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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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經信局通知,現將《關于推薦2020年度合肥市“平安企業”工作的通知》轉發給你們,我區采取企業自愿申報加縣區推薦的方式,請各企業對照創建標準,符合條件的企業填寫附件2和附件3,并于12月15日下班前將可編輯版發至郵箱。
為進一步深化基層平安創建活動,營造安全穩定的企業發展 環境,根據《合肥市2020年度群眾安全感和政法滿意度“雙提 升”工作實施方案》(合平聯辦〔2020〕10號)、《合肥市經 濟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合肥市“平安企業”創建活動實施方案的 通知》(合經信民營〔2020〕53號).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2020 年度合肥市“平安企業”推薦工作,現就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 推薦范圍
轄區范圍內工業企業和民營企業。
二、 創建標準
(一) 領導機制健全。將“平安企業”創建工作納入年度工 作計劃,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領導小組,層層落實領導責任制和 目標管理責任制。
(二) 綜治組織制度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健全,綜治工作制 度完善;矛盾排查組織、治保組織、調解組織能有效地發揮作用。 建立工作經費保障機制,并明確經費投入;有專(兼)職綜治工 作人員。
(三) 企業治安狀況良好。企業內部治安防范工作到位,做 到組織、人員、責任和各項防范措施“四落實”;企業內部物防、 技防設施完備、制度健全、責任落實、防控有成效;內部保安巡 邏隊伍力量充足、管理有序、運轉正常。近三年來,企業內部及 所屬生活區無重大刑事案件和突出治安問題。
(四) 企業生產經營狀況良好。企業依法經營,講誠信,守 信用,無不良信用記錄;企業安全生產目標、措施、責任落實。 近三年來,未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沒有違法行為或涉嫌違法 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情況。
(五) 矛盾糾紛排查機制健全。維穩工作例會制度、領導包 案制度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得到全面落實,建立群體性事件 和突發性事件的信息預警機制,近三年來,未發生職工越級上訪、 群體突發性事件。
(六) 企業落實疫情防控到位。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積極 做好復工復產,落實員工防疫工作,加強疫情防控期間矛盾糾紛 排查化解工作。
(七) 企業創建氛圍濃厚。創建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宣 傳形式新穎多樣,內容豐富,職工自我防范意識明顯提高。積極 按照“平安企業”創建相關標準,完善自身運營機制建設。
三、有關要求
開展創建合肥市“平安企業”活動是我市進一步深化平安合 肥建設,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鞏固全市群眾安全感和政法 滿意度“雙提升”工作成果,打造平安合肥的重點工作,各縣(市) 區、開發區經信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嚴格把關。
(一) 各縣(市)區、開發區推薦4家合肥市“平安企業” 候選名單,并附縣區推薦行文,同時要做好初步審核及檔案備查 工作。
(二) 各縣(市)區、開發區報送轄區2020年度創建“平 安企業”工作總結(需包括開展合肥市創建“平安企業”專項活 動自查情況),尤其是進展情況和工作措施、主要做法、重點難 點及典型案例等。
(三) 請于12月18日前將縣區推薦行文及2020年度創建 “平安企業”工作總結報送至市經信局民營經濟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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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合肥市平安企業推薦匯總表 | ||||||||
序號 | 縣、區 開發區 |
企業名稱 | 所屬行業 | 法人代表 | 營業執照注冊號 | 聯系人 | 手機號碼 | 備注 |
1 | 高新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