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
鑒定范圍:
企業承擔的技術創新項目或自行開發的重大新產品新技術,在試產(試用)、投產(使用)階段,均可申請鑒定。涉及人身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以及國家有特殊規定的新產品新技術的鑒定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鑒定內容:
對新產品新技術的新穎性、技術水平、技術性能、采用標準和生產工藝條件作出評價;考核新產品試產(投產)、新技術試用(使用)所需各方面條件是否具備(包括工藝路線、技術裝備、檢測手段、質量體系等),安全、衛生、節能、環保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和要求;對市場前景、經濟及社會效益進行預測分析及評價;對存在問題和不足提出完善或改進建議。
鑒定條件和需具備的技術資料:
(一)產品設計新穎、結構合理、性能先進適用、具備全新的功能或較原有技術有明顯改進,具有很好的經濟或社會效益,有應用、推廣價值。
(二)技術資料齊全,數據真實準確。
(三)符合規定的鑒定申報程序。
(四)新產品新技術鑒定分試產(試用)和投產(使用)兩類。無特殊規定的新產品新技術投產(使用)和試產(試用)鑒定一般合并進行。
(五)新產品鑒定需達到設計要求,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或用戶要求的技術經濟指標;具備投產所必須工藝規程、操作規范、安全規程及工裝檢測和質量控制手段;符合標準化規定;產品質量合格、穩定,有較完善的質量體系;技術經濟指標先進,用戶反應良好;符合安全、節能、環保、衛生等有關規定,并具備產品圖樣和下列技術文件:
1、鑒定大綱(包括鑒定目的、鑒定依據、鑒定主持單位、鑒定內容、鑒定形式、鑒定程序和鑒定資料等);
2、計劃任務書(合同或協議書,或政府主管部門備案文件);
3、研制工作總結;
4、標準化審查報告;
5、產品技術條件或新技術應用的經濟、技術指標;
6、產品技術性能檢測報告;
7、新產品新技術填補國內或省內空白的查新,或其他證明;
8、產品技術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等)或合同約定的標準;
9、工裝及工藝文件;
10、產品質量分析及節能降耗報告;
11、經濟及社會效益分析報告;
12、用戶試用(使用)報告(二份以上);
13、產品使用說明書;
14、由法定或權威檢測單位出具的技術性能測試報告;
15、特殊產品需有安全、環保、衛生等部門出具的檢測證明;
16、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
鑒定程序和形式:
(一)新產品新技術開發單位申請鑒定,應當向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提出書面申請和送審技術資料,對具備鑒定條件的,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在7個工作日內組織鑒定。
(二)新產品新技術鑒定一般采取會議方式。鑒定組織單位聘請有關方面的專家及主要用戶組成鑒定委員會,以鑒定會形式對新產品新技術進行審查、評價,并作出結論。
(三)鑒定組織單位審核結論,頒發統一制定的《安徽省新產品新技術鑒定證書》。
(四)對通過省級鑒定的新產品,由項目承擔單位填寫《省級新產品確認申請表》,報送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審核、確認后頒發“安徽省新產品證書”。
鑒定委員會職責和組成人員:
(一)鑒定委員會職責:
1、接受鑒定組織單位的領導,并對其負責;
2、堅持實事求是、科學嚴謹的態度進行審查和評價;
3、鑒定委員會有權要求新產品、新技術的開發者進行答辯或驗證試驗,其工作不受他人干預;
4、鑒定委員會負責人對鑒定結論負技術責任,每個成員有權充分發表個人意見;
5、鑒定委員會全體成員應對鑒定內容保守秘密,對以各種形式泄密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為保護競爭,維護技術創新成果開發者的利益,在不影響鑒定結論的情況下,允許被鑒定單位不公開核心技術機密。
(二)鑒定委員會組成人員來自企業及科研、大專院校和管理部門等單位,具有該行業(相關行業)的高級技術職稱人員須達到五分之四以上,其余人員應為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業務骨干,有比較豐富的科學技術、經營管理知識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鑒定委員會成員為7-15人,原則上為單數。來自用戶系統的成員應占三分之一左右。被鑒定單位原則上不參加鑒定委員會,由于專業限制確需參加的,人員不得超過五分之一,直接參與本項目的人員不得參加鑒定委員會。鑒定組織單位人員一般不參加鑒定委員會。
項目申報免費咨詢熱線:0551-65300113 19855109227
咨詢Q Q:2881026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