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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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和推 廣應用若干政策》(皖政〔2017〕110號,以下簡稱《政策》), 根據《安徽省推進“三重一創”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和推廣應用若干 政策申報等有關工作的通知》(皖三重一創辦〔2021〕12 號)要求,現開展2021年度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 和推廣應用若干政策有關事項申報工作,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政策代理指導熱線:0551-65307621,QQ:2885060173
一、申報類別
1. 支持研發創新
2. 支持招大引強
二、具體要求
1.項目實行屬地監管,項目獲批后由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縣(市)區發改委(經貿局)、財政局與項目單位分別簽訂實施監管協議及補充協議,落實監管責任,督促項目實施進度,嚴格按照要求撥付資金,切實發揮資金使用效益。
2.請分別對照《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和推廣應 用政策相關事項申報細則》(部分)(附件1)組織申報。 已獲得省市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支持研發創新由區經貿局,財政局聯合組織申報,支持招大引強,由區經貿局組織申報。6月15日前報送正式申報材料,申報材料包括紙質文件和紙質文件電子檔(一式三份),報送高新區經貿局1325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