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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懷寧縣推進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印發,總共包含19條獎勵優惠政策,如果你想申報其中某條政策的話,可以咨詢小編詳細了解。
懷寧縣工業企業政策免費咨詢:19855108130(手機/微信)
一、鼓勵企業加快發展
1.鼓勵企業增產增收。對當年度主營業務收入1億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長10%(含)以上、上繳稅收(指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下同)100萬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長的規上工業企業,以該企業前三年(不足三年按實際年限)平均稅收為基數,當年度該企業上繳稅收超出部分,縣財政按地方留成的30%獎勵給企業管理層。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50萬元,其中資源類企業最高不超過30萬元。(執行部門:縣科技經濟信息化局、縣經開區)
享受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且在財政貢獻支持政策期內的企業,其享受的財政補助與本條獎勵金額之和不超過企業年度繳納稅收地方留成部分。
2.支持小微企業“升規”。對新納入統計“一套表”平臺的規上工業企業給予15萬元獎補(含市獎補部分),分三年兌現,原則上每年兌付5萬元,其中市獎補資金一次性兌付。(執行部門:縣科技經濟信息化局、縣經開區)
3.支持企業項目建設。對納入統計范圍、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元(含)以上的工業項目,給予企業設備(含企業對整體設備、技術、工藝進行改造升級而購買的軟件包,下同)投資額10%的一次性補助。補助金額不超過500萬元。(執行部門:縣科技經濟信息化局、縣經開區)
4.推進企業上市(掛牌)。鼓勵企業上市(掛牌),開辟“綠色通道”,按照成本全覆蓋原則,支持縣內企業上市。具體按照《懷寧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企業上市(掛牌)和直接融資工作的意見》(懷政發〔2020〕24號)執行。(執行部門:縣財政局、縣經開區)
二、支持企業降成本
5.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對當年度上繳稅收100萬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長10%(含)以上的規上工業企業,給予其生產用水每立方米按0.02元補貼;生產用電每千瓦時按0.01元補貼;生產用氣每立方米按0.1元補貼。對當年度簽訂直購電交易合同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縣財政按使用直購電的交易量給予用電企業每千瓦時0.01元補貼。同一企業本條政策當年度累計補貼金額不超過 50 萬元。
工業企業當年度在中央電視臺、省級電視臺連續宣傳推介產品一個月以上的,在享受省市補助(含縣級配套資金)的基礎上,縣財政分別給予 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補助。(執行部門:縣科技經濟信息化局、縣經開區)
6.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工業企業通過縣融資擔保公司獲得貸款擔保,縣財政按貢獻大小分檔給予擔保費補貼。當年度上繳稅收500萬元(含)以上的,補貼當年度實繳擔保費的50%;當年度上繳稅收200萬元(含)以上不足500萬元的,補貼當年度實繳擔保費的30%;當年度上繳稅收100萬元以上(含)不足200萬元的,補貼當年度實繳擔保費的20%。(執行部門:縣科技經濟信息化局、縣經開區)
7.降低企業重組成本。鼓勵企業盤活閑置資產,支持工業企業低效建設用地再開發利用,降低企業重組成本。具體按照2021年《懷寧縣批而未供和閑置低效土地專項清理行動工作方案》執行。(執行部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財政局、縣經開區)
銀行、擔保公司抵債資產財政獎勵。對我縣縣域內銀行、擔保公司取得抵債資產時在我縣繳納的契稅及代債務人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稅收地方留成部分等額獎勵給銀行、擔保公司。(執行部門:縣財政局)
三、支持創新綠色發展
8.支持專精特新。對當年度獲得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和制造業單項冠軍、省級專精特新冠軍企業的,縣財政分別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縣科技經濟信息化局、縣經開區)
對當年度獲得省級、市級“專精特新”企業的,縣財政分別給予10萬元、3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縣科技經濟信息化局、縣經開區)
9.支持技術創新。當年度經省認定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對本縣研制單位,按首臺(套)售價的1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企業開發新產品并經省認定的,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對當年度獲得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標準化示范企業的,縣財政分別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為“安徽工業精品”的,縣財政給予每個5萬元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執行部門:縣科技經濟信息化局、縣經開區)
10.支持“標準化”創建。對當年度主導(總排名第2-4位的參與單位)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省級地方標準、市級地方標準的起草單位,縣財政分別給予20萬元(5萬元)、10萬元(4萬元)、5萬元(3萬元)、3萬元(1萬元)、1.5萬元(0.5萬元)一次性獎勵,獲獎單位可按不低于20%的獲獎金額獎勵標準起草人。對新獲得AAAAA級、AAAA級、AAA級標準化良好行為的企業,縣財政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當年度新獲得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頒發CNAS 認可證書的,縣財政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經開區)
11.支持工業互聯網發展。對當年度運營商在我縣新增采取獨立組網模式建設的5G基站,縣財政按每座0.2萬元給予補助。
當年度規上工業企業與云服務商、運營企業簽訂服務合同且實際發生費用5萬元(含)以上的,縣財政按實際發生費用的2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萬元。對當年度獲得國家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示范企業、國家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的,縣財政分別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度獲得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評定的企業,縣財政給予 10 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當年度獲得省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的企業,縣財政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度獲得市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的企業,縣財政分別給予3萬元、1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當年度購置工業機器人(自由度大于或等于4)的企業,縣財政按購置金額的10%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且與第3條政策不重復享受。(執行部門:縣科技經濟信息化局、縣經開區)
12.支持綠色發展。對當年度認定為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的企業,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層8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認定為省級綠色工廠的,給予企業管理層20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納入統計范圍、當年度工業萬元產值能耗比上年下降5%(含)以上,且年能源消費總量下降5000噸標煤(含)以上的規上工業企業,給予企業管理層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且年能源消費總量下降2000噸標煤(含)以上的規上工業企業,給予企業管理層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且年能源消費總量下降500噸標煤(含)以上的規上工業企業,給予企業管理層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對當年度成功創建的省、市級節水型企業,縣財政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
(執行部門:縣科技經濟信息化局、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縣水利局、縣經開區)
四、推動產業集聚發展
13.打造產業集聚平臺。聚焦安徽省十大新興產業和我縣“3+1”主導產業,推進專業園區和鄉鎮工業集聚區建設,在用地指標、金融支持、政策獎補等方面給予重點扶持,并綜合運用產業規劃、立項審批、要素供應、建設獎補等手段,引導新上項目根據所屬產業類別進入相應專業園區、鄉鎮工業集聚區發展。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高新技術產業基地和省重大新興產業基地,縣財政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50萬元獎勵;對當年度成功創建國家級、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的,縣財政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縣科技經濟信息化局、縣經開區)
14.大力發展新興產業。對當年度主營業務收入超過1億元的首位產業企業實施的工業技改項目,縣財政給予企業設備投資額12%的一次性補助。補助金額不超過500萬元。本條政策與第3條政策不重復享受。
對首次進入省重點電子信息、軟件企業名單的企業,縣財政分別給予10 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當年度上繳稅收100萬元(含)以上的規上工業企業取得二類、三類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并在我縣投產的,縣財政分別給予每個品種5萬元、10萬元的扶持獎勵,單個品種不同型號不重復獎勵,同一企業每年獎勵不超過20萬元。(執行部門:縣科技經濟信息化局、縣經開區)
15.培育壯大龍頭企業。圍繞我縣優勢產業,按照“龍頭+產業”的發展思路,打造一批“群主”“鏈主”企業,發揮產業領航作用。對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0億元的,縣財政給予企業管理層30萬元一次性獎勵;首次突破20億元、30億元、40億元、50億元的,縣財政給予企業管理層50萬元一次性獎勵;首次突破60億元、70億元、80億元、90億元的,縣財政給予企業管理層70萬元一次性獎勵;首次突破100億元的,縣財政給予企業管理層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縣科技經濟信息化局、縣經開區)
五、激勵企業創優爭先
16.支持民營企業爭先進。對當年度獲得安徽省百家優秀民營(制造業)企業的,給予企業管理層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度獲得安徽省百名優秀民營(制造業)企業家的,給予企業家5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縣科技經濟信息化局、縣經開區)
17.獎勵優秀工業企業。對上年度總入庫稅收(不含補繳稅收,下同)500萬元(含)以上且當年度同比增長100%(含)以上的規上工業企業、上年度總入庫稅收1000萬元(含)以上且當年度同比增長100%(含)以上的規上工業企業,授予“懷寧縣工業經濟特殊貢獻獎”,縣財政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層5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當年度總入庫稅收首次突破1億元、5000萬元、1000萬元、500萬元,且稅收及計稅收入均同比增長10%(含)以上的規上工業企業,分別授予“功勛企業”“龍頭企業”“骨干企業”“明星企業”稱號,縣財政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層100萬元、60萬元、4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當年度總入庫稅收達1億元(含)以上的規上工業企業授予“功勛企業”稱號,縣財政給予企業管理層20萬元獎勵;對當年度總入庫稅收5000萬(含)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規上工業企業,授予“龍頭企業”稱號,縣財政給予企業管理層15萬元獎勵;對當年度總入庫稅收1000萬元(含)以上5000萬元以下排名前10位的規上工業企業,授予“骨干企業”稱號,縣財政給予企業管理層10萬元獎勵;對當年度總入庫稅收500萬元(含)以上1000萬元以下排名前20位的規上工業企業,授予“明星企業”稱號,縣財政給予企業管理層6萬元獎勵。
本條政策,同一企業按就高不就低原則只兌現其中一項獎勵。砂石、礦產、混凝土、水、電、氣等企業不享受本條政策。(執行部門:縣財政局、縣科技經濟信息化局)
18.培養高素質企業家隊伍。鼓勵企業積極引進中高端管理、技術和高技能人才,對新引進年薪30萬元(含)以上人才,3年內縣財政給予其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等額獎勵。(執行部門:縣財政局)
19.支持企業經營管理者培訓。對規上工業企業管理層人員參加省級以上主管部門組織的生產或經營類提升管理培訓,憑證書和發票據實給予培訓學費補助。組織企業經營管理者、技術人才赴高校、龍頭企業開展專業集中培訓,免費為本縣工業企業提供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等培訓服務。(執行部門:縣科技經濟信息化局、縣經開區)
六、附則
當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增幅低于10%的工業企業,不享受本政策第1條、第5條第1款、第12條第1及第2款、第16條。
當年度研發投入強度低于3%的規上工業企業,按本政策第2條、第8條、第9條、第12條第1款、第16條獎補金額的50%兌現。
本政策與省相關政策可疊加享受,如省相關政策要求縣級配套的,本政策獎補包含縣級配套部分;本政策與市政策支持重疊的項目不重復享受(明確規定可疊加支持的除外);符合省市獎補政策條件的申報主體應積極申報省市政策支持,未申報的本政策不予支持;本政策先于市政策申報的,縣財政按縣審核結果先行兌現70%,余下部分待企業申報市政策后,根據市兌現文件結算;本政策與縣內其他政策支持的同類型項目按就高不就低原則不重復享受。
對當年度發生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環境污染等責任事故和群體性勞資糾紛事件、嚴重失信,或涉及偷稅、侵權、假冒偽劣等違法違規行為受到查處的,不納入本政策支持范圍。
獎補資金納入財政涉企項目資金管理信息系統統一管理。對涉企項目資金管理信息系統出現預警的項目,須分析排查原因,對預警的項目審核不通過的不予獎補,對預警的項目給予通過并支持的,須注明允許通過的理由。
本政策自2021年1月1日開始執行,由縣科技經濟信息化局、縣財政局、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執行部門負責解釋。政策資金申報審批程序、兌現方式及約束規定等由縣科技經濟信息化局、縣財政局、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執行部門制定相關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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