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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工程建設管理改革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等文件要求,為進一步強化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服務建筑業發展,經研究決定在合肥市行政區域內開展監理企業信用評價工作,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對象
注冊地在合肥市的監理企業及在合肥市行政區域內承攬監理業務的外地進肥監理企業。
二、評價范圍
評價對象在合肥市行政區域內的建筑市場行為和房建、市政監理現場活動情況。
三、評價內容
由企業資質、在肥納稅、在肥承攬業務量、政府、主管部門及行業協會表彰、優質工程、標準化工地、創新發展、通報批評、其他不良行為、嚴重不良行為一票否決項等十個板塊共41項組成。
四、信用信息采集
企業信用信息由企業、各級建設行業主管部門、招投標管理部門采集錄入。
(一)賬號登錄
1、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各相關企業通過合肥市城鄉建設局工程建設云平臺,使用安徽政務服務網賬號登錄企業后臺。訪問地址:合肥市城鄉建設局官網→網上辦事大廳→合肥市工程建設云平臺→企業服務平臺
2、各建設行業主管部門、招投標管理部門登錄賬號由我局統一配發,上述單位請填寫“合肥市城鄉建設局信用管理平臺權限配置申請表”(附件1),加蓋公章后傳至。
(二)信息采集
1、各建設行業主管部門、招投標管理部門及企業應在2021年1月31日前,依據合肥市監理企業(房建、市政)信用評價計分標準(附件2)及合肥市監理企業信用評價計分標準說明(附件3),將有效期內的各項歷史信用信息全數錄入系統,超期上傳的我局將不予審核,上傳完畢后請隨時關注審核結果,需修改的按審核結果內反饋意見要求修改。
2、信用評價結果將進行定期發布,并應用于建筑市場日常管理及招投標等環節。
合肥市申報代理咨詢:0551-65300128
合肥市監理企業信用評價計分標準說明
一、評價指標說明
評分指標共10類41項,其中賦分項封頂100分,扣分
項不設下限,一票否決3項,具體如下:
(一)資質等級
本項封頂分值10分。
1、工程監理綜合資質,得10分。
2、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雙甲級資質,得10分。
3、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單項甲級資質,得8分。
4、乙級及以下資質得6分。
乙級及以下資質不區分房建、市政專業,以專業資質等級高的計分;由系統自動賦分。如企業資質等級發生變化,應及時在合肥市城鄉建設局工程建設云平臺內同步更新資質相關信息。
(二)上一年度在肥納稅額
本項封頂分值10分,根據企業上一年度在肥納稅額按0-10分計分。
1、沒有納稅的得0分。
2、0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得1分。
3、10萬元及以上100萬元以下的,分值區間為1.5-5.5分,每10萬元一個臺階(0.5分)。
4、100萬元及以上500萬元以下的,分值區間為6-9.5分,每50萬元一個臺階(0.5分)。
5、500萬元以上的得10分。
不需要企業申報,依據稅務部門提供的參與信用綜合評價企業納稅額,系統自動賦分。
(三)監理業務量
本項封頂分值10分,根據企業上一年度在肥承接監理業務量按0-10分計分。
1、承接監理項目總投資在100億元以上的,得10分。
2、承接監理項目總投資10億元及以上100億元以下的,分值區間為5.5-9.5分,每10億元一個臺階(0.5分)。
3、承接監理項目總投資0億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得0.5分。
4、承接業務量為0的,得0分。
不需要企業申報,由主管部門通過合肥工程建設云平臺采集施工許可證辦理信息計算并賦分。
(四)政府、主管部門及行業協會表彰表揚
本項封頂分值28分。
1、前五年內獲得國務院表彰表揚的,每項得10分。
2、前四年內獲得住建部及安徽省人民政府表彰表揚的,每項得8分。
3、前三年內獲得安徽省住建廳及合肥市人民政府表彰表揚的,每項得6分。
4、前二年內獲得市城鄉建設局及13縣(市)區政府、黨工委表彰表揚的,每項得4分。
5、前四年內受到中國建設監理協會表彰表揚的,每項得6分。
6、前三年內受到安徽省建設監理協會表彰表揚的,每項得4分。
7、前二年內受到合肥市建筑工程協會或合肥市市政工程協會表彰表揚的,每項得2分,封頂8分。
政府部門表彰:企業需上傳正式表彰文件掃描件(或證書及網頁截圖)。各級黨委表彰參照同級政府表彰賦分。
行業協會表彰:企業需上傳表彰證書、表彰文件等證明材料掃描件,認可的協會表彰有:①中國建設監理協會所評綜合類獎項;②安徽省建設監理協會所評綜合類獎項;③合肥市建筑工程協會及合肥市市政工程協會所評綜合類獎項;④全國監理收入前100名監理企業(住建部監理統計公報),安徽省建設監理行業30強企業,以較高得分為準,不重復計分。
(五)優質工程
本項封頂分值30分。
1、前五年內獲得級獎項(魯班獎、詹天佑獎、優質工程獎、全國市政金杯示范工程、中國建筑工程鋼結構金獎、中國安裝工程優質獎),每項得10分。
2、前四年內獲得省級獎項(黃山杯獎)或華東地區優質工程獎,每項得8分。
3、前二年內獲得市級獎項(琥珀杯或廬州杯),每
項每項得6分。
僅認可合肥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設項目獲得的獎項,企業需上傳獲獎證書及監理合同掃描件。
(六)標化工地
本項封頂分值10分。
1、前三年內獲3A工地的,每項得6分。
2、前二年內獲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工地、安徽省建設工程施工質量標準化示范工程的,每項得4分。
3、前一年內標準化工地召開現場觀摩會議的,每項得2分。
企業需上傳標化工地證書(或相關證明材料)及監理合同掃描件。僅認可合肥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設項目獲得獎項。
企業需上傳觀摩會議通知、相關現場照片等佐證材料及監理合同掃描件。只認可住建部、安徽省住建廳、合肥市城鄉建設局及13個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觀摩活動。
(七)創新發展
本項封頂分值2分。
前五年內入選全國或安徽省或合肥市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企業的,得2分。
企業需上傳全國或安徽省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企業證明材料。合肥市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企業由市城鄉建設局根據入選名單確認。
(八)通報批評
1、前一年內,受到國務院通報批評的,每次扣10分。
2、前一年內,受到住建部、安徽省人民政府通報批評的,每次扣8分。
3、前一年內,受到安徽省住建廳或合肥市人民政府通報批評的,每次扣6分。
4、前一年內,受到合肥市城鄉建設局及13縣(市)區政府通報批評的,每次扣4分。
5、前一年內,受到縣級建設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每次扣2分。
由主管部門負責錄入,需上傳通報批評的文件掃描件。
(九)其他不良行為
1、前一年內,被“信用合肥”列入“黑名單”的,扣10分。
由主管部門負責錄入,需上傳“信用合肥”網站截圖。
2、前一年內,在肥項目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監理負有責任的,每亡一人扣6分。
由主管部門負責錄入,需上傳事故調查認定報告掃描件。
3、前一年內,因在肥違法違規行為受到各級建設主管部門及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行政處罰的,每起扣5分。
由主管部門負責錄入,需上傳行政處罰決定書掃描件。
4、前一年內,企業未按規定上報監理統計報表的,扣2分。
由系統依據企業統計報表上報情況自動扣分。
5、前一年內,未按招投標文件履約變更項目總監的,
每起扣2分。
由主管部門負責錄入,需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
6、前一年內,具有低于成本價參與投標擾亂市場行為,經查實的,每起扣2分。
局相關處室負責確認錄入,需上傳蓋章的單位認定意見等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
(十)一票否決
1、前一年內,黨風廉政建設中存在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一票否決。
由主管部門負責錄入,需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
2、前一年內,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一票否決。
由主管部門負責錄入,需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
3、前一年內,在信用綜合評價工作中提供虛假資料的,一票否決。
由主管部門負責錄入,需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
二、注意事項
1、同一項目的不同級別的獎項、標化工地、觀摩工地等,按高級別計分,不作累計計分,請勿重復上傳。
2、非合肥市行政區域內項目的信用信息不予認可,請勿上傳。
3、各項信用指標均有有效期,請勿上傳失效的信用信息。
4、參評企業應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仔細核對、上傳信用信息,并對上傳信用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嚴禁弄虛作假,凡發現企業錄入虛假或重復信用信息的,一律予以信用綜合評價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