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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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蚌埠市農業農村局《關于2020年省財政農業產業發展資金分配方案的通知》要求,現對市級撥付的19萬元農業產業發展資金,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實施內容
支持2019年主營業務收入(或農產品加工產值)增長不低于10%以上農產品加工企業;支持長三角綠色農產品生產加工供應基地建設;支持各類農業類展示展銷活動。
二、實施條件
1、根據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20年省財政農業產業發展資金支持農業產業化實施工作的通知》(皖農產函〔2020〕780號)要求執行;
2、參照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19年省財政農業產業發展等項目》(皖農計財函〔2019〕565號)要求內容實施;
3、列入2020年長三角綠色農產品生產加工供應基地的企業和2019年主營業務收入(或農產品加工產值)增長不低于10%以上的企業。
三、實施主體
1、支持各類農業類展示展銷活動。市級農交會:蚌埠市和平乳業有限公司0.2萬元、蚌埠市福淋乳業有限公司0.2萬元、老鴨湖特種水產養殖場0.2萬元;合肥農交會:蚌埠市和平乳業有限公司0.4萬元、蚌埠市福淋乳業有限公司0.4萬元。
2、根據市農業農村局《關于2020年省財政農業產業發展資金分配方案的通知》中第六條“各縣區圍繞省、市級編制的實施方案內容,結合當地實際,制定資金使用和任務實施方案”并咨詢市農業農村局鄉村產業化科,原則同意蚌山區支持2019年主營業務收入(或農產品加工產值)增長不低于9%以上農產品加工企業。根據2019年蚌埠市和平乳業有限公司和蚌埠市福淋乳業有限公司農產品加工產值增幅情況,擬支持和平乳業12.6萬元、福淋乳業5萬元。
四、實施要求
精心組織好項目申報,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確保廉潔高效。項目安排須經企業自愿申報、基層初審、相關部門會商、現場考察、公示、縣區農業農村部門會議審定等程序。申報單位要對項目申報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補助到企業的資金按照涉企資金管理規定執行。
五、監管措施
一是項目實施結束后,要進行績效評價。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對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情況績效自評,指導項目資金監督管理。二是項目實施企業對資金使用情況先進行自評。各實施主體要對提供的自評報告內容和數據真實性負責,績效評價結果與下一年度項目安排、資金分配等掛鉤。三是嚴格項目審計。審計報告作為項目績效考評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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