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級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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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產品鑒定是什么?
新產品鑒定是對新產品從技術、經濟和生產準備等方面進行全面評價,并確定能否定型生產的結論意見。一般分為:
(1) 樣品鑒定。亦稱“新產品技術鑒定”。
鑒定新產品內容有:是否符合技術任務書、標準和其他技術文件的規定;設計資料、結構工藝、技術經濟是否齊備、先進;是否符合環境保護和衛生安全的要求;零部件的制造、裝配質量及試驗結果。
(2) 小批試驗鑒定。亦稱“新產品的生產鑒定”。
鑒定內容在樣品鑒定的基礎上還需增加:工藝文件的準確、齊備情況;工藝裝備的性能與配套情況;零件加工和裝配質量的穩定情況;試驗、檢驗手段與方法的執行情況等。
宿州市新產品鑒定申報要求:
(1)經檢驗測試、裝機、試用.達到原定技術性能指標,質量穩定、安全可靠。
(2)工藝穩定,成品率達到規定要求。
(3)具有滿足批量生產或大量生產需要的工藝裝備、專用設備、測試設備。
(4)初步確定批量生產時生產線相勞動組織。
(5)符合環保、安全、衛生等規定。
(6)主要配套產品、部件巳批量生產。
(7)具備必要的技術文件(技術總結報告、全套工藝文件、全套圖紙、設計文件等);
(8)具有性能測試報告或例行試驗報告。
(9)具有標準化審查報告,成本核算報告。
(10)質量分析報告。
(11)有用戶使用報告等。
宿州市新產品鑒定申報條件:
1、新產品鑒定需達到設計要求,符合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或用戶要求的技術經濟指標;具備投產所必須工藝規程、操作規范、安全規程及工裝檢測和質量控制手段;符合標準化規定;產品質量合格、穩定,有較完善的質量體系;技術經濟指標先進,用戶反應良好;符合安全、節能、環保、衛生等有關規定;
2、符合規定的鑒定申報程序;
3、產品設計新穎、結構合理、性能先進適用、具備全新的功能或較原有技術有明顯改進,具有很好的經濟或社會效益,有應用、推廣價值;
4、技術資料齊全,數據真實準確;
5、新產品新技術鑒定分試產(試用)和投產(使用)兩類。無特殊規定的新產品新技術投產(使用)和試產(試用)鑒定一般合并進行。
宿州市新產品鑒定申報:15855157003,0551-65310892