2020、2021年新增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名單,市畝均效益辦(市經信局)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供企業占地面積(其中,2020年新增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面積采用2020年度全市企業畝均效益評價數據),名單確認后由縣區、園區組織企業在“惠企通”服務平臺內填報馬鞍山市促進制造業升級產業扶持政策資金通用申請表(附件1)。
(2)畝均效益評價結果提升檔次獎勵
由市畝均效益辦(市經信局)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供符合條件企業名單、占地面積,名單確認后由縣區、園區組織企業在“惠企通”服務平臺內填報馬鞍山市促進制造業升級產業扶持政策資金通用申請表(附件1)。
7.支持智能制造產業發展
(1)智能制造標桿示范企業獎勵
申報條件:
①在本市注冊滿2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
②企業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制度,信用良好且無違法記錄;
③項目應在2021年12月31日前竣工,且須具有知識產權歸屬明確的核心技術;
④項目總投資不低于1億元,其中智能制造裝備、系統與軟件投入不低于7000萬元,工業機器人等智能制造裝備應用總量不少于10臺(套),應用場景不少于3個,示范應用首臺(套)重大裝備1個以上(此項為硬性條件,需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申報材料:
①馬鞍山市促進制造業升級產業扶持政策資金通用申請表(附件1);
②按照《馬鞍山市智能制造標桿示范企業建設指南》(馬經信裝備〔2021〕1號),上傳申報書,進行評審認定;
③企業上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原件掃描件,包括審計報告正文(含會計師事務所蓋章和注冊會計師簽字)、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或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報表附注;
④該項目設備投資清單、購置發票、合同原件掃描件并附專項審計報告用以明確獎補資金,其中設備為近3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內企業購買的設備(不含稅,以購置發票時間為準,已享受過市級產業政策的發票不得使用),具體包括智能化設備、工具、器具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土建投資和鋪底流動資金、人工費用等),以及與項目有關的軟件、系統集成等其他投入;
⑤能夠突出反映企業智能制造標桿示范的電子照片(大小不低于5M,像素不低于800萬,張數不少于10張,并附照片說明性文字)或視頻(U盤/光盤存儲);
⑥因項目專家評審、現場核查等特殊需要,須同步準備一套清晰、完整的紙質申報材料(與申報平臺上傳材料保持一致),待平臺申報結束后,由各縣區、開發園區經信部門統一收集報市經信局科技與裝備科審查。
(2)智能制造診斷獎勵
申報條件:
①在本市注冊滿2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
②有較強的經濟技術實力、良好的經濟效益和較好的企業經營機制,在省內同行業中具有較強的競爭優勢;
③符合國家和安徽省產業政策,不屬于化工整治、沿江整治等關停企業,無嚴重失信行為;
④企業具有一定的自動化和信息化建設基礎,有開展咨詢診斷工作的強烈意愿,有智能化改造的規劃;
⑤當年開展并按照《馬鞍山市智能制造診斷實施細則》(馬經信裝備〔2021〕2號)完成智能制造線下診斷的企業。
申報材料:
①馬鞍山市促進制造業升級產業扶持政策資金通用申請表(附件1);
②按照《馬鞍山市智能制造診斷實施細則》(馬經信裝備〔2021〕2號)文件要求,上傳申報書,進行評審認定;
③《企業智能制造診斷滿意度調查表》;
④診斷機構專家情況;
⑤診斷服務報工單;
⑥診斷服務現場照片;
⑦企業智能化改造進度表;
⑧因項目專家評審等特殊需要,須同步準備一套清晰、完整的紙質申報材料(與申報平臺上傳材料保持一致),待平臺申報結束后,由各縣區、開發園區經信部門統一收集報市經信局科技與裝備科審查。
(3)列入《工業機器人行業規范條件》目錄的規模以上機器人生產企業獎勵
申報條件: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工業機器人行業規范條件》目錄的規模以上機器人生產企業。
申報材料:
①馬鞍山市促進制造業升級產業扶持政策資金通用申請表(附件1);
②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工業機器人行業規范條件》目錄的規模以上機器人生產企業的證明文件;
③企業兩個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原件掃描件,包括審計報告正文(含會計師事務所蓋章和注冊會計師簽字)、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或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報表附注。
(4)購置機器人獎勵
申報條件:當年購入工業機器人(自由度≥4)的企業。
申報材料:
①馬鞍山市促進制造業升級產業扶持政策資金通用申請表(附件1);
②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支持機器人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8〕55號),上傳申報書,進行評審認定;
③企業上一年度已購置工業機器人清單、發票掃描件、合同掃描件(發票日期應當介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間);
④機器人在企業車間使用的電子照片(每個機器人1張照片,并附照片說明性文字)。
(5)新認定的機器人省級新產品、工業精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獎勵
申報條件:當年認定的機器人省級新產品、工業精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企業。
申報材料:
①馬鞍山市促進制造業升級產業扶持政策資金通用申請表(附件1);
②省級新產品、工業精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文件;
③產品2021年度內銷售額及清單,發票掃描件、合同掃描件(發票日期應當介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間)。
(6)市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和數字化生產線獎勵
申報條件:
詳見《馬鞍山市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和數字化生產線認定管理辦法(試行)》(馬經信技改〔2017〕383號)文件要求。
申報材料:
①馬鞍山市促進制造業升級產業扶持政策資金通用申請表(附件1);
②按照《馬鞍山市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和數字化生產線認定管理辦法(試行)》(馬經信技改〔2017〕383號),上傳申報書,進行評審認定;
③因項目專家評審、現場核查等特殊需要,須同步準備一套清晰、完整的紙質申報材料(與申報平臺上傳材料保持一致),待平臺申報結束后,由各縣區、開發園區經信部門統一收集報市經信局科技與裝備科審查。
8.支持企業做大做強(支持優勢企業上臺階)
申報材料:
①馬鞍山市企業做大做強獎勵申請表(見附件4);
②經審計的企業申報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
9.支持5G網絡建設
申報材料:
(1)馬鞍山市促進制造業升級產業扶持政策資金通用申請表(附件1);
(2) 5G基站2021年12月份當月用電費用專項審計報告。
四、 馬鞍山市促進制造業升級產業扶持政策資金申報程序
(一)集中申報。項目單位按規定要求,如實備齊項目申報材料(免申即享類政策按前述要求無需企業集中申報),在項目申報通知發布后,注冊登錄馬鞍山市“惠企通”服務平臺,進入“項目申報”欄目填報有關內容事項,向縣區、開發園區、新區項目主管部門申報。
(二)初審核實。縣區、開發園區、新區項目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及時登錄馬鞍山市“惠企通”服務平臺,對本轄區企業申報材料完備性、真實性進行初審、現場核實情況,經審核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匯總表以正式行文方式報市經信局,項目匯總表中要注明項目申報單位或個人姓名、聯系電話。
(三)復審。市經信局各相關業務科室嚴格按照《涉企行政事項管理辦法》、《關于規范涉企政策資金兌現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對企業申報材料開展審核或組織評審。
(四)信用查詢和重復比對。市經信局各相關業務科室對復審通過的項目按要求開展信用查詢和重復申報比對,對嚴重失信企業和涉及重復申報項目由業務科室提出審核意見。
(五)報送。經審核確認的項目按照“三重一大”事項有關規定研究通過后報市財政局。
(六)財政復核。市財政局會同相關部門對審核通過的項目進行復核。
(七)結果公示。將擬兌現的政策扶持項目資金,通過網絡等媒體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八)按期兌現。對于公示期滿無異議的項目,履行相關報批手續后及時撥付市級承擔的獎補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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