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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4日,《合肥市加快推進5G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印發實施。現將《實施細則》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依據
《合肥市加快推進5G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合政〔2020〕41號)(以下簡稱《政策措施》)。
二、出臺背景
為貫徹落實2020年《合肥市加快推進5G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合政〔2020〕41號)文件精神,規范5G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本著統籌指導、簡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則,制定本實施細則。
三、起草過程
根據《政策措施》要求,市經信局會同市財政局、市數據資源局制定了《合肥市加快推進5G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實施細則》,主要是明確了5G發展政策申報審核流程、具體條款申報條件和材料要求,以及各相關部門的責任要求。
四、主要目標
進一步促進合肥5G融合創新發展,推動合肥經濟高質量發展。
五、主要內容
《實施細則》共分四個部分。
第一部分,基本要求。要求市域內注冊納稅的、不在失信行為有效期內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機構,且項目原則上須在合肥市范圍內組織實施。對主要利用我市現有的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推進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以及支持“三重一創”建設若干政策等相關條款的項目,明確按相關部門操作規程和申報通知執行。
第二部分,申報條件及材料。首先明確了縣區推薦文件、資金申請表、企業相關證照以及承諾書等共性基本申報材料,然后按照政策條款,明確了獎補核心產品生產項目、獎補市級5G與制造業融合應用示范項目、獎補行業或區域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二級節點的建設運營單位、支持5G+智慧城市等應用示范項目、支持企業內網改造等五個申報類別的申報條件、申報材料和支持方式。
第三部分,申報、審核程序。明確了組織申報時間、申報方法、兌現流程(包括材料受理、部門審核、聯合審核、項目公示、資金下達等)。
第四部分,監督管理。明確了責任追究、部門責任分工以及有效期等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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