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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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標準:
(一)省級重點物流基地
1.具有良好的交通區位條件,用地依法依規;
2.有較完善的專業物流基礎設施,擁有先進的物流信息系統和較高水平的技術裝備;
3.在冷鏈物流、高鐵物流、電商快遞、城鄉配送、特色產業物流、應急物流等專業物流領域具有較高的行業集聚度,能夠提供專業化物流服務;已集聚一批物流企業和配套服務企業,具有一定的區域影響力;
4.投入運營2年以上,具有獨立管理機構。
(二)省級示范物流園區
1.符合國土空間規劃,有明確的四至范圍,已制定物流園區發展規劃;擁有兩種或兩種以上的交通運輸方式,具有良好的集疏運條件,已開展多式聯運業務,能夠實現干支有效銜接;
2.物流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完善,物流信息化及技術裝備水平較高,擁有良好的物流公共信息平臺和公共服務平臺,綜合服務功能較全,公共服務能力較強;
3.具有較強的物流組織管理能力和跨區域中轉集散能力,已集聚一批規模以上、功能互補的物流企業,形成一定規模的物流產業集群,在區域具有較強的影響力;
4.投入運營3年以上,具有統一的管理主體,能為入駐企業提供公共服務;
5.在綠色物流、智慧物流等領域具備較好的示范引領性。
申報流程:
物流基地或園區按其隸屬關系,向所在設區市發展改革委提出申請,并提供如下申請材料:
(一)省級重點物流基地
1.《江蘇省省級重點物流基地申報書》(附件2);
2.支撐申報書的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會計報表、審計報告、獎勵證書等;
3.按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省級示范物流園區
1.《江蘇省省級示范物流園區申報書》(附件3);
2.符合《江蘇省省級示范物流園區發展規劃編制要點》(附件4)的園區發展規劃;
3.各設區市或縣(市)自然資源部門出具的土地合規性審查報告;
4.按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根據本地區物流發展戰略,將基本符合條件的物流基地或園區匯總,連同申報材料和請示文件統一向省發展改革委上報,并同步在省發展改革委3698平臺上申報。
2.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有關部門及單位根據認定標準,對上報的物流基地或園區進行初審,初步確定物流基地或園區參加評審名單。
3.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有關部門,抽取相關專家共同組成評審小組,進行材料審核和專家打分,其中省級示范物流園區須進行現場考察和規劃評審,并應通過省自然資源部門土地合規性審查。經評審后提出省級重點物流基地和省級示范物流園區建議名單。
4.將省級重點物流基地和省級示范物流園區建議名單提請省發展改革委主任辦公會審議通過后,對擬認定省級重點物流基地和省級示范物流園區名單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正式發文認定并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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