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
2021年江蘇省現代農機裝備與技術示范推廣項目申報開始!此次申報時間是在為7月9日截止,還請大家按照申報條件要求做好準備工作!此次項目申報補助最高會有150萬左右,需要咨詢申報的可以直接聯系以下專人在線指導為您快速具體解答!
專人免費指導電話:15855199550 (微信同號),0551-65300586
江蘇省現代農機裝備與技術示范推廣項目申報補助
(一)集成創新類項目。每個項目省財政補助資金50萬元左右。
(二)推廣應用類項目。項目縣省財政補助資金100萬元左右,2008類項目省財政補助資金150萬元左右,省依據資金總體規模、建設內容和標準及地區優勢特色產業發展情況等綜合確定。
項目建設周期原則上不超過2年。
江蘇省現代農機裝備與技術示范推廣項目申報時間
1.申報材料統一用A4紙打印,紙質封面、裝訂成2分冊。一分冊按申報書、可行性報告、附件(合作協議、有關證書、專利、執行專家職稱證書)順序,一式1份裝訂成冊。二分冊按申報公函、匯總表以及項目申報主管部門審查表(在線打印)順序,一式2份裝訂成冊。
2.縣(市)農業農村局申報公函、項目申報匯總表同時抄送所屬設區市農業農村局。
3.申報材料須同時在江蘇省現代農機裝備與技術示范推廣項目管理系統進行網上申報。項目申報材料經主管部門網上確認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網上填報和紙質材料須同步報送,僅采用一種方式報送的,不予受理。申請集成創新項目中研發類項目的須同時提交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否則將直接取消參評資格。
4.申報材料網上填報及主管部門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7月9日17:30,逾期將無法提交或推薦。項目申報紙質材料截止時間為7月12日17:30,逾期將不予受理。
江蘇省現代農機裝備與技術示范推廣項目申報條件
一、支持領域
為加快推進農業生產全程全面機械化和特色農業機械化裝備與技術示范推廣,促進農機裝備智能化、綠色化提升,2021年度省現代農機裝備與技術示范推廣項目重點支持現代農機裝備與技術集成創新、試驗示范及推廣應用。
二、申報條件
(一)集成創新類項目
1.申報主體。在江蘇省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農機(農業)企業,涉農科研院所、高校、省農機裝備與技術創新平臺、農業(農機、漁業、畜牧)推廣機構等單位為申報主體,優先支持產、學、研、推機構與示范園區(基地)聯合申報。
2.申報主體須具備以下條件:
(1)聯合申報項目的,第一申報單位須與合作單位簽訂合作協議,明確各自承擔的任務、經費比例、知識產權權屬等;
(2)須掌握所申報項目領域的國內外發展動態,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礎,具備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
(3)以企業為主體的申報單位應具有一定的資信等級,具備良好的產業化開發條件;
(4)有固定的項目執行專家,執行專家為單位在編人員,有時間和精力從事項目實施工作,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和組織協調能力,無不良信用行為及應結未結項目。
(二)推廣應用類項目
1.申報主體。以縣(市、區)農業農村局為申報主體。2008類項目由農機推廣機構、高校、科研院所等單位聯合申報,支持加強與相關企業協作。
2.申報條件:
(1)農機化工作基礎較好,地方政府重視,出臺相關支持政策,優勢特色主導產業明確、產業基礎良好,示范點建設有規模、有影響,能起到較強的引導與示范帶動作用;
(2)圍繞主要作業環節,已經配備一定數量的相關農機裝備,并實際投入農業生產;
(3)具備一定數量農機農藝技術人員,能保證各生產環節農藝與農機技術有效配套,有較好技術指導服務能力;
(4)有固定的項目執行專家,執行專家為申報主體及相關單位在編人員,有時間和精力從事項目實施工作,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水平和組織協調能力,無不良信用行為及應結未結項目。
江蘇省現代農機裝備與技術示范推廣項目申報名額
(一)限額申報。
1.設區市和縣(市):各縣(市)限報2項,南京市(含市轄區)限報10項,其他設區市(含市轄區)限報6項。
2.省級單位:省級單位限報3項。
3.高校院所:南京農業大學、江蘇大學、揚州大學、農業農村部南京農業機械化研究所限報5項,其他部省屬院校限報3項。
4.江蘇省農機裝備與技術創新平臺:限報1項,屬地申報,不占當地指標。
(二)參加人員限制。每名項目執行專家限報1個項目,同時參與申報項目不得超過1個。作為項目參加人員參與申報項目不得超過3個。正在實施項目的執行專家不得再作為執行專家申報項目。
(三)規范項目填報。申報單位須對照指南規定的項目類型和指南代碼進行申報,一個項目填寫一種項目類型和指南代碼。經費預算及使用須符合《江蘇省農業(水利)科技創新與推廣補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蘇財規〔2020〕3號)的相關規定,總經費預算合理,支出結構科學,使用范圍合規。
(四)嚴格履職推薦。項目申報單位和主管部門按照《江蘇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 138 號)、《江蘇省農業(水利)科技創新與推廣補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蘇財規〔2020〕3號)等相關文件要求,嚴格履行項目審核推薦職責。項目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有法人主體責任,嚴禁虛報項目、虛構事實及包裝項目等弄虛作假行為。項目主管部門切實強化審核推薦責任,對申報材料內容真實性進行嚴格把關,嚴禁審核走過場、流于形式。
(五)做好風險防控。按照管行業就要管黨風廉政建設的要求,把黨風廉政建設和項目組織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切實加強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對因“打招呼”“走關系”等請托行為所獲得的項目,將撤銷立項資格,追回全部省級資金,并對相關責任人或單位進行嚴肅處理。
需要咨詢或者代理申請的企業單位可以免費咨詢臥濤小編為您在線解答指導!
政策專人免費指導電話:15855199550 (微信同號),0551-65300586
QQ:2885169026
更多政策詳情點擊:在申報項目政策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