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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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申報安徽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項目時間每年會在下半年展開,一般在11月左右。前不久合肥市經信委就出臺了2020年的申報工作,目前申報材料遞交已經截止了。這個項目申報成功后是有一定資金獎補的,合肥市每年申報流程如下:
實行網上申報,1.申報單位登錄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網站,在“企業云”服務平臺系統,注冊登錄安徽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報系統,按要求填寫基本情況并上傳相應材料。
2. 各縣(市)區經信局、開發區經貿局根據《管理辦法》,對申報單位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初審,提出推薦意見,并將初審合格的在線提交,正式行文報送至市經信局。
其他流程,非合肥市企業可了解一下:
1、市、直管縣經濟和信息化委依據本辦法負責本地區省示范平臺的推薦工作。
2、市、直管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對推薦的省示范平臺運營情況、服務業績、滿意度等進行測評,填寫《安徽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推薦表》,并附被推薦省示范平臺的申請材料,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推薦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匯總表
推薦單位(蓋章):
序號 |
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名稱 |
服務功能類別(見《管理辦法》第十二條,不超過3類)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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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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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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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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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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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推薦為省示范平臺的單位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安徽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請報告;
(二)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上一年度審計報告及服務收支情況的專項審計報告,或上一年度包含服務收支情況的審計報告;
(四)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證明復印件(房產證、租賃合同);
(五)開展相關服務的證明材料(通知、照片、總結等);
(六)市級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從業資格、資質(證明)復印件,授予的榮譽證書(證明)復印件;
(七)能夠證明符合申報條件的其他材料;
(八)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聲明(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4、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按照相關評審程序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在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門戶網站公示一周。
5、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對評審合格的單位授予“安徽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稱號。
6、省示范平臺的評審工作每年開展1次,具體時間按照當年申報工作通知要求進行。
安徽省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依法設立、運營兩年以上的獨立法人單位,資產總額不低于200萬元,財務收支狀況良好,年服務收入80萬元以上,經營規范,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的中小企業服務機構、社會中介機構、技術服務機構、科研院所,以及基于互聯網等面向中小企業提供創業創新服務的企業。
(二)服務功能完善,服務特色突出。從業人數不少于15人,其中大專及以上學歷和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專業人員的比例不低于75%;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和必要的服務設施、儀器設備等;組織帶動社會服務資源的能力,集聚服務機構5家以上。
(三)年服務中小企業100家以上;近兩年服務企業數量穩定增長。
(四)用戶滿意度在80%以上;服務業績突出,在專業服務領域或區域內有一定的聲譽和品牌影響力。
(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規范的服務流程、合理的收費標準和完善的服務質量保證措施;對小型微型企業的服務收費要有相應的優惠規定,提供的公益性服務或低收費服務要不少于總服務量的20%;有明確的發展規劃和年度服務目標。
(六)主要負責人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心,具有開拓創新精神、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高的管理水平。
針對安徽省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報有疑問,或者代理需要請免費咨詢: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 (微信同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