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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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中發〔2017〕24號),強化質量管理,樹立質量標桿,弘揚質量先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合肥市市長質量獎管理辦法》,我市組織開展第一屆合肥市市長質量獎評審工作。現就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即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市長質量獎的組織(以下簡稱申報組織),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3年以上;
2.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其自主創新能力強,實施標準化戰略和品牌戰略,企業文化突出,具有卓越的經營業績和社會貢獻,經營規模、總資產貢獻率等在上年度位居本市領先地位;從事非贏利性業務的,其社會貢獻位于行業前列;
3.建立并實施卓越績效管理制度,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已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或其他相關管理體系認證,導入卓越績效管理制度并運行3年以上,具有顯著的質量效益;
4.符合國家產業導向、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安全生產、質量等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具備相關資質或證照;
5.質量管理工作具有行業特色、企業特點,質量工作成績顯著,持續改進效果強;
6.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
(二)申報組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評審申請:
1.不符合國家產業、環保、質量等方面政策;
2.近3年內有重大質量、安全、環保等事故,有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3.近3年內在國家、省、市級監督抽查或監督檢查中,其產品、工程或服務被發現存在嚴重質量問題;
4.近3年內存在涉稅違法違規行為;
5.近3年生產經營組織發生虧損;
6.有嚴重違反法律、法規的其他行為。
三、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由申報表、組織概述、自評報告及實證材料組成。
1.申報表:申報組織應如實、完整填寫《合肥市市長質量獎組織申報表》;
2.組織概述:內容根據GB/Z19579-2012《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附錄B的要求提供。字數不超過3000字;
3.自評報告:詳細說明導入卓越績效管理的時間、過程、做法、成效和經驗(單獨成篇);對照GB/T19580-2012《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具體要求,逐條從采用方法、工作展開和實施結果三個方面,用數據和事實撰寫評價說明,可以使用圖表。字數不超過50000字;
4.實證材料:凡在申報表、自評報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證明性材料,包括組織基本信息資料,與申報表中內容有關的材料,反映組織管理水平和經營業績的材料,組織認為還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具體清單見附件要求。
四、申報程序
(一)申報:申報組織應于2021年7月20日前將完整的申報材料報送所在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市行業主管部門。其中,紙質申報材料一式四份(實證材料一式兩份)、電子U盤(含所有材料)一份,實證材料需要準備原件以備核查。
(二)推薦: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市行業主管部門收到材料后,在申報推薦表簽署推薦意見并加蓋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或市行業主管部門公章后,于2021年7月31日前報至市市場監管局質量發展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宣傳推廣。請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宣傳動員工作,要廣泛宣傳,積極動員本地區成就突出、質量效益顯著、核心競爭力強的組織參評合肥市市長質量獎,通過組織開展和參與合肥市市長質量獎申報,樹立質量標桿,弘揚工匠精神,推廣科學的質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進質量管理創新,激勵和引導全社會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共同建設質量強市。
(二)嚴格審查把關。各推薦單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第一屆合肥市市長質量獎審核工作,科學組織、嚴格把關,對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核,組織開展社會公示并調查處理有關異議,廣泛聽取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和各方面意見,確保遴選推薦出代表本地區、本行業質量管理最高水平的組織參加第一屆合肥市市長質量獎評審。
(三)嚴守工作紀律。參與合肥市市長質量獎評選工作的有關單位要始終堅守科學、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恪守工作紀律,嚴格遵照程序開展工作,不得增加基層負擔。嚴禁借評審之機牟取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參評對象收費或變相收費、搭車收費。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借合肥市市長質量獎評審等名義開展創獎咨詢、培訓等有償服務和經營活動。
合肥市市長質量獎申報免費咨詢:0551-65300128
附件
第一屆合肥市市長質量獎申報材料
申報組織名稱(加蓋公章)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填報說明
1、合肥市市長質量獎申報材料由申報表、組織概述、自我評價報告和證實性材料組成。所有材料以A4紙裝訂于一冊,內容采用小四號字體雙面打印,列出材料目錄和對應的頁碼。沿長邊采用膠粘裝訂,不得以文件夾等松散形式裝訂。
2、申報表按表格項目結合實際情況填寫,各表具體要求見表后注釋部分。需按年度填寫的內容系指2018—2020年連續三年的指標。未明確時間要求的數量指標填寫2020年情況。表格篇幅不夠時,應在不變動內容的情況下適當調整或另加附頁。所有未填之項要說明原因或提供相關的證實性材料。
3、組織概述按《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GB/Z 19579—2012)附錄B的要求撰寫,限3000字以內。
4、自我評價報告要詳細說明導入卓越績效管理的時間、過程、做法、成效和經驗(導入卓越績效管理工作的總結,單獨成篇);應對照《卓越績效評價準則》(GB/T 19580—2012),逐條從采用方法、工作展開和實施結果三個層面用數據、事實和圖表進行說明。部分內容可互相引用,但應說明。需要追溯的內容限2018—2020年內,無追溯的內容只說明2020年情況。報告文字力求簡要,含圖表不得超過50000字。
5、證實性材料包括:組織基本信息資料,與申報表中內容有關的材料,反映組織管理水平和經營業績的材料,組織認為還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證實性材料具體清單如下:
●相應資質和證照復印件。
●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或其他相關管理體系認證(驗收)證書復印件(證書覆蓋范圍應與申報主體名稱相一致,并在有效期內)。
●統計部門出具的2018—2020分年度的主營業務收入證明。
●稅務部門出具的納稅證明。包括2018—2020分年度的納稅額及遵守稅務法律法規情況。
●市統計局或市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出具的行業位次證明(2020年主營業務收入和納稅總額兩項指標在省內同行業排名情況)。
●海關或外匯管理部門出具的出口量、出口額證明(有出口業務的企業)。
●2018—2020分年度的外部財務審計報告(僅需提供正文部分和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2018年以來市級以上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授予的質量榮譽證書復印件。
●環保部門出具的2018年以來遵守環境法律法規情況證明和2018—2020年分年度的環境監測報告各一份,對環境明顯無影響的行業可不提供。
●主營業務被法律法規列入市場準入范圍的,應提供相關資質證書復印件。如:生產許可證、3C認證證書等。
●應急管理部門出具的2018年以來安全生產情況證明。
●制造業企業提供2018年以來各級市場監管及行業主管部門對本企業產品實施的所有含監督性質的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復印件,工程、服務業企業提供2018年以來各級行業主管部門對本企業工程/服務項目實施的所有含監督性質的檢查(抽查、巡查)結果復印件。
●專職從事質量相關工作人員清單和相關資格證書復印件。
●顧客滿意度測評分析報告和員工滿意度測評分析報告。
●生產企業提供產品執行標準封面復印件,工程和服務企業列出主要執行標準和管理制度清單。
●2018年以來參與社會捐助等公益事業的證明材料。
以上為必須提供的證實性材料,對不能提供項目,應逐一作出解釋說明。下列為補充性證實性材料,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
●標準化良好行為證書復印件。
●主導產品采用國際標準的采標證書復印件。
●主導或參與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聯盟標準證明材料。
●省級以上計量確認證書復印件。
●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新產品或高新技術產品證書復印件。
●專利清單及專利證書復印件。
●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證書復印件。
●服務標準化試點單位證書復印件。
●省級以上優秀QC小組證書復印件。
●2018年以來獲得的市級以上其他榮譽證書復印件。
●能夠反映企業綜合實力、經營業績和社會影響的其它材料。
●企業認為應提供的其它證實性材料。
申報企業聲明
本企業鄭重聲明:
1、遵守合肥市市長質量獎評審的相關制度、標準和規范。
2、所提交申報材料真實、準確、合法、有效,如有不實愿接受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3、同意最后公布的評審結論為最終決定,在有關方面具有約束力。
4、正確宣傳所獲的合肥市市長質量獎榮譽。
5、在獲獎后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向社會公開和推廣本企業實施卓越績效管理模式的方法和經驗(商業秘密除外),為合肥市市長質量獎宣傳推廣和應用研究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
法人代表簽字:
申報組織印章:
日期:
接受質量管理咨詢服務情況說明
外部機構 名稱 |
有關人員姓名 |
項目內容 |
起始 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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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為了規范合肥市市長質量獎申報、評審工作,避免有關機構和人員既參加對申報企業的咨詢服務活動,又參加評審工作,請在本表中如實填寫自2018年以來邀請外部機構和人員進行有關質量管理的咨詢、培訓、講座等方面的情況。在提交本申報材料之后、現場評審之前,發生類似情況,應及時補充告知市市場監管局質量發展處。如事后查明組織未如實申報此類信息的,將對申報組織、有關機構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
一、基本情況
組織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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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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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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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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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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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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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營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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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管理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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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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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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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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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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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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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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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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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行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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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規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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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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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重大質量、安全、環保事故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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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較大投訴、不良記錄及違法行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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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總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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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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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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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評師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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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過的管理體系認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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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質量管理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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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I考核體系建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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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單位明細(可附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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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經濟類型指國有、集體、股份合作、聯營、有限責任、股份、私營、港澳臺資、外商投資、其他企業等。詳見國家統計局、原國家工商總局《關于劃分企業登記注冊類型的規定調整的通知》(國統字〔2011〕86 號)。
2.企業規模劃分詳見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的通知》(國統字〔2011〕75 號)及其說明
3.行業劃分對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準確填報。
二、主營業務質量水平
主要產品/工程/服務名稱:
主要技術/服務指標 |
本組織水平 |
同行業水平 |
國際先進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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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組織水平按上一年指標填報。同行業水平是指國內同行業普遍水平。多類別產品/工程/服務應分表填寫,以下同。
三、各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制造業)
時間 |
產品名稱 |
抽查部門 |
抽查結論 |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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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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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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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制造業企業提供2018年以來各級市場監管及行業主管部門對本企業產品實施的所有含監督性質的產品質量檢驗結果。
四、各級質量監督檢查情況(非制造業)
時間 |
名稱 |
檢查部門 |
檢查結論 |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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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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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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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工程、服務業組織提供2018年以來各級行業主管部門對本組織工程/服務項目實施的所有含監督性質的工程質量、服務質量檢查結果。
五、主要產品出口質量情況(出口企業填寫)
時間 |
產品名稱 |
檢驗檢疫部門 |
出口檢驗結果情況 |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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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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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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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經濟效益、安全、環保、節能指標
序號 |
項 目 |
單位 |
2018 |
2019 |
2020 |
省內行 業排名 |
1 |
資產總額 |
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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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主營業務收入 |
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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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資收益 |
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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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營業外收入 |
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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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納稅總額 |
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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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利潤總額 |
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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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銷售額 |
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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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出口總額 |
萬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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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總資產貢獻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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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資產負債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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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全員勞動生產率 |
萬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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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產品銷售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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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新產品產值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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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萬元生產總值綜合能耗年下降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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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主要物料消耗(可增行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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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安全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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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環境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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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省內行業排名”為2020年的數據。
2、9—13項指標的內容及計算公式如下:
利潤總額+稅金總額+利息支出 12
①總資產貢獻率= × ×100%
平均資產總額 累計月數
其中:稅金總額為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與應交增值稅之和;平均資產總額為期初期末資產總計的算術平均值。
負債總額
②資產負債率= ×100%
資產總額
其中:資產及負債均為報告期期末數。
工業增加值 12
③全員勞動生產率 = × ×100%
全部職工平均人數 累計月數
其中:由于工業增加值按現行價格計算,而職工人數不含價格因素,因此應將增加值價格因素予以消除。具體方法可采用總產值價格變動系數消除價格影響。
工業銷售產值
④產品銷售率 = × 100%
工業總產值(現價)
報告期末新產品產值
⑤新產品產值率= × 100%
同期企業產值
3、主要物料消耗按行業要求填寫并注明物料名稱。
4、安全指標按行業要求的項目填寫,并提供相應的行業限值(可另附頁)。
5、環境指標按行業要求的項目填寫,并提供相應的行業限值(可另附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