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條件:
留學回國人員應在境外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在海外高校、科研機構、企業有2年以上正式教學、科研和工作經歷。
(一)申報“留學人員創新項目擇優資助計劃”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能獨立主持研究開發工作,具有成為我市該領域學術或技術帶頭人的發展潛力。
2.申報項目具有省內一流水平,或能夠給企業帶來關鍵性技術突破,具有良好的應用開發前景,并可產生較大的經濟社會效益。
3.申報項目直接服務于我市主導產業或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
(二)申報“留學人員來肥創業啟動支持計劃”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一般要由留學人員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或留學人員自有資金(含技術入股)及海內外跟進的風險投資占企業總投資或總注冊資本25%以上。
2.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發明專利,技術創新性強,具有良好的市場應用前景;
3.熟悉相關領域國際規則,有海外工作經驗和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
4.企業在肥注冊時間不超過3年;
5.企業注冊資本現金資產不低于50萬元人民幣;
6.企業法人誠信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
申報補助:
(一)入選“留學人員創新項目擇優資助計劃”項目的,分三個檔次分別給予10萬元、15萬元和20萬元資助,主要用于項目的研發、運作和團隊建設等。
(二)入選“留學人員來肥創業啟動支持計劃”項目的,分三個檔次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和50萬元資助,主要用于企業科研成果轉化、開拓市場、貸款貼息、人才引進和團隊建設等。
申報材料:
(一)申報“留學人員創新項目擇優資助計劃”需提交《留學人員創新項目擇優資助經費申請表》和相關附件證明材料(學歷學位證書、護照、身份證復印件、知識產權證明、論文論著發表情況、獲獎證書、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
(二)申報“留學人員來肥創業啟動支持計劃”需提交《留學人員來肥創業啟動支持計劃資助經費申請表》和相關附件證明材料(學歷學位證書、護照、身份證復印件、知識產權證明、論文論著發表情況、獲獎證書、創業計劃書、可行性報告、財務報表、完稅證明等)。
注意事項:
(一)留學回國人員享受我市針對高校畢業生的普惠性就業創業政策。
(二)已入選安徽省重點人才引進計劃、“特支計劃”,合肥市重點人才引進計劃、“廬州英才”的人員不列入申報范圍。
(三)對入選級、省級留學人員扶持計劃資助的項目,市專項資金按1:1予以配套支持,高不超過50萬元,已享受市級資助的項目不再重復給予資助。
(四)創新項目扶持和創業企業扶持不重復享受資助。
項目申報 咨詢熱線:0551-65300113 15855155532
咨詢Q Q:2881026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