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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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和年度工作計劃安排,現就2020年市示范家庭農場(以下簡稱“市示范農場")和市農民合作社示范社(以下簡稱“市示范社”)組織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申報條件
(一) 市示范農場。符合《關于印發〈合肥市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農場評定及監測辦法〉的通知》附件《合肥市示范 家庭農場評定及監測辦法》中規定的申報條件。
(二) 市示范社。符合《關于印發〈合肥市農民合作社示范 社示范家庭農場評定及監測辦法〉的通知》,附件《合肥市農民合作社示范社評定及監測辦法》中規定的申報條件。
(三) 具有常年對應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輔導員。
(四) 符合下列內容要求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
(1) 帶動貧困農戶多、脫貧效果好的家庭農場和合作社;
(2) 開展土地股份合作和“三變”改革的合作社;
(3) 已列入安徽省現代青年農場主培育對象的家庭農場;
(4) 農村產業帶頭人、新型職業農民、農業職業經理人培 育對象、農民工、大中專學生、退役軍人返鄉創辦領辦的家庭農 場和合作社;
(5) 設立黨支部的農民合作社;
(6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表現突出的家庭農場和合作社。
二、名額分配
2020年度擬評定市級示范農場100家,市級示范社20家,具體分配名額附后(見附件1)。
三、申報時間和材料
各縣(市)區、開發區于11月30日前將申報材料(一式二 份)、信息匯總表(電子版),會同推薦文件(排序),報市農業農村局。
四、有關要求
(一)各縣(市)區、開發區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申報,督導申報主體如實提供有關材料,不得弄虛作假。
(二) 要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認真做好申報材料真實 性審查、復核等工作。本著權責相當原則,誰推薦誰負責,誰核查誰負責,認真做好申報和評定工作。
(三) 嚴格申報、評定程序,嚴明工作紀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
合肥市示范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申報代理咨詢:0551-65300128
附件1
申報2020年市級示范社示范家庭農場名額分配表
縣(市)區、 開發區 |
市示范農民 合作社 |
備選 |
市示范家 庭農場 |
備選 |
長豐縣 |
4 |
1 |
18 |
2 |
肥東縣 |
4 |
1 |
18 |
2 |
肥西縣 |
4 |
1 |
18 |
2 |
廬江縣 |
4 |
1 |
18 |
2 |
巢湖市 |
3 |
1 |
18 |
2 |
城區及 開發區 |
1 |
1 |
10 |
2 |
合計 |
20 |
6 |
100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