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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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安徽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2021年經貿領域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就做好2021年經貿領域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申報工作通知,詳情見附件。
請各相關企業在12月1日上午下班前將電子版報送至經貿局企業服務處。
代理申報免費咨詢電話:0551-6531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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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
2021年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申報表 | |||||||||||||||||
單位:萬元 | |||||||||||||||||
重要性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性質 | 建設規模 | 建設內容 | 擬開工年份 | 擬建成年份 | 投資類別 | 總投資 | 已下達投資 | 累計完成投資 | 本次申請投資 | 部門和地方采取的資金安排方式 | 項目(法人)單位 | 項目負責人 | 日常監管直接責任單位 | 日常監管直接責任單位監管責任人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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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申報表應從重大建設項目庫生成,隨投資計劃申報文件一并報送。 2.日常監管直接責任單位相關負責人員即為監管責任人,不能填報具體辦事人員。 3.同一項目的項目(法人)單位與日常監管直接責任單位不應重復,項目責任人與監管責任人不應重復。中央部門為項目單位的項目,也應根據具體情況,區分具體項目單位和日常監管直接責任單位。例如:項目單位為中央部 門下屬單位的,日常監管直接責任單位可以為本部門或機關業務司局;項目單位為機關業務司局的,日常監管直接責任單位可以為本部門或機關歸口管理司局。 4.以打捆方式下達的投資計劃的主項目,以及以切塊方式下達的投資計劃,項目(法人)單位先明確為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業務處室或省級有關行業管理部門業務處室,日常監管直接責任單位先明確為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或者省級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分解下達投資計劃時,應對分解后的具體項目逐一明確項目(法人)單位及項目責任人,日常監管直接責任單位及監管責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