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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蘇省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申報開始了,企業可以行動起來了,哪些企業需要咨詢該項目的可以參考本文內容,以下將為大家詳細盤點關于江蘇省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申報時間和條件要求,科技企業孵化器將在2021 年6月4日截止,請大家知悉!有需要咨詢申報的企業單位可以直接聯系以下專人免費指導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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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申報時間
請各設區市科技局、自貿試驗區各片區管委會于2021 年6月4日前,將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推薦材料(紙質原件及電子版)報送至省科技廳委托受理單位省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各地申報受理時間由各地自行決定。推薦材料包括:推薦函及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推薦表,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材料審核表,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書及附件(一式一份),評審專家信息表復印件,申報單位信用承諾書、主管部門信用承諾書等。
江蘇省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申報條件
一、成立時間
主要指標口徑
1、機構在江蘇境內實際注冊滿2年:指按照各地申報截止之 日起向前推算,機構的實際注冊時間需滿2年。
2、機構在江蘇境內實際運營滿2年:指按照各地申報截止之 日起向前推算,機構的實際運營時間需滿2年。
二、孵化場地
3、孵化場地集中:指孵化場地的運營主體必須為同一法人主體且在同一個區縣范圍內。
4、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場地面積:指孵化器的自有產權場地、受托管理場地及租賃使用場地面積之和。
5、在孵企業使用面積:指孵化器提供給在孵企業使用的場地面積。
6、公共服務場地面積:指孵化器為在孵企業服務所使用的會議室、復印室、餐廳、健身房、公共服務平臺等使用的建筑面積。
三、孵化資金
7、自有種子資金:指孵化器運營機構自身設立的種子資金。
8、合作的孵化資金:指孵化器運營機構與其他創投機構合作設立的孵化資金。
9、投融資:指天使投資、風險投資、銀行貸款、股票籌資、
債券融資、融資租賃等多種投融資形式。
10、資金使用案例:指孵化器自有種子資金或合作的孵化資金投資在孵企業的案例。
11、獲得投融資的在孵企業數量:指獲得孵化器自有孵化資金、合作孵化資金或外部投資的企業數量,不局限于孵化器自有或合作的孵化基金投資。
四、孵化服務
12、專業孵化服務人員:指具有創業、投融資、企業管理等 經驗或經過創業服務相關培訓的孵化器專職工作人員。
13、創業導師:指接受孵化器聘任,能對創業企業、創業者 提供專業化、實踐性輔導服務的企業家、投資專家、管理咨詢專家。
五、知識產權
14、已申請專利:指已申請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 觀設計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等。
15、有效知識產權:指已授權的專利、軟件著作權、注冊商標等。
六、在孵企業
16、在孵企業數:指同時滿足《管理辦法》第八條三項條件, 目前仍在孵化器內入駐,得到孵化器提供服務的初創型企業數量。
17、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業數:在孵企業數/(在孵企業 使用面積+公共服務面積,單位:千平方米)。
18、符合中小企業劃型的相關規定:指企業的從業人員數和營業收入需符合《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
(國統字〔2017〕213號)相關規定。
19、入駐成立時間不超過24個月:指按照在孵企業與孵化器簽訂孵化服務協議或入駐協議當天向前推算,在孵企業在入駐孵化器前注冊的時間不能超過24個月。
20、孵化時限原則上不超過48個月:指按照在孵企業與孵化 器簽訂孵化服務協議或入駐協議當天向后推算,在孵企業入駐在孵化器內的時間原則上不超過48個月。
七、畢業企業
21、累計獲得天使投資或風險投資金額:指企業獲得孵化機 構自身或外部金融機構的天使投資或風險投資的金額。
22、連續2年營業收入累計超過1000萬元:指企業在孵化期 內連續兩年的營業收入累計相加超過1000萬元。
23、被兼并、收購或在國內外資本市場掛牌、上市:指企業畢業時,已被兼并、收購或在國內外資本市場掛牌、上市。
24、掛牌:指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系統(新三板)、區域股權市場(四板市場)進行的股權融資、債權融資等行為。
江蘇省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申報流程
一、各設區市科技局、自貿試驗區各片區管委會按照《江蘇省科技企業孵化器管理辦法》(蘇科技規〔2019〕206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本通知要求開展本地區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組織推薦工作,負責對孵化器認定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審 查、專家評審和實地核查,將符合條件的推薦上報。
二、申請認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機構,需在各地申報截止日期前,已在江蘇境內實際注冊并運營滿2年。
三、申報機構需按要求填寫《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書》,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必須與申報書所填內容對應,按裝訂順序進行裝訂,正反打印。 在 此 基 礎 上 , 登 錄 江 蘇 政 務 服 務 網進行注冊,上傳省級孵化器申報書 及證明材料,網上材料與紙質材料須保持一致。
四、各申報單位要切實強化法人主體責任,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負主體責任,按要求填寫《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材料審核表》(見附件4),并提交申報單位信用承諾書,嚴禁虛報數據等弄虛作假行為。對于違反要求弄虛作假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五、各設區市科技局、自貿試驗區各片區管委會在組織評審時要嚴格執行《江蘇省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評審工作要求》,對評審合格且符合推薦條件的科技企業孵化器應先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孵化器的名稱、運營機構名稱、孵化場地地址、孵化面積、在孵企業數量,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報送省科技廳,推薦上報的機構中專業孵化器占比不低于50%。
六、各設區市科技局、自貿試驗區各片區管委會要切實履行主管部門責任,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科技管理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意見》(蘇科黨組〔2018〕16號)要求,把黨風廉 政建設和省級孵化器評審推薦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切實加強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確保上報材料真 實、準確、完整,嚴禁評審走過場、流于形式,并按要求填寫《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材料審核表》,出具主管部門信用承諾書。
請大家根據江蘇省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申報政策做好準備工作,具體的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符合怎樣的條件?還有不懂的地方大家可以直接聯系小編為您在線解答指導!臥濤科技專注以項目申報10年,豐富的成功申報經驗和案例,定能給您滿意的答復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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