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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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將為大家具體介紹關于2022年宿州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條件要求是怎樣的?認定時間是到什么時候截止?申報獎勵補助政策是怎樣的?申報流程步驟是怎樣的?需要咨詢申報的企業單位可以看看,也可以免費咨詢小編為您在線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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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時間
市企業技術中心的認定,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各縣區、園區經信部門根據市經信局通知要求報送申請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以當年工作通知為準。
宿州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條件
申請市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企業在宿州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 3 年以上,且年銷售收入在1億元以上,其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以及專業技術服務業等新業態、新模式企業年銷售收入4000萬元以上。
(二)企業市場定位和發展目標明確,在行業中具有明顯的發展和競爭比較優勢,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和水平。
(三)企業具有比較好的技術創新機制,企業已建立技術中心并正常運行兩年以上,企業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發展規劃和目標明確,技術創新績效顯著。
(四)企業重視技術創新,具有技術創新基礎條件,以及開展高水平技術創新活動的能力。
1. 具有較高的研究開發投入,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額不低于200萬元;
2. 擁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少于20人;
3. 具有比較完善的研究、開發和試驗條件,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300萬元,其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以及專業技術服務業等新業態、新模式企業不低于100萬元。
(五)企業在申請受理截止日期前3年內,不得存在下列情況:
1. 因違反稅收征管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構成偷稅、騙取出口退稅等嚴重稅收違法行為;
2. 因違反海關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構成走私行為,受到刑事、行政處罰,或因嚴重違反海關監管規定受到行政處罰;
3. 司法、行政機關認定的其他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宿州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申報獎勵補助
對新認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已認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在績效評價中獲得優秀、合格的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2萬元獎補;對新認定的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
對新認定的市企業技術中心,根據有關政策規定享受相應的政策支持和資金獎補。
對評價優秀的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優先推薦申報認定省企業技術中心;優先支持申報國家、省技術創新類有關項目。
宿州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流程步驟
(一)企業按照市企業技術中心條件和要求,向所在地經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和編報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主要包括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評價表及其附表和必要的證明材料。
(二)各地經信部門會同同級發改、科技、財政、稅務等部門,根據本辦法及當年工作通知要求,對企業上報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聯合行文推薦符合條件的企業技術中心,推薦文件及企業申請材料報送市經信局(材料一式一份),同時抄報市發改委、科技局、財政局、稅務局。
(三)市經信局依據評價指標體系對各地推薦的企業技術中心進行初評,并提出評價意見。
(四)依據初評結果,市經信局會同市發改委、科技局、財政局、稅務局等有關部門,組織專家對進行現場核實和綜合評審,擇優予以認定。
市經信局會同市發改委、科技局、財政局、稅務局,在受理申請截止之日起90個工作日之內,聯合發文公布認定結果。
宿州市企業技術中心運行評價
市企業技術中心實行優勝劣汰、動態調整的運行評價制度。市經信局原則上每兩年組織一次運行評價,評價材料主要包括市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評價程序:
(一)數據采集。市企業技術中心應按當年通知要求,按時將評價材料報送所在地經信部門,并對技術中心評價材料真實性負責。
(二)數據初審。各地經信部門對市企業技術中心上報的評價材料進行審查,出具審查意見并按時報市經信局。
(三)核查評價。市經信局對上報的評價材料及相關情況進行核查,依據評價指標體系進行評價,形成評價結果和評價報告。
評價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一)評價得分90分及以上為優秀;
(二)評價得分70分至90分(不含90分)之間為良好;
(三)評價得分60分至70分(不含70分)之間為合格;
(四)評價得分低于60分,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不合格:
1、材料弄虛作假并經查實;
2、逾期拒不報送評價材料;
3、企業科技活動經費支出額、企業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企業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等3項指標中任何一項低于規定的最低標準。
市經信局會同市發改委、科技局、財政局、稅務局對評價結果進行審核確認并行文公布。
市企業技術中心評價結果從上報評價材料截止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公布。
宿州市企業技術中心評價工作指南(試 行)
為規范宿州市企業技術中心管理工作,指導企業技術中心編制申請和評價材料,根據《宿州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要求,制訂本指南。
申請宿州市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需根據《管理辦法》和當年宿州市經信局工作通知要求,參照本指南編制申請材料。申請材料內容應包括《宿州市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見附件1)、評價表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已認定的宿州市企業技術中心,需參加兩年一次的企業技術中心運行評價,參照本指南編制評價材料。評價材料內容應包括《宿州市企業技術中心工作總結》(見附件3)、評價表及必要的證明材料(見附件2)、政府鼓勵企業自主創新優惠政策執行情況調查表(見附件5)。
市經信局將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依據《宿州市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指標體系》(見附件4)對企業技術中心申請材料和評價材料進行評價。
宿州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申請報告編寫提綱
一、企業的地位和作用
1.企業基本情況。包括所有制性質、主要下屬企業,職工人數、企業總資產、資產負債率、銀行信用等級、銷售收入、利潤、主導產品及市場占有率等。
2.企業的行業地位和競爭力。結合行業集中度和企業在行業中的綜合排序,分析企業在本行業的領先地位和競爭優勢,與全國同行業企業相比所具有的規模和技術優勢。
3.企業對本行業技術創新的引領作用。包括企業對行業技術進步、結構調整、節能減排、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等方面的示范和帶動作用。
二、企業技術創新的現狀和成績
1.企業技術中心基本情況。包括企業技術中心的建設與發展歷程、組織架構;創新體系建設和運行機制,包括組織管理體系建設、規章制度建立、研發項目組織管理機制、研發經費管理機制、人才激勵機制、內外部合作機制等。
2.企業技術中心創新資源整合情況。包括企業技術中心技術帶頭人及創新團隊建設情況、研發經費投入情況、研究開發和試驗基礎條件建設情況、信息化建設情況等。
3.企業技術中心研究開發工作開展情況。包括重大產品創新、工藝創新、商業模式創新、產學研合作、企業間合作、國際化研發活動等。
4.企業技術中心取得的主要創新成果。形成的核心技術及自主知識產權情況,重點介紹相關技術成果對企業核心產品研發、核心競爭力提升的支撐作用,以及取得的經濟社會效益。
三、企業技術創新戰略和規劃
1.企業制定未來5-10年技術創新發展戰略情況,及該戰略對企業總體發展目標的支撐情況。
2.企業近期在技術創新方面擬實施的重點舉措,包括創新條件建設、創新人才集聚、重點研發項目部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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