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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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肥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合辦〔2021〕8號)、《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動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合政辦〔2020〕6號)以及《2021年合肥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先進制造業)》(合經信法規〔2021〕125號)和《關于印發2020年合肥市支持先進制造業發展政策操作規程的通知》(合經信法規〔2020〕114號)等文件要求,現受理2021年度暨2020年度先進制造業發展政策相關條款的申報。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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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時間
企業申報時間開始日期為2021年7月1日,截止日期見各條款具體要求。
二、申報要求
2021年度和2020年度先進制造業發展政策,實行網上申報。政策申報主體首先在合肥市產業政策管理信息系統中完成注冊,登錄后按照流程完成申報,具體操作流程可參照企業用戶操作手冊。企業(單位)按照申報通知要求,及時在網上提交真實、完整的申報材料,并關注縣區經信部門初審意見,及時完善申報材料,其中申報投資類補貼政策需同時報送2份紙質材料(雙面復印),送到經開區管委會B座2326辦公室。縣區初審部門及時完成申報材料的審核,并負責申報材料的合規性、真實性、完整性等,其中,對投資類補助需赴現場查驗,驗證付款憑證和發票的真實性、非重復性,并在發票原件上蓋章。
三、2021年政策申報條款和材料要求
申報各條款均須提供:
①《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1);
②合肥市工業項目獎勵資金申請表(附件2);
③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名稱變更的提供變更核準通知書),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申報材料涉及增值稅發票的,專票提供抵扣聯,普票提供發票聯。通過紙質承兌匯票付款的提供供貨方收據,電子承兌匯票付款的提供供貨方收據或銀行簽章。
(一)政策第8條:推進制造業轉型升級
1.新引進工業項目補貼
政策內容:對新引進先進制造業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0%給予最高2000萬元補貼,其中50%達產升規后撥付。
申報條件:①項目列入《合肥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②固定資產投資額1000萬元以上,其中設備投資不低于固定資產投資的20%【備注:固定資產投資包括生產廠房、生產設備(含生產軟件)、生產線上檢測設備和環保設備,二手設備不予補助】;③項目納入統計局統計庫;④已是規上企業的,申報的投資補貼一次性撥付;非規上企業在申報次年內升規的撥付剩余的50%;對存量企業搬遷、擴建或租賃轉自建項目參照本條款執行。
申報材料:①廠房的建設合同、增值稅發票及付款憑證。購買廠房的,提供不動產權證。②設備的購置合同、增值稅發票和付款憑證,進口設備另外提供付匯憑證及報關單;購置融資租賃設備的補充提供與融資租賃公司簽訂的協議、融資租賃公司開具的增值稅發票;③固定資產投資補助申報明細表(附件3);④存在關聯交易的,提供供貨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供貨市場價,非標設備由市經信局委托具備資產評估資質的第三方事務所出具評估價。補助期限以發票時間為準,進口設備以報關單時間為準,項目補助期2年(備注:2019年1月1日之后的發票有效)。
申報截止日:7月14日前。
2.企業技術改造補貼
政策內容:對存量工業企業升級改造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按設備投資額的15%給予最高2000萬元補貼。
申報條件:①項目列入《合肥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②設備投資額500萬元以上【包括生產設備(含生產軟件)、生產線上檢測設備和環保設備,二手設備不予補助】;③項目納入統計局統計庫。
申報材料:①購置設備的合同、銀行付款憑證、增值稅發票。購置進口設備的補充提供銀行付匯憑證及報關單,購置融資租賃設備的補充提供與融資租賃公司簽訂的協議、融資租賃公司開具的增值稅發票。②固定資產投資補助申報明細表(附件3);③存在關聯交易的,必須提供供貨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供貨市場價,非標設備由市經信局委托具備資產評估資質的第三方事務所出具評估價。補助期限以發票時間為準,進口設備以報關單時間為準,項目補助期2年(備注:2019年1月1日之后的發票有效)。
申報截止日:7月14日前。
四、2020年政策申報條款和材料要求
所有申報條款均需提供: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1);合肥市工業項目獎勵資金申請表(附件2);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名稱變更的提供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 2020年“涉企系統”項目基礎信息表(附件4)。
(一)2020年(含)以前新引進預撥項目驗收
申報條件:項目已獲“借轉補”項目資金支持且竣工,設備投資不低于固定資產投資的20%。
申請驗收材料:① “借轉補”項目驗收申請表(附件5);②項目備案(核準)批復文件;⑥項目竣工驗收報告(消防、環評、土建等單項驗收報告也可);③廠房建設合同、增值稅專票抵扣聯及付款憑證(購買廠房的,另外提供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產權證);④設備購置合同、增值稅專票抵扣聯和付款憑證,進口設備另外提供付匯憑證及報關單,購置融資租賃設備的補充提供與融資租賃公司簽訂的協議、融資租賃公司開具的增值稅專票抵扣聯;⑤固定資產投資補助申報明細表(附件3);⑥存在關聯交易的,必須提供供貨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供貨市場價,非標設備由市經信局委托具備資產評估資質的第三方事務所出具評估報告定價。
補助期限以發票時間為準,進口設備以報關單時間為準,項目補助期2年。
申報截止日:7月14日前。
(二)實施細則第5條:推動企業技術改造
1.技術改造貸款風險補償金
(1)技改貸利息補貼
申報條件: ①與我市合作開展技改貸的銀行(含合肥市營業的非獨立法人銀行),對技改貸企業實行不高于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放款,且企業已支付實際發生利息;②市級財政每年按貸款金額的1%給予銀行貼息,每半年兌現一次。
申報材料:①技改貸利息補貼申報書;②銀行當年技改貸借款匯總表(附件6);③銀行技改貸借款借據和借款合同復印件;④企業技改貸申請表(市經信局蓋章)復印件;⑤當年支付利息的證明材料; ⑥技改貸業務信息確認函。
申報截止日:7月9日前。
(2)技改貸擔保費補貼
申報條件: ①為技改貸企業提供擔保的擔保(保險)公司(含合肥市營業的非獨立法人公司),且按貸款金額的1%/年的標準收取保費;②市級財政每年按實際保費的50%給予補貼。
申報材料:①技改貸擔保費率補貼申報書;②擔保(保險)公司當年技改貸擔保明細匯總表(附件7);③擔保(保險)公司技改貸擔保材料復印件(含擔保合同、當年擔保費發票、擔保費轉賬憑證);④技改貸申請表復印件(市經信局蓋章)。
申報截止日:7月9日前。
2.推動市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建設
申報條件:當年通過公開招標確定的第三方服務機構,為不少于30戶工業企業免費開展“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頂層設計;或為不少于100戶“智能工廠”或“數字化車間”企業免費評估。
申報材料:①政府招標合同書;②完成合同任務證明材料(輔導機構需提供服務協議、診斷報告、設計方案、專家驗收意見等;評估服務機構需提供評估企業花名冊、評估報告、專家驗收意見等)。
申報截止日:7月9日前。
(三)實施細則第17條:支持中小微企業服務體系建設
1.小微企業創業基地測評優秀獎勵
申報條件:年度測評優秀的市級(含)以上小微企業創業基地。
申報材料:市級(含)以上小微企業創業基地認定文件或證書。
申報截止日:7月9日前。
五、申報要求
失信行為在有效期內的企業、單位和個人不享受政策支持。屬于國家產業發展目錄限制和淘汰類的項目不享受政策支持。申報的項目原則上須在合肥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組織實施。企(事)業單位及個人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騙取、套取財政資金等違規行為的,項目單位3年內不得申報任何財政扶持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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