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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政策引導類計劃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申報條件和支持重點詳解,想要了解該項目的企業,符合申報條件是必須的,那么到底需要符合哪些江蘇省政策引導類計劃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申報條件才可以呢?一起來學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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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政策引導類計劃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申報條件及支持重點
一、江蘇省政策引導類計劃“一帶一路”創新合作項目
支持省內高校、科研機構及企業,響應“一帶一路”倡議,聚焦東南亞、南亞、中亞、西亞、獨聯體、中東歐、非洲相關開展跨國聯合研發、技術轉移轉化。優先支持技術成果在合作實現應用示范,促進我省技術或產品走出去。
申報單位應為擁有科技部等部委認定的國際聯合研究中心/聯合實驗室、建有重點實驗室的高校及科研機構,以及有實力、有較好合作基礎的企業。企業申報的項目須在合作實現應用示范。外方主要合作機構應為東南亞、南亞、中亞、西亞、獨聯體、中東歐、非洲相關的高校、科研機構或企業。省資助經費每項原則上不超過100萬元;對于企業申報的項目,省資助經費不超過項目總預算的50%。
項目主管部門擇優推薦,各設區市每家推薦不超過2項;縣(市)、南京江北新區、及省級高新區每家推薦不超過1項。科技部等部委認定的國際聯合研究中心/聯合實驗室、重點實驗室每家可通過相應的建設單位(高校、科研機構)申報1項。
二、江蘇省政策引導類計劃政府間雙邊創新合作項目
落實我省與以色列、芬蘭、英國、捷克、挪威、加拿大安大略省、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州簽署的科技合作協議或合作諒解備忘錄,在雙邊共同資助機制下,圍繞雙方確定的技術領域,支持企業與外方機構開展跨國聯合研發、技術轉移轉化,優先支持產業化前景好的項目。
項目以企業為主體申報。省資助經費每項原則上不超過100萬元,且不超過項目總預算的50%。根據省科技廳與相應外方計劃主管部門共同商定的征集計劃,申報通知另行發布。
三、江蘇省政策引導類計劃重點國別產業技術研發合作項目
支持企業重點面向美國、加拿大、德國、法國、澳大利亞、韓國、日本等產業技術創新能力強的或地區(不包括以色列、芬蘭、英國、捷克、挪威、加拿大安大略省、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州),圍繞江蘇產業創新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關鍵技術需求,開展跨國聯合研發、技術轉移轉化,優先支持產業化前景好的項目。
項目以企業為主體申報。省資助經費每項原則上不超過70萬元,且不超過項目總預算的50%。
項目主管部門擇優推薦,蘇南各設區市每家推薦不超過5項、其他設區市每家推薦不超過3項;縣(市)、南京江北新區、及省級高新區每家推薦不超過2項;示范型國際科技合作基地每家可增報1項,國際創新園每家可增報3項(主管部門需在推薦項目匯總表上注明有關項目單位所屬/承建的示范型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國際創新園)。
四、江蘇省政策引導類計劃創新國際化服務體系建設項目
1.國際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建設項目
支持引進國外著名高校、研究機構及跨國公司建設國際技術轉移服務機構,支持省內專業性對外科技服務機構拓展對外合作渠道、開展跨國技術轉移業務,支持級國際創新園建設對外科技合作服務平臺,更好地服務廣大企業創新國際化需求,促進先進技術成果在我省實現高效轉化,參與推進“一帶一路”創新合作與技術轉移。
項目以企事業單位為主體申報,經由項目主管部門與省科技廳會商后組織申報。省資助經費每項原則上不超過70萬元,且不超過項目總預算的50%;對中外兩國政府共建國際創新園的對外科技合作服務平臺,省資助經費不超過300萬元,且不超過項目總預算的50%。
申報條件:須是2018年12月前完成注冊的專業從事跨國技術轉移服務的獨立機構,有穩定優質的海外合作渠道;地方重點支持建設,為企業服務業績較好;有較好的專業團隊,滿足業務要求的工作條件,明確的國際技術轉移服務章程和業務發展規劃;上年度有一定的國際技術轉移服務收入或相關業務投入。中外兩國政府共建國際創新園的對外科技合作服務平臺,參照以上申報條件執行;申報時需市及園區主管部門出函推薦,承諾共同推進實施。
2.企業海外研發機構/企業海外聯合實驗室建設項目
支持省內有條件的企業在國外以收并購或直接投資等方式設立海外研發機構或海外聯合實驗室,直接利用國外高端人才、先進科研條件和創新環境等在當地開展研發活動,促進企業創新國際化。
項目以企業為主體申報,經由項目主管部門與省科技廳會商后組織申報。省資助經費每項原則上不超過70萬元,且不超過項目總預算的50%。
企業海外研發機構建設項目申報條件:2018年12月前已完成海外研發機構的并購或注冊成立程序;海外研發機構應具有固定的場所、必要的儀器設備與科研條件,明確的研發領域、必要的研發經費投入和研發人員以及實質性開展的研發項目。
企業海外聯合實驗室建設項目申報條件:2018年12月前與海外高校、科研機構等已簽訂正式合作協議,應具有穩定而明確的長期合作機制,非針對具體的一次性項目合作,企業能獲得人才、技術、設施等多方面的持續支撐;海外實驗室具有高水平的研發人員與科研設施;企業已進行了必要的前期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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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江蘇省政策引導類計劃(國際科技合作)推薦項目匯總表樣式
項目主管部門(蓋章): 2019年 月 日
(項目主管部門)聯系人: 聯系電話:
序號 |
項目受理號 |
項目類型* |
項目名稱 |
申報單位 |
合作國別地區 |
是否具有符合要求的項目合作文件/創新國際化服務體系建設項目重要佐證材料* |
材料是否完整,簽字蓋章是否齊全 |
申報單位所屬/承建的示范型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國際創新園* |
是否涉及人類遺傳資源、種質資源等方面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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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項目類型分為:“一帶一路”創新合作、政府間雙邊創新合作、重點國別產業技術研發合作、創新國際化服務體系建設。
*是否具有符合要求的項目合作文件/創新國際化服務體系建設項目重要佐證材料:具體請見通知中“有關要求”第一條內容。
*申報單位所屬/承建的示范型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國際創新園:推薦重點國別產業技術研發合作項目使用相應推薦名額時需填寫此欄。
創新國際化服務體系建設項目須由項目主管部門與省科技廳會商后組織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